1 ) 人们不怕“梁山”,怕的是“宋朝”
提到黑帮,人们往往想起意大利。也难怪,Mafia(黑手党)一词就起源于意大利的西西里岛。据说是意大利文“Morto Alla Francica,Italia Anela”的简称,其意思大概是“消灭法国人是意大利人的诉求”。呵,时髦高傲的法国人,看来除法国本土外在全世界都不怎么受欢迎!不扯远了,回到主题。人们之所以提起黑帮就想到意大利,除了西西里是Mafia名词发源地的因素外,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的《教父》三部曲给这个组织森严、手段残忍、鲜为人知的“党派”画的栩栩如生“肖像”无疑具象化了实体。其影响是不仅让人们对黑手党这个组织有了不错的了解,更加深了对黑帮这一特殊形象的固化:就是一群吵吵嚷嚷、文化不高、心狠手辣的意大利人!就像我们中国人对六小龄童的认同一样,除了他其他人都不是“美猴王”!没错,优秀的艺术作品就是有这么大的影响力。
而事实却是,黑手党不等于黑帮,黑帮也不是意大利人的专利。世界上臭名昭著的黑社会除意大利的黑手党外,还有日本的山口组、台湾的竹联帮和俄罗斯的光头党等等。但无一例外的,像是由于历史上被许多不同国家征服过的西西里岛人一样,这些黑帮不相信任何形式政府,他们处理事务不按照政府规定的来,甚至以对抗政府为乐。话说回来,不按照政府规定行事的不一定就是黑帮。就像本片所表现的问题一样:Denzel Washington虽是黑帮,但比这个黑帮更黑的却是Russell Crowe与之对抗的“黑帮”。那个胡作非为、执法犯法的警察组织!比起单纯的、以维生为奋斗目标的黑帮分子,那些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作威作福的人最可耻。如果以伤害人的多寡为衡量标准,这些监守自盗的腐败分子才称得上历史上最黑的“黑帮”!人们不是怕打家劫舍的“梁山”,怕的是兴亡百姓苦的“宋朝”。
[By Vincentspring]
2 ) 《美国黑帮》观后感 ----良好的社会秩序往往建立在肮脏的社交和犯罪基础上。
本剧为双重主人公,一个是社会组织中的黑帮头领,即十恶不赦的大毒枭,一个是被警察局革职的刚正不阿的警探,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之后,二人殊途同归走向了联手合作。当然,我们会觉得着一定是一部好看的影片,因为警察与小偷正邪对比这对天然具有公敌的职业,居然融合。因为我们的普世价值观和四维空间中,只有绝对的好和绝对的坏,任何一种中间值都被剥夺了它本该承载的同情和恻隐之心,可是我们在这部2007年的电影中看到了,那些中间值,那些我们没办法一口否认的对错是非。我觉得那是现实,因此我对两位伟大的主人公抱有一致的敬意。
故事是从坏蛋(华盛顿饰演)的视角引入的,或许是观众更喜欢看保险和刺激的部分,而且那些不为人知的罪恶一面往往就像八卦一样,对我们来说是相当猎奇和具有吸引力的。如果从好人的视角引入,大概没有什么稀奇的,或许会变成生活剧一般的来交代好人的生活现状,好人的生活永远和现实无差别,因为我们都是好人的一份子。
故事拉开大幕的时候,正式卢卡斯成长的背景展现和他仇恨的累积,卢卡斯做颇豪的保镖、司机、债务人等为其工作15年如一日,他就像是颇豪的复刻品一样,思想和行为深深烙下了他的印记。就在他的人生导师也是曾经的秩序统治者的去世上,悼念会变成了大型社交舞会,因为颇豪掌握了社会大部分的财富和绝对的权威地位,可以说每个人都欠他的钱,大债主死了,也没有人宣告继承他的威望和地位,因此每个人都像中彩票一般开心无比,人们瞧不起甚至奚落卢卡斯,没有颇豪的世界,他甚至不如一条狗,被人人睬在脚下,看不起,甚至受尽侮辱。成了无家可归的孩子,被旁人等着看好戏。这些使卢卡斯不断回忆起,颇豪临死前跟他说的话,这个社会已经没有秩序,所有的人不按照规矩办事,没人治理这个社会,社会乱了,人心也乱了。颇豪的这些话,就是本片想要表达的主题,恰恰也反应了美国70年代的社会现状,人们生活在迷茫中,黑吃黑的社会现象一如片中的缉毒警察犯罪走私一样,成了社会常态,让人们对政府失去了信心,人人自危,片中反复暗示社会的乱象,黑白颠倒,卢卡斯和颇豪黑社会却长期免费给穷人发放食物,维持着社会秩序等事,警察却坐着抢劫、勒索、贩毒等营生,监守自盗。因此卢卡斯在思想和情感上就受到了内外两重的压力,使他欲望扩张,渴望成为掌权者,有话语权获得统治秩序。他开始贩毒、当街杀人,肃清异己,低价出售高纯度的毒品来来占有市场,树立规矩和秩序。我们看到了丹泽尔华盛顿强大的人物气场和人格魅力,他孝顺陪母亲去教堂祈祷、不禁女色深爱妻子、不吸毒、没有不良嗜好、对曾经帮助过他的乔仗义疏财,好像除了贩醉这条天罪,我们看不到他的缺点,当然男人有点脾气没事惩罚个小弟啊,忽略不计,卢卡斯摇身一变成了极其成功和幸福的精英。与他恰成对比的则是罗素克劳饰演的失业警探里奇,他与妻子对簿公堂被指责没有责任心、丧失孩子的抚养权、和律师瞎搞、交瘾君子朋友、被警察局开除,身上一堆事务缠身,彻头彻尾的失败者,纵使他有数不尽的缺点,可是他却是个坚守原则的人,他上交了查来的赃款,在众人眼里他是大傻子,他反被怀疑和陷害,但是他是唯一保持底下的人。在这个社会都乱了的时候,他依然清者自清。也就是因为里奇的坚持和努力,才换来的影片结尾的新世纪和新秩序。
虽然一部是2007年的接近3小时的影片,我却可以有滋有味的,甚至得到很多反思,反观现代社会无不唏嘘喟叹。我可以理解政府下定决心铲除的大毒枭,他的毒品让无数孩子失去了父母,社会失去了健康的劳动力和生态,人们的心智萎靡,大肆走私和官商勾结,贻害万年。但如果不是卢卡斯就不会有其他人出现吗?在当时社会环境下,黑社会横行的70年代,一如香港、日本那些知名的帮派组织,他只是一个名字而已换做亚当斯、乔布斯都一样,社会的走向和进步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群人一系列纵容包庇犯罪的暗箱操作,还有那些不坚定的意志和欲望的驱使。
还有一场戏让我印象深刻,是卢卡斯被捕和里奇的谈话。卢卡斯明显见过世面,甚至有些胜券在握的试探里奇,问里奇究竟想要什么?里奇一位正义化身的警探,甚至无法气运丹田的回答。里奇当年把巨款充公的时候还一个有圆满的家庭,是父亲是丈夫,可是随之而来的是离婚、对簿公堂,卢卡斯就是看到了他可能的弱点,用钱引诱他,本可以任性说出一串数字,可是里奇怯生生的拒绝了,虽然语气不坚定,但他眼神中没有一点犹豫。通过对比,我们看到了里奇的强大,他可以放弃所有而要坚守职责,这恰恰是我们当今社会很多阶层都确实的,尤其是统治阶层。
如今,很多人年轻男女都在提倡健康饮食,很多人在节食减肥,又有多少人不是在以吃饱了才有力气减肥为借口,为饱口福之欲而突破底线;又有多少人每天以大量的鸡汤来慰藉自我,以求消减心灵的不安和惭愧,比如你赢我陪你君临天下,你输我陪你东山再起或者是女孩不要低头皇冠会掉;那些坚持每天一小步人生一大步用在学习上的人,如果真的这么有决心的话,世界上人人都是爱因斯坦和牛顿了。没有承担过何谈责任,没有底线何来坚守,没有目标何来奋斗,没有利益何来统治和犯罪。
再回到电影本身我还看到一个很有意思也是有钱人说过的,大善必承载着大恶,我们看到黑帮片总是会出现祈祷和教堂的戏份,最肮脏的东西一定要有他最纯净的一面,本片中卢卡斯在配母亲和妻子祈祷完走出教堂的那一刹那,他被警察抓捕,升格的画面和教堂的音乐的衬托,甚至带着一丝崇敬和高尚感,因为我们已经对卢卡斯移情了,我们甚至希望他可以马上舍弃受伤肮脏的事业,做一个好人,那样他就可以被宣告无罪,你看我远远不如里奇那样坚守原则,我总在无意识中认可功大于过或者他曾经是善良的种种说法,就像那句经典台词:我想做个好人,对不起我是警察一样。
零碎的说了很多观感之后的第一想法,完全没有梳理成有价值的线索。这部影片还有很多值得反复观看的价值,比如他的人物,无论从角色性格还是从拍摄的光影气氛的塑造来说,都非常棒,导演把里奇的警察局拍的极其杂乱,甚至背景中永远响着让观众觉得烦躁和头疼的老式电话铃声,那种咄咄逼人和缺少人情味的声音,象征着某种含义,或许是里奇时刻逼近真相的紧张感,或许是对里奇坚守底线的提醒,或许是里奇所代表的警察局永远处于混乱中的一个映射,我相信还有更多可以说的通的解释,而且二次观影可能会更强烈的感受。
最后推荐看176分钟的完整版,一部好电影请静下心来观看。
3 ) 头一次看警匪片看感动了
我们各拿一杯拿铁
你好久不上街
红绿灯都不看一眼
我急忙拉住你
像你的导盲犬
...
街还是那条街
只是你已不再贩毒
我已不在警界
4 ) 《最后的融合》
电影一开始就显示除了黑帮片的特色:老大的离去、接班人的沉稳、黑帮势力的勾心斗角。在电影里,黑人演员们每一个人我都觉得非常的卖力,那些在毒品加工厂里裸体的黑人姑娘们让人惊喜。在金三角地区,如实的提到了那里被一些国民军队占领的事实。只是觉得电影最后让警察和黑帮头目互相惺惺相惜的段落未免短了一些,显得敷衍。可能导演是想还原历史,杜撰的部分想要稍稍的减少一些。最后电影结束的镜头意味深长,出狱后的黑帮大佬笑着过马路,被警察朋友伸手拦住,因为马路上有疾驰而过的汽车。这个镜头我甚至觉得是电影结尾的经典之笔。
end
5 ) 毒王弗兰克
兰克·卢卡斯可能是70年代早期纽约最大的毒贩子。他在Regency Hotel有一处长期套房,衣橱里有100多身定制套装,其中包括那件著名的价值5万美元的黑白条南美栗鼠皮大衣。他还有好几辆车,劳斯莱斯,奔驰,通用巡洋舰……,他的最爱的却是那辆被称为“美妇人”的雪佛兰。他和他的车隐匿在哈勒姆区第116街的角落里,睥睨着街上的人民:那是群既忧愁又喜悦的黑人流亡者,一边挣扎在饥饿线上,一边整日经历毒品的纵情狂欢。弗兰克·卢卡斯给了他们这一切。“谁又能想到我会藏在一辆300多美元的车里呢?”他的毒品网络每天净利润100万美元:“哈勒姆区的16条街都是我的,我买下它们,运行它们,拥有它们。可当我想与我的人民在一起,我只能开上‘美妇人’,拉低帽檐,装上胡子,戴起墨镜,套上假发。我既想与他们同在,又不想吓着他们。”
这位君临天下的大毒枭就是电影《美国黑帮》的原型人物,演得也都是真事,根据2000年《纽约》杂志对弗兰克·卢卡斯的报道改编,剧本作者改编过《辛德勒的名单》,导演雷得利·斯科特,主演丹泽尔·华盛顿和拉塞尔·克劳。这样的阵容的确有“奥斯卡面相”,可惜片子徒有其表,故事编得很烂,节奏非常匆忙,又放了过多的象征符号:越战、尼克松、种族歧视、万恶的资本主义,结果拍电影毕竟不是写论文,主人公完全淹没在这副国家道德分裂的全景中。丹泽尔·华盛顿演的毒贩子优雅多过暴戾,精巧多过粗鄙,训斥兄弟时有政客风范,宣讲起生意经来又是头脑精明的企业家。他的黑帮特质,仅仅靠一个场面支撑:发达了的弗兰克·卢卡斯走到收保护费的小混混跟前,用枪顶住他的脑门儿,小混混瞪着血眼挑衅地问:“你想杀了我吗?在众人面前?”话音没落枪响倒地,众目睽睽都看见了,全不敢言语,弗兰克·卢卡斯像下达圣谕似地说:“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干任何事,这里是,美国!”
这个细节确有其事。35年后,做了污点证人的弗兰克·卢卡斯旧地重游,向《纽约》杂志的记者讲述了当时情景:“那个家伙又黑又壮,高6英尺,重270磅,腿脚利索,手上有两三条人命。他嘴里骂骂咧咧,诅咒我,诅咒我的妈妈,我想,一个要死了的人,就让他说吧。当他摆出黑背大猩猩的样子袭击我,我开枪了。开了四枪,砰砰砰砰。我感到非常愉悦,因为我杀死了一个不仅仅是哈勒姆区,还是全世界最坏的坏蛋。”之后弗兰克·卢卡斯笑了起来,他必须用肩膀拉动那张巨大、有棱有角的脸,虽然沟壑纵横,当年的冷竣依稀可见,两颊的茶色皮肤皱巴起来,灰色的嘴唇伸展,红色的长舌头委蛇而出,先是断裂的惊雷,再是嘶哑的小鸟,那是一串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只有撒旦才能发出那样的声音,它穿透肺腑直达内心。
弗兰克·卢卡斯原本是出生在北克罗来纳的乡下孩子,6岁亲眼看着3K党杀死了他的表兄。12岁,他跟烟斗店老板的闺女偷情,被一大黑胖子抓住,弗兰克用烟斗砸晕了黑胖子,点了把火跑了。他逃到了纽约的哈勒姆区,生平第一次见到那么多的黑人,他站在第114街的街口大喊:“你好,哈勒姆,你好,美国!”据说就是凭着一股子谁都不吝的楞劲儿,他认识了1960年代哈勒姆的黑帮老大“黑教父”埃尔斯沃斯·约翰逊,成了他的司机和门生,并得花名“可卡因”(SUPERFLY)。在弗兰克嘴里,约翰逊是“绅士中的绅士,君王中的君王,杀手中的杀手,他本人就是本圣经。”跟着他,弗兰克学会了冷酷、沉着,既忠于目标又精于算计。据说“黑教父”死在了他的怀中,此后两个星期他都把自己关在房间内,思考着前世今生,再次出山后就只身去了东南亚。有一远方亲戚在越南当兵,在他的引见下弗兰克见着一位金三角“说英语,开劳斯莱斯的中国绅士”,从他手中购得132公斤海洛因,每单位4200美元,同样的品相在美国本土的市价是每单位5万美元。事后许多人惊叹于弗兰克只身勇闯金三角,他颇自负地说:“虽然我从没到过亚洲,但一想到,那里不过是另一个街头,小菜一碟。我没上过一天学,却有着街头博士学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他把海洛因藏在越战阵亡士兵的棺材里。“谁会查看他妈的一个死人的棺材呢?哈哈哈!”30多年后再谈起这个绝妙的创意,他依然像当年一样洋洋自得。
1970年代初的纽约,有许多毒品“品牌”, Boody, Cooley High, Capone, Ding Dong, Fuck Me, Fuck You, Nice, Nice to Be Nice……,可没有一个能比得过弗兰克·卢卡斯的“兰色幻觉”。它使用纯度高达98%-100%的原料,在梦幻工厂里由12、3个裸女手工制成,60%的甘露醇,40%的奎宁,价钱却是其他产品的一半。弗兰克·卢卡斯的毒品网络最大特点是省略了中间商,直接面向瘾君子,有点像70年代的电子商务先驱。作为一个乡下青年,他把同村的穷亲戚全招来了,倒不是任人维亲,他像了解自己一样了解乡下青年:“他们不浮华,没有习惯于好车,漂亮妞和大戒指。他们的妻子和孩子都嗷嗷待哺。随便给他们点钱他们就会干任何事。他们懂得忠诚。”他忠诚于妻子,孝敬老母亲,声称自己之所以应该被枪杀100次了却还活着,是因为人人都折服于他迷人的人格魅力。
鼎盛时期,哈勒姆区只有一人敢和弗兰克·卢卡斯叫板——绰号“尼奇”的莱若伊·巴恩斯。他是地道的城市青年,处处与弗兰克相左,他浮华、风流,毒品网络挂靠于意大利黑手党。70年代,尼奇冠以“不可触及先生”的名号登上了《纽约时报杂志》封面,正逢壮年的他穿着手工定制套装,打着红白蓝三色领带,戴着GUCCI眼镜,一幅不可一世的“娱乐毒枭”形象。“不可触及先生”被塑造成神勇的逃避法律者,哈勒姆贫民的救星,一位他辖区的妇女赞曰:“人人有的吃,人人骑马,人人穿着花衣裳。”这样的报道激怒了当时的总统卡特,1978年,始终“不可触及”的尼奇被抓了起来,被判了终身监禁。此时乡下青年弗兰克·卢卡斯也早在1975年被判了70年。但是不约而同的,俩人都精明地选择了当政府的污点证人,尼奇按照证人保护政策隐居了起来,弗兰克的刑期先缩短为30年,后来又缩短为7年。
电影《美国黑帮》上映后,当年撰写弗兰克传奇的《纽约》杂志记者牵线搭桥,使弗兰克和尼奇通了一次电话。他们是30年没说过话的死对头,两个曾经富甲一方的毒王,现在一个77岁,摔断了腿,瘫在轮椅上;另一个74岁,穿着镶满假赛车标的T恤,只敢接受采访不敢被拍照。他们依然像当年的“乡下青年”和“城市青年”一样对着干,又开着年迈之后冰释前嫌的玩笑。
记者:你们谁的货更纯?
弗兰克:你真是问到点儿上了,我的货纯度高达98%-100%。
尼奇:我承认弗兰克的货包装不错。可等到我的成品出来,成色跟他的差不多,而且我的发货速度比他快得多!
记者:你们的名字在很多嘻哈歌曲里出现过呀?
弗兰克:那也能叫音乐?看看这些年轻的蠢货的打扮,他们是些穿着大袋裤的狗屎。
尼奇:我没有像喜欢其他任何东西那样喜欢嘻哈音乐。刚出来的时候,他们都说‘这帮混球一分钱也赚不到’,可现在,嘻哈是最牛的娱乐产业。我是JAY-Z和50分的粉丝。
记者:你们当初干吗贩毒?
弗兰克:你以为我想干这个吗?我得挣钱,我也想去华尔街。可在华尔街,我连他妈的一个开门人的差使都找不到。
尼奇:谁没傻X地年轻过?
6 ) 一部恢弘的史诗正剧
花了3个小时,从头到尾,没有落下一个细节,直至谢幕后的哪一惊鸿。
导演很用心的选择了越战这个背景,在这个背景之下反应的一切,更有当时的意义。"Beat Generation",那个年代的年轻人,迷茫、不知未来、吸毒,道德的沦丧和法律的无力,再加上越战,那是美国在二战后最无助的年代。
这个背景是一个伟大的年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黑帮这个层面也不例外。弗兰克-卢卡斯正是这样一个年代所涌现的英雄人物。虽然出身低微,并且跟随的大佬暴毙,但是他的身上时时刻刻涌现和反应的是大佬的印记,每一次他都在模仿,每一次他都在“学习”。他运毒、贩毒,但是从不吸毒,85%的时间里面他和社会名流交往,他生活和生存在高档的别墅中,&林肯车、选美小姐,这一切都在掩盖罪恶的毒品交易,在影片的最后部分,里奇和卢卡斯的对话,正是反映这一段历史的露骨写照。毒品交易杀了成千上万的孩子的父母,这正是最大的谋杀,这种手上不沾血的谋杀,才是最让人觉得寒冷的。
美国黑帮这部电影,很多人认为有些冗长,或者过于“美化”,但是我认为这恰恰是本片最美之处。如果更为肮脏,会让这部电影失去对比,让每一个观影者都认为卢卡斯的一切是“应得的”,而不会有更为深刻的思考。
丹泽尔-华盛顿的演出,确实出彩;克劳在这一部电影里面,不修边幅的出境,也让人留下了深刻的影响。没有获奖,确实太可惜。
好牛逼的主演们。。不过剧情不够给力啊。竟然就发生在我现在住的地方= =
行行出状元啊
还不错的电影
t,i.贩毒 RZA缉毒
中规中矩的史诗大片风格,结尾神来之笔,颇有新意。【电影资料馆】
华盛顿终于演了一次老大,他的魅力在于:无论饰演的是好人抑或恶棍,都让人讨厌不起来;双雄争霸双线交织的模式,剪辑干脆,飚戏精彩,可惜结局落了俗套
真尼玛长啊~
该影片光看片名就可以看出该片是一部有野心的影片,加之投资大,主创团队强,取材于真实事件,演员阵容等,故而才使得该影片在美国黑帮电影中显得格外抢眼。
可怕
剧情感觉不是讲的很清楚,个人觉得一般吧
一般吧,剧情有待加强
请留意片尾曲以后的最后画面……他到底杀了谁
那气场 很强大
影片剧情跌宕起伏,观赏性却极高。
时间长,但是剧情又不是很出色
随着调查的深入,罗伯茨和卢卡斯之间的距离越来越短,两个气质相近,惺惺相惜的男人,不可避免地进行正面对决……
看的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剧情片
有点虎头蛇尾。。
结果是最佳女配角提名,有意思。
无意中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