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汉

爱情片美国1973

主演:Roger Miller  彼得·乌斯蒂诺夫  特里-托马斯  Brian Bedford  菲尔·哈里斯  安迪·德怀恩  卡罗尔·谢利  Pat Buttram  乔治·林赛  肯·柯蒂斯  康迪·康迪多  约翰·菲德勒  斯坦·弗雷贝格  Dana Laurita  芭芭拉·卢迪  J·帕特·奥马利  

导演:沃夫冈·雷瑟曼  戴维·汉德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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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05 02:41

详细剧情

  在快乐的动物王国里,残暴的狮子和奸诈的毒蛇,赶走了真正的国王实施暴政,只有狐狸罗宾汉敢和他们作对。虽然恶狼警长设下许多圈套,但是勇敢机智的罗宾汉最后还是战胜邪恶,将所有的坏蛋赶出森林。

 长篇影评

 1 ) 《大宪章》的影像史诗

与其寄托于一个寿命有限的偶像国王所给予的自然法上的支持,还不如在成文宪法上赋予罗宾汉以永久的合法性。
一、平庸中的不平庸
2010年上映的电影《罗宾汉(Robin Hood)》在很多人看来都是一部比较平庸的作品。根据出品方环球影业公司(Universal Studios)所公布的官方数字,该片的制作费用高达1.5亿美金,乃名副其实的好莱坞大片,票房3.21亿美金,投资回报率超过了100%。但是和该公司同年发行的动画电影《卑鄙的我》相比就显得比较尴尬了,后者7000万美金的投入换来了全球5.43亿美金的回报。更加讽刺的是,剧中扮演罗宾汉的演员、好莱坞著名影星罗素•克劳在10年前另一部环球影业公司发行的电影《美丽心灵》中曾扮演不幸于今年离世的数学家约翰•纳什,两部影片的票房相差无几,但是《美丽心灵》的制作费用还不到6000万美金,绿林好汉的吸金能力完败于传奇数学家。
10年前,罗素•克劳曾凭借纳什这一角色获得奥斯卡最佳男演员的提名,10年后,他满脸胡子、略有发福的形象却没有得到大多数观众的认同,被认为是有史以来“最不像侠盗”的罗宾汉。剧中另一位澳洲演员、扮演罗宾汉情人玛丽安的凯特•布兰切特也基本上处于可有可无的“花瓶”状态,让人觉得这个刚刚凭借《伊丽莎白2:黄金时代》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提名的演技派 “女王”有些不思进取,一心只想赚钱。当然,好莱坞演员的名利法则也决定了两种常见的接戏套路:商业大片和文艺片。前者可以挣钱,后者为了获奖。而且讨论像《罗宾汉》这样的商业大片中的演技本身也有些敝鼓丧豚。
不过与演员的演技相比,本片的导演是的的确确的让很多人感到失望的。作为指导过《银翼杀手》、《末路狂花》、《角斗士》、《天国王朝》的殿堂级导演,雷德利•斯科特似乎没有达到以往的水准。本片自2010年戛纳电影节开幕首映之后,批评之声不绝于耳。烂番茄的新鲜度只有43%,metacritic上也只有53分,IMDB和豆瓣上分数也达到惊人的一致:6.7分。那么影片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很多人认为,它并没有展现出大家所期待的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罗宾汉,而只是 “一部精化版的天国王朝或者一部情节更紧凑的角斗士”,或者说是所谓的“罗宾汉前传”。
应当说这些批评的立场都是来自商业娱乐或者纯粹的审美艺术,但如果我们从电影史的角度来审视这部看上去比较平庸的影片就会发现它其实并不平庸。自19世纪末电影发明以来,迄今为止,以罗宾汉为主角的电影超过了50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前苏联、日本、印度都曾经涉足过这一题材;类型更是多种多样,动作、历史、魔幻、爱情、歌舞不一而足,甚至连著名动画系列《猫和老鼠》都拍过两部动画版的罗宾汉。但不管是制作年代、国家还是影片类型,这些作品的故事结构大致雷同:

在12-13世纪著名的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英格兰的理查王被俘,留在国内的理查王的弟弟约翰王子趁机篡权,拒绝赎回理查王。而与他狼狈为奸的诺丁汉郡长也趁机强占了忠心于理查王的罗宾汉家的领地,更试图染指罗宾汉的心上人玛丽安。罗宾汉被迫躲进舍伍德森林,他以诺丁汉北部广阔的舍伍德森林为大本营,联合小约翰、温里奥等人,劫富济贫,整治暴戾的路德曼贵族、官吏,并把得来的钱财用于救助贫苦百姓。最终成功赎回理查王,粉碎了约翰王子等人的阴谋。这个劫富济贫、反抗权贵的侠客故事千百年来为人们所传诵。(周冉:《当草莽英雄背负历史重担 侠盗“罗宾汉”的虚幻与真实》,载《文史参考》2010年第13期。)

如果我们无视罗宾汉的存在,这个故事的架构是基本符合史实的。狮心王理查与其说是一位国王,还不如是一位骑士,把毕生的心血和精力都献给了十字军东征。1192年秋,他在东征回归的过程中被奥地利公爵利奥波德五世俘虏并于第二年的春天高价卖给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六世。作为王储的约翰眼见大哥被俘,非但没有筹集赎金积极营救,反而密谋发动叛乱,趁机夺取王位。虽然理查王并不是一位称职的国王,他在位10年间逗留英国本土的时间只有6个月,但是在骑士文化盛行的中世纪,这位传说徒手擒狮、生吞狮心的铁汉君主是全英格兰人心目中的民族英雄,有着无与伦比的超凡魅力。所以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平民百姓均把约翰的夺权视为无耻的叛国行径。他们在坎特伯雷大主教休伯特•沃尔特(Hubert Walter)的领导下对约翰的叛军予以痛击。与此同时,埃莉诺太后亲自出马以15万马克的天价赎金接回了理查王。1194年3月,理查王回到英格兰,约翰立即宣布投降并且得到了赦免。
如果我们让休伯特大主教换上一身绿色的紧身衣,把家搬到诺丁汉森林,练习一下射箭技术,那么这段历史就可以冠名以“罗宾汉”即刻搬上大银幕了。也就是说绝大多数的罗宾汉电影均结尾于1194年3月。(见图1)当然,罗宾汉作为一个虚构的文学/传说人物,别说1194年,就算是出现于1294年、1394年,甚至中世纪任何一位英格兰国王的时期都是可以的。但问题在于,罗宾汉的电影故事在1194年已经结束了,而约翰王的故事还没有开始。尽管西敏宫外竖立着狮心王的塑像,但是根本不懂英语的理查与英国宪法、议会的起源并没有直接的关系。1199年继位的约翰王才是《大宪章》故事的主角。在1216年10月去世之前,约翰王执掌英格兰政坛长达17年之久。在这17年中作为约翰死敌的虚构人物罗宾汉又是作何反应?有没有参与反抗约翰王的武装斗争?甚至是参与《大宪章》的制定?直到2010年《罗宾汉》上映之前,几乎所有的罗宾汉电影对于这些问题均采取一刀切的回避态度。所以就此而言,2010年《罗宾汉》绝非是一部平庸的作品,它是一部展现英国宪法起源的影像史诗。

二、罗宾汉的合法性
通过图1我们可以直观的发现,与2010年《罗宾汉》相比,绝大多数的罗宾汉电影才是所谓的“罗宾汉前传”,那么为何过去这么多的编剧和导演只拍前传,不拍后传呢?笔者认为,这涉及到了罗宾汉的合法性问题。
罗宾汉最初的原型是1226年约克郡巡回法庭案件记录中的一个叫做罗伯特•胡德(Robert Hod)的罪犯。同时期所出现的类似“Robehod”或“Hobbehod”的名字也都是来自于法庭的卷宗,所以罗宾汉最早的身份就是一个强盗——一个纯粹的罪犯,即英语中“outlaw”。这个单词现在一般直译为“逃犯,歹徒,亡命之徒”,但是它的古典义项却是普通法中的一种严厉的刑罚。一个人被判罚“outlaw”便意味着对其取消了法律保护,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合法地去侵害甚至杀死他。那么作为一个永久隔绝于文明社会以外的“outlaw”,怎么才能得到人民的传颂呢?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对“outlaw”中的“law”进行解释,这种“law”是一种巧取豪夺、欺压百姓的恶法,所以“outlaw”才是符合自然法、道德律的正义之举。这部电影中的第一幕就是这样的一段文字:

In times of tyranny and injustice when law oppresses the people, the outlaw takes his place in history.
这句话可以翻译为:
在恶法欺压人民的暴政施虐、不义横行的时代,绿林好汉就此登上历史舞台。
(本文所引用中片中字幕的中译文均来自“无极电影网”,个别词汇有所改动。)

所以自14世纪以后,英格兰的老百姓在数百首民谣的传唱中逐渐的将罗宾汉塑造成了一个杀富济贫、锄强扶弱、替民解忧的绿林好汉和民间英雄,即所谓的侠盗,英语中的“heroic outlaw”。尽管此时罗宾汉的形象已经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但是其格局仍然有些狭小,不过是个偏安一隅的地方侠客,因而他需要突破成为一个能为全民族所共同认可的英雄。同时,他所谓的“侠”、“heroic”这种自然法范畴中的“正义”概念也需要一个更加权威的关照。所以在这种需求之下,就有人开始把罗宾汉与英格兰史上最伟大的君主之一的狮心王联系到了一起。狮心王理查不仅自己光明磊落、勇敢善良,受到人民的爱戴和敬仰,而且他还有一个可以与其形成鲜明对比的“邪恶弟弟”——约翰。这样一来,罗宾汉代表底层人民反抗权贵、惩奸除恶的事业就有了终极目标,而不用成为一个与国王为敌的极端的反政府主义者。所以此时的罗宾汉已经不仅仅是侠客这么简单了,他还被赋予了鲜明的金雀花王朝时期的骑士特征。他效忠国王,跟随国王参加圣战,与国王的叛军势不两立,最后又救回了国王,终于彻底的成为了一个民族英雄。
分析到这里,我们应该明白了为什么过往的罗宾汉电影均结束于1194年3月,因为那时的罗宾汉达到了个人声望的顶点,是一个民族英雄神话的完美结局。所以对很多编剧和导演而言,在罗宾汉的世界里,狮心王理查是一个绝对不能死的角色,只有他活着,才能不断地为罗宾汉这个“outlaw”提供最为权威的合法性支持。2007年初环球影业公司花了百万美金从伊森•瑞弗(Ethan Reiff )和塞卢斯•沃瑞斯(Cyrus Voris)两位编剧手中购得的最初剧本也是这种常规的神话模式。但是一年之后,雷德利•斯科特作为导演入驻剧组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否定了这个剧本。他要拍一部全新的罗宾汉。
整部电影长度155分钟,可是开场22分钟,可以赋予罗宾汉合法性的理查王就死了。导演雷德利•斯科特的胆量可见一斑。他要通过这部爆米花的商业大片讨论一个几乎没有人讨论过的问题:没有狮心王的庇护,罗宾汉如何获得合法性?此时的约翰取代了理查成为了英格兰的国王,那么曾效忠于国王的罗宾汉做出反叛国王的举动又要作何解释?他还是不是一个能够被统治阶级和民众双双接受的人格分裂的“民族英雄”?尽管导演表示他并不是一个“罗粉”,但是在它看来,如果始终在狮心王的羽翼之下,罗宾汉是永远不可能独当一面的,现在才是考验这位侠盗的真正时刻。于是斯科特搬出了《大宪章》,与其寄托于一个寿命有限的偶像国王所给予的自然法上的支持,还不如一劳永逸的在制定法上赋予罗宾汉以永久的合法性。换言之,罗宾汉不用忠于哪位国王,只需要忠于《大宪章》。
众做周知,大宪章是英王约翰与封建贵族就君主权力的限制而制定的一部宪法性文件。那么罗宾汉作为一个下层侠客怎么才能参与到这个历史事件中呢?影片首先给予了罗宾汉以贵族的身份,让他有资格进入到这个权力角逐的平台。影片中,狮心王理查临死之际,命罗伯特•洛克斯利(Robert Loxley)爵士将王冠带回英格兰。可是罗伯特爵士在行进至法国布劳赛良德(Broceliande)森林的时候中了法王设下的埋伏,又是临死之际,嘱托碰巧路过的逃兵——罗宾汉将王冠带回英格兰,而且还增加了一个任务,要他把传家宝剑带回诺丁汉交予其父沃尔特爵士。这样罗宾汉便冒充罗伯特爵士返回英格兰,到了诺丁汉之后,老爵士沃尔特担心膝下无子遗产无人继承,于是二一添作五,默认了罗宾汉的冒充,而且还送了一个儿媳妇——玛丽安。对于罗宾汉而言,从天而降的地主父亲、金钱、美女(寡妇)都不是最重要的,爵士的身份才是可以使其参与大宪章博弈的入场券。
凭借爵士的身份,罗宾汉带着王冠来到了伦敦,将王冠交给了埃莉诺太后,太后当场给王储约翰戴上。这一幕的对话相当简洁有力。

约翰王登基之后看到罗宾汉问:我不认识你。
罗宾汉:诺丁汉的罗伯特•洛克斯利,陛下。
约翰王:欢迎你。我哥哥是怎么死的?
罗宾汉:如他所愿,战死沙场。陛下。
约翰王:如他所愿。你把消息带回来,应该得到奖赏。跪下。
打算赏赐。但是……
约翰王:你说你是诺丁汉人,你的父亲,沃尔特爵士,欠国王的税收。我的王国。告诉他管理国家要花很多钱。人人都需要交税。先交上税再说。

在罗宾汉和约翰王的第一次对话中,国王、贵族、征税这些《大宪章》的关键词就已经跃然纸上了。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在场的还有使《大宪章》得以流传后世的功勋大臣——威廉•马歇尔(William Marshal)。

三、立宪世家
影片接下来就进入到《大宪章》的立法节奏了。约翰王听信法国间谍戈弗雷爵士(Sir Godfrey)的谗言,命其作为征税官率领军队向北方领主们征纳赋税。如果领主们稍有反抗,那么戈弗雷便以约翰王的名义烧杀抢掠,以此来挑拨北方领主与国王的关系,为法王入侵英格兰做准备。应当说剧情的这种设计虽说有为约翰王开脱之嫌,但在某种程度上还是遵照了客观史实。比如,戈弗雷征税大军行进到虚构的鲍德温男爵(Baron Baldwin)的领地时,后者说:“我们已经为理查王的战争付出了财力和人力,再没有可给的了!”此言不虚。理查王连年征战,所有的军费都来自本土的赋税,后来又为了筹集赎金,整个英格兰又被榨取得民穷财尽,沉重的赋税曾激起伦敦人民1196年的抗税暴动。所以1199年去世的理查王为他的弟弟留下的是一个经济与社会几近崩溃的英格兰。在这种情况下,约翰王继续横征暴敛,本就对王室政策颇有不满的贵族们终于忍无可忍,在罗伯特•菲兹沃尔特男爵(Robert Fitzwalter)的领导下揭竿而起,先是在斯坦福集结,并于1215年5月24日占领了首都伦敦。
导演雷德利•斯科特担心仅有男爵叛军还不足以迫使约翰王就范,于是另外还安排了法国军队的大兵压境,意图以国内、国外的双重压力来推进《大宪章》的签订。终于,双方于6月15日在伦敦以西20英里的米尼兰德开始了最后的谈判。
影片中代表叛军与约翰王谈判的两位贵族分别是罗伯特•菲兹沃尔特男爵和虚构的鲍德温男爵。笔者颇感疑惑的问题是,既然已经尊重史实安排了罗伯特•菲兹沃尔特男爵这位真正的叛军首领,为什么还要另外杜撰一个虚构的鲍德温男爵?或者,如果非要凑够两个谈判代表的话,为什么不从其他比如尤斯塔斯•德•维希勋爵(Eustace de Vesci)、理查德•德•克莱尔伯爵(Richard de Clare)这些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中进行挑选?这对于坚持“用严谨的态度,讲虚拟的历史”的斯科特导演来讲颇有些让人感到意外。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影片中满头银发的鲍德温男爵似乎在叛军中享有极高的威望,应该是一位辅佐过理查王与约翰王生父亨利二世的股肱之臣。所以在《大宪章》的谈判过程中,叛军代表的发言资格也是论资排位的。这样一来,本就是通过冒充的身份得以进入体制的罗宾汉,怎么才能在谈判的过程中争取到话语权呢?
于是影片又为罗宾汉设置了一个让其他所有反叛贵族们都无从置喙的身份——立宪世家。罗宾汉的生父托马斯•朗斯特里德(Thomas Longstride)尽管是一位石匠,但却是沃尔特爵士、威廉•马歇尔爵士心悦诚服的宪法天才。对于这种“脑洞大开”的剧情,罗宾汉与观众一样的感到不可思议,他问到,我父亲有什么观点,沃尔特爵士回答说:“国王对臣民的依靠,更甚于臣民对国王的依靠。这是一种危险的观点,但是能让你为之着迷。后来,数百人、上千人来倾听他的话,听从他的召唤。从领主到农奴的各阶层的人。”而且托马斯并不仅仅只是一位宪法学者,他还是一位宪法实践家,早在《大宪章》制定的至少30年前(罗宾汉6岁的时候),他就联合沃尔特、马歇尔、罗伯特•菲兹沃尔特、鲍德温等人秘密订立了《权利宪章》(Charter of Rights)。
这个争取权利的秘密举动被当时的国王亨利二世视为异端,派人把托马斯抓了起来,要求他放弃宪章,并且供出同伙的姓名,但是托马斯怀着满腔的立宪理想,宁死不屈,英勇就义。所以对于罗伯特和鲍德温这两位叛军代表而言,罗宾汉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冒充爵士的乡下汉,他还是其革命战友、立宪同志、救命恩人托马斯的亲生骨肉。而且罗宾汉在当天还特意回了趟老家,在父亲牺牲之地祭奠哀思。经过这样的处理,来到米尼兰德的罗宾汉仿佛“宪法专家托马斯”附体,拥有了无可争议的话语权。他当着约翰王与众位叛军领袖的面发表了激情演说:

如果要建立未来,就必须打好基础。这片土地的法律,让人们臣服于国王,国王要求臣民的忠诚,却不给予任何回报。我曾去过法国,巴勒斯坦,现在又回来了。我知道,暴政只会导致失败。你建立一个国家如同平地而建一座教堂。给所有人以权力(Empower),你就会得到力量。如果陛下能给予正义,以自由宪章的形式确立正义,让每个人都能在自己的壁炉前吃饭,不会被毫无理由的定罪,或者没有罪名的监禁,能够靠自己的努力来工作、吃饭、生活,尽量过得快乐。这样的国王才是伟大的。不只会得到臣民的忠诚,也会得到他们的爱戴。

这段话简直就是《大宪章》的通俗精华版。立刻得到在场所有叛军的认同,而约翰王又刚刚得知法国军队马上就要登陆,急需得到叛军贵族们的军事支持,所以决定签署这份自由宪章,就是30年前托马斯所起草的版本。颇有些遗憾的是,尽管这部电影的主题就是《大宪章》的立法史,但是这个虚构的《权利宪章》和1215年6月15日开始制定的第一版的《大宪章》相比显得有些滑稽可笑,仅仅只有一段,与其说是一部宪政,还不如说是一份声明。不过有一点到是严格遵照了史实,这份《权利宪章》的签署人同样也是25位。
几个月之后,危机一过,影片中的约翰王立刻撕毁了宪章,如同历史上所曾经做过的那样,并且宣布罗宾汉是一位“不法之徒(outlaw)”。罗宾汉被迫进入诺丁汉森林,正式开始了绿林生涯,成了一名侠盗。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此时的侠盗虽然没有了理查王在自然法道义上庇护,但是却依然有着极为坚实的合法性基础,那就是罗宾汉亲自参与制定的“大宪章”。凭此,罗宾汉仍无愧于英格兰的民族英雄。

 2 ) 不错的动作片,平庸的史诗剧

       说起《罗宾汉》,我们会想起凯文•科斯特纳演的长发飘飘的盗贼王子,想起埃洛尔•弗林演的温文风趣的绿林好汉。这一次,雷德利•斯科特似乎颠覆了我们一直以来对罗宾汉的想象:从一个精灵加人猿泰山的样子变成了拉塞尔•克罗那样身穿锁子甲,挥舞着大剑的壮汉。
事实上,这部片子应该叫《罗宾汉前传》,或《罗宾汉:我是怎样停止恐惧并爱上真理和射箭的》。西方观众儿时耳熟能详的高贵盗贼故事变成了背景,罗宾汉的恋人玛丽安变成了别人的寡妇,影片风格变成了沉郁的史诗范儿,一部以游侠/弓箭手为主角的电影,结尾变成了骑兵和步兵大战……导演为啥要这么拍罗宾汉呢?从上一部《天国王朝》(包括他更早的影片)不难看出,雷德利一直有一种“重塑历史”的企图,最近几部片子中这种想法愈加强烈:《天国王朝》明显就是对中东局势的重新解读,虽然思想表达很孱弱(本片中关于罗宾汉的身世以及民权启蒙思想的内容也算败笔了,他的电影在这方面总有些欠缺),但心思值得称赞。本片中点题的一段戏是狮心王查理(影片字幕翻译为狮子之心查理,挺傻的)问罗宾汉:你怎么看我的这次十字军东征?罗宾汉照实回答说:当我看到无辜的数千敌方百姓被你杀死时,我觉得我的信仰都动摇了。狮心王在“称赞”了罗宾汉有勇气,像个骑士之后,把他和同伴抓起来准备处死——这显然是影射美国在伊拉克的所作所为。可是纵观全片,这种思想的表达没有和故事、人物有机的结合起来,观众们看到的只是一个士兵的一段传奇故事,加上几句民主人权的点题思想,人物命运的厚重、与观众的交流都远不如导演当年的《角斗士》。
       好在雷德利基本的功力仍在,抛开主题的含糊和表面,影片绝对是节奏流畅、镜头漂亮,非《诸神之战》那种三流货色可比的。影片中对肩扛摄影的运用(史诗片也要晃镜头啦),结尾大战的场面安排,场景、细节、幽默包袱的设置,都算能值回票值。
       在如今史诗片不景气的情况下,独撑大局的雷德利能不能拿出另一部经典?或者干脆再玩一部《罗宾汉正传》?且看他如何放下一箭。

 3 ) 罗宾汉与英格兰人的弓箭文化

弓箭是冷兵器时代最厉害的武器之一,它最大的优势就是远程攻击能力。13世纪,欧亚大陆东侧,崛起于蒙古草原的成吉思汗和他的骑射手们,凭借手中那张用牛角、牛筋和木头揉制成的复合弓,在几十年间横扫欧亚大陆,建立了空前绝后的庞大帝国。这些身材矮小的东亚人,骑着蒙古矮种马,不带甲胄,轻装上阵,看起来并不起眼,但却能在高速奔袭中,射翻西亚东欧那些高大强壮、手持巨斧长剑的重甲步兵。

就在欧洲步兵领教过蒙古弓威力不久后,欧亚大陆的最西侧,14-15世纪,英格兰人又用强劲的长弓在法兰西以少胜多,多次用近乎“屠杀”的方式击败了身披重甲的法国骑士。此后,英格兰长弓手名满天下,成为一支令欧陆国家畏惧的劲旅。其实,早在12世纪罗宾汉时代起,弓箭手在英军中的重要作用就逐渐显现出来。

罗宾汉是英格兰中世纪最著名的民间英雄,他精通箭术,侠义忠勇。相传罗宾汉虽是身份低微的弓箭手,却有着高尚的骑士精神,赴义冒险归还了战死的理查王的王冠,却被无赖的约翰王恩将仇报,宣布为国家敌人和通缉犯,只得躲进丛林中躲避追铺。在之前的小说和电影中,罗宾汉的形象通常都是披着绿色斗篷穿梭于丛林间的神射手,优雅诗意,他也是托尔金《魔戒》中的擅用弓箭大精灵族的原型。

但是最近上映的这部《罗宾汉》里,罗素•克罗饰演的罗宾汉却并不是这么一位被艺术加工后的“丛林精灵”,而是一名行为和衣着都非常写实的英格兰长弓手。他跟随“狮心王”理查参加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并协助英格兰贵族挫败法王菲力的入侵计划。影片最后的高潮,罗宾汉先是率领长弓手在海岸悬崖上居高射击法军登陆部队,然后率领骑兵猛冲,彻底击败法国人。

不过,罗宾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长弓手,那时英格兰长弓还没出现,他用的弓只是威尔士长弓的一个变种。英国游吟诗人仰慕罗宾汉的为人,遂把他当作长弓手的祖师爷,在后世创作的民谣中,就把长弓交到了他手里。

历史上,长弓手在英军中作为一个独立兵种出现,是在一百多年后“长腿”爱德华(《勇敢的心》里那个老国王)时期。欧洲中世纪是骑士的时代,重甲骑兵在马镫和长矛的协助下,冲击步兵易如反掌。影片《勇敢的心》中英军统帅对阵苏格兰起义军时也轻蔑地说“几百年来,步兵都不是骑兵的对手”,所以才敢贸然指挥骑兵去冲击他自认为是一群“泥腿子”的苏格兰人。

在这之前,弓箭手的作用跟罗宾汉时代也没太大差别,只是阵前骚扰,打乱敌军阵形,是辅助攻击角色。但是这种情况随着大批长弓手的出现而改变了。因为骑兵近战再猛,长弓手百米外一支箭就能让其毙命,《罗宾汉》里英勇无比的“狮心王”理查就是在攻打一座法国城堡的时候死于一个无名的弩手射出的冷箭(据史书载,射死理查王的这名弩手被活剥了皮)。

骑士对长弓手非常痛恨,因为他们要打打不着,却频频被射中,有劲使不出。于是他们放出狠话,对俘虏的长弓手即使不杀,也要切掉他们的右手食指和中指,废掉他们的武功。但是随着长弓手成为英军绝对主力后,步兵难敌骑兵的定理被彻底打破。著名的克雷西战役后,“屠杀”了几千名重甲骑士的英军长弓手,集体向被俘虏的骑士们炫耀般地展示自己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以示自己的手依旧完好(V字手势代表胜利的由来)。

按说,法兰西骑士绝不是一群怂包,他们多数参加过十字军东征,与凶狠的萨拉逊骑兵PK也常能战上风。长弓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威力,能够挫败骁勇善战的法国骑士?这还要从长弓的特点和威力谈起。长弓,顾名思义,就是比一般弓要长大的弓,它一般和射手的身高一样长,平均长1.8米,有的长弓接近2米,而普通弓长度一般只有1米多一点。长弓能够以很高的频率发射。一个训练有素的长弓手,如果瞄准射击,每分钟可以发射12支穿甲箭,不瞄准的话,每分钟可以发射15支,这个射击频率比19世纪手动装弹的步枪还要高。从火力密度上说,一名长弓手的作战效率起码抵得上3名弩手。传说有一个弩手要和罗宾汉比试箭术,可结果弩手的弦还没有拉上,罗宾汉已经射出了5支箭。

除了频率,长弓还有在当时看来极可怕的穿透力。它发射的箭能在200米的距离上贯穿锁子甲,100米的距离上贯穿鳞片甲和钢板甲,或者是10厘米厚的橡木板,这个威力在中世纪的战场上几乎是无坚不摧。大批长弓手能够给敌人造成极大的杀伤。他们并不会射击个别的目标物,而是向敌军占据的地方作高抛物线密集射击。如果以每分钟精确射出6支弓箭来计算,5000个长弓手1分钟内就能够向密集的敌军队形发射30000支弓箭。这种攻击可以让敌方受到很大的创伤。克雷西战役正是如此,有人形容战场遍地箭矢,有如大雪覆盖。在火枪出现之前,1万名长弓手在战场上几乎就无敌了。

但是,要获得大量的长弓手,其实是很不容易的。因为长弓的威力全来自于射手的臂力,每条胳膊至少需要使出40-50公斤的拉力才能将长弓张满。要知道,我们平时常见的弹簧拉力器,5根加起来的拉力也只有30公斤,5根的拉力器能轻松开满的人,平时不常见吧。因为经常受到强力的训练,长弓手们的脊柱甚至会变形,左侧小臂和右手手指骨骼异常粗大,这从他们的出土遗骨上可以看出来。正是对力量的极端要求,使得对长弓手的训练漫长而艰苦。英格兰人对此采用的方式是全民练习弓箭,约翰王的儿子亨利三世下令,英格兰男子只要肢体健全的,7岁后都要参加射箭练习和上肢训练。英格兰人把这个政策保持了上百年,因而获得了优质长弓手兵源。

英格兰是现代足球的发源地,但在14世纪,踢球却是被法律禁止的。这倒不是为防止足球流氓滋事,主要目的是为了不浪费男子的精力,让他们有心思专心习弓箭。当时英格兰农民唯一的正经营生就是除了种地打猎,就是训练长弓和上肢力量。每个周日做完礼拜后,他们都要到教堂附近的靶场训练。其间还会有各种比赛,射得最快最远最准的即为优胜者,会获得额外的物质奖励,通常会是一大块面包或者咸猪肉。另外,这些优胜者也更容易赢得姑娘们的青睐,对于普通人家的小伙子来说,成为一名长弓手在当时是一份很体面的工作。因为随着长弓手在战斗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他们在英格兰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阶层,虽然比骑兵低,但比普通步兵要高,战胜后可以分享战利品,收入比当农民强多了。

英格兰人的弓箭文化,使得他们有余地挑选那些身材高大膂力强劲同时又箭术精湛的青年入伍,优秀的长弓手部队弥补英格兰在人数和装备上的不足。长弓手与重甲骑士相比的另一个特点是便宜。13世纪中期,一个骑士的全套标准装备,包括盔甲、长矛,长剑、战马,这些总价值约30英镑,而一个长弓手的全套装备,包括弓、箭矢、匕首、头盔、皮甲背心,这些仅需花费1.6英镑。因此英格兰政府规定,年收入在2-5英镑之间的英格兰人则必须拥有长弓。

既然法兰西人吃了长弓的大亏,为什么他们不大力发展自己的长弓部队?事实上克雷西战役以后,法军确有推广长弓的措施,不久以后法军长弓手迅速成长,战术素质已经不亚于英军长弓手。然而,法王担心,一旦这些平民出身的弓箭手团结一致,他们有可能变得比那些作为重甲骑士的法国贵族还要强大,更加难以控制。正是基于这个忧虑,法王最终决定压制长弓部队的发展,因为当时法兰西的政治体制并没有容纳一支平民军队的空间。

英格兰的农民则不同,他们素来只反贵族不反国王。中世纪后英格兰人逐渐形成了一个叫做“约曼”的阶层。约曼介于贵族和贫民之间,有自己的土地,有点像现在的中产阶层,不像法国的农民那样,完全没有土地,只能给贵族打工卖命。作为有产者,约曼的作战士气比较高,特别是在保卫家乡的战斗中。英格兰的长弓手主要出自约曼阶层。而国王也正好通过募兵制来招募长弓手,使自己拥有能够制衡骑士贵族的力量。正因为约曼用长弓技巧纯熟,所以作为骑士的贵族得小心对待他们,必要时必须尊重他们的基本要求,以防会用长弓的约曼叛乱,使自己落得法国骑士那样的下场。权利出自权力,而权力来自武力,出于对于武力害怕的本能,英格兰贵族比其他国家的贵族更懂得尊重下层民众的权利,懂得倾听,也更开明,西方近代的最原初民主也在英格兰长弓文化的促使下间接而生了。

 4 ) 绿林里一个罗宾汉

       时隔十年,罗素克洛不仅添了一身肥膘,军阶也从罗马军团总兵降到了狮心王理查的流氓军队里一个小弓箭手。可怕的是这弓箭手还满脑子他早丧的父亲遗传的普世哲学,一副硬汉外表偏偏包着一颗悲天悯人的玻璃心。一脚甩在老国王脸上(他这辈子算是值了……)之后竟然还有胆吐槽国王的屠杀之举,国王与弓箭手之间的短暂对视下,我还以为他要被晋升,转眼天亮他和一干小伙伴被上了枷锁的镜头让我瞬间喷饭:斯科特大爷您这是在拍搞笑片么?
       不是第一遍吐槽西方史诗片里的战争场面,虽然看着声势浩大,却怎么看怎么愚蠢,人数少得像过家家,战术简单得像猜拳,两边一字阵对砍,一来二去谁剩下的喘气儿的多谁就开始漫天价鬼吼。蕞尔岛国,打个上千人的战役就算大战了吧,想想战国时候,破一个城坑杀的士兵就几十万计的,更别提前线打仗的了,那种场面若是搬上荧屏该是何等的壮阔,只可惜中国的导演都不争气,中国的电影公司都是穷逼,什么时候我能看到中国的史诗片把老外吓尿的场景呢。
       就像港片的经典桥段一样,狮心王幽幽地说,拿下这座城本王就可以回伦敦了,然后他就被一个守城的小卒一箭射死了。历史上的理查好歹也是被偷袭射中然后伤口腐化而死,影片里这个无脑往前冲的求死的二逼真是让我吐槽无能。
       看多了西方史诗片的观众,肯定会被本片采用的套路剧情催眠,英雄落草或者竖子得志,偶遇贵人忽觉原来自己来头挺牛逼的,然后莫名其妙的就有了一大群拥趸,还顺带抱得美人归,让你不得不怀疑是他的人格魅力太盛,还是天生就是管理大师,怎么人见人爱,做啥成啥。
       在这种无聊设定之下,不管主角喊出了怎样振聋发聩的话语,只怕观众都不会买账了,罗素克洛一副常年受了委屈的模样,直面国王要求liberty的时候,气场真是被梅尔吉布森完爆几条街,怎么看怎么像美国导演在借英国英雄输出美国价值观,恍然间站在国王面前的已经不是个绿林好汉,倒像个超级英雄。
       传统印象里罗宾汉应该给人精灵射手的即视感,罗素克洛塑造的罗宾汉只给人一种屠夫的粗蠢之感,不像劫富济贫的侠盗,倒像个畏畏缩缩的猎户了。
       最后想,蕞尔岛国的确也有蕞尔的长处,狮心王长年征战,诸侯雄起,连国王也敢不放眼里,悲催的约翰王只好在左右威逼下签了大宪章,本片结尾除了国王拒签宪章之外,还是落入了“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俗套桥段,似有续集之意,但至今不见动向。
      狮心王,约翰王所在的黑暗时期,中国这边正是歌舞升平的南宋吧,这一类型所有的电影国王的王宫都像用石头简单搭起来的,破败不堪,现实中的伦敦塔也很大气的,为什么拍出来感觉都没有扬州一座妓院华丽呢。
       罗宾汉率众啸聚山林的差不多同时,隔了大半个地球的东方有一百单八将也被逼上梁山,草莽英雄的脉搏,真是息息相通。
       比起同为雷德利斯科特导演的《角斗士》和《天国王朝》,本片总觉力道不足,完全将重点放在了弓箭手Robin Longstride如何蜕变成Robin of the Hood的,没在罗宾汉落草之后的侠义故事上着墨,情节略显拖沓。
       总体来说,作为一部史诗片,有着还原历史的风范,还算合格。
       听说罗宾汉临死还射了一箭,叛逆了一世也射了一世,纠集了全英格兰的法外狂徒又如何,改变历史的还是逼迫国王签订《大宪章》的领主们。
       英雄迟暮,然而千古流芳,这次无需唏嘘。

 5 ) 《罗宾汉》:一个流氓的发迹史

                中国人其实对罗宾汉这个人物应该不陌生,很早以前央视就播过以其传奇经历为内容的同名电视剧,长期浸淫于《水浒》式的替天行道的侠义故事的中国观众对这位侠盗王子产生好感和认同是一件太顺理成章的事情了。对于我来说,关于罗宾汉的记忆是与一首歌联系在一起的,那就是加拿大歌手布莱恩亚当斯深情演绎的《Everything I do I do it for you》,这首被翻译为《为你倾情》的情歌在上世纪90年代风靡全球,而其出处就是1991年美国拍摄的电影《罗宾汉》的主题曲,尽管有着包括凯文科斯特纳、摩根福尔曼、肖恩康纳利在内的豪华阵容,这一版纯美国式演绎的《罗宾汉》,也只有这首歌能够传世了,我就曾无数次看着VCD在《为你倾情》的MV中不断重温着罗宾汉射出燃烧着复仇烈焰的正义之箭的经典画面。而在莱德利斯科特版的《罗宾汉》中,这个标志性场面得以重现,只是凯文科斯特纳换成了拉塞尔克劳。
        作为一个有着深厚底蕴的英国导演,再现这位来自英国的侠盗王子,莱德利斯科特自然是不屑于采用简单的美女加英雄式的好莱坞经典商业套路的,于是我们看到这里的罗宾汉虽然足够骁勇,但笼罩在其身上的英雄光环被褪去,时势造英雄的传奇史诗被改造成了一个浪子回头的流氓发迹史,结伙逃兵、冒名领赏、被迫假扮夫妻、最终被骑士精神感召,罗宾汉的成才之路似乎充满了盲打误撞的偶然性。用反英雄的方式塑造英雄,是这部《罗宾汉》改编最大胆的地方。但这里的问题在于,拉塞尔克劳基本上是在延续《角斗士》苦大仇深的表演方式来塑造这个草莽英雄形象,于是本应有趣的一些转变过程反而变得生硬做作起来,导致观众既不能对罗宾汉建立英雄崇拜,也不能以轻松的心态去融入这个流氓无产者的人物内心,于是这个小人物大英雄的文艺故事就变得疏离纠结而且冗长起来。影片最后用一场海滩大战见证了英雄的诞生,尽管拍得波澜壮阔热血沸腾,但由于突然感受到狮王剑带来的宿命召唤而战力大增并成为所向披靡的救世英雄的转变还是让我觉得突兀,从而让莱德利斯科特精心铺排的生死搏杀带有了儿戏的味道。人物没树立起来,一切表面快感都是伪高潮。
        尽管是在好莱坞商业电影体制下的运作,莱德利斯科特还希望在这里更多地寄托自己作为一个英国导演在把握一部英国题材电影时的所应展现的情怀,以保证影片在题材上欧洲血统的纯正。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中对19世纪伦敦氤氲街道的迷恋式再现相映成趣的,是《罗宾汉》中对十字军时期英格兰乡野的白描式写真,回荡在篝火旁的激昂风趣的诺丁汉民谣,以及对古典骑士精神的过度演绎,但是没有盖里奇高效凌厉的叙事和剪辑,莱德利斯科特在这里的中古情调变成了夹带私货式的情怀泛滥,这让这部片长为140分钟的影片变得让人有点心猿意马。
        综上所述,《罗宾汉》在美国上映后票房遭遇惨败也就不难理解了,也许日后人们能认识到这是一部优质的带有文艺气质的商业电影,但面对当今心态日益浮躁、要求趋于简单直接的电影观众,《罗宾汉》也只能感叹生不逢时了。但是,如果买一张DVD在家里静静观赏,也许会发现很多在电影院里被屏蔽掉的情趣,而且我觉得,这个叙事节奏可能更适合习惯于文火慢炖的电视剧表述方式的中国观众。
        《罗宾汉》的演员阵容基本上是个多国部队了,两位主演拉塞尔克劳和凯特布兰切特来自澳大利亚,大反派马克斯特朗来自英国,对罗宾汉的成长起到关键作用的老骑士的扮演者马克思冯西多来自瑞典,从而赋予了影片应有的古典气质。尽管拉塞尔克劳的罗宾汉让观众无所适从,凯特布兰切特的玛丽昂略显平淡,但影片中还是塑造了一些在一定程度上化解沉闷的次要人物,比如从一开始就十恶不赦到后来又变得很傻很天真的约翰王子就很有光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由马克斯特朗扮演的反一号葛福瑞,在近期包括《大侦探福尔摩斯》中的布莱克伍德爵士、《海扁王》中的大毒枭阿米克在内的一系列反派角色中,马克斯特朗所表现出来的暗黑气质十分引人注目,在《罗宾汉》中正是他的强大气场为我的观影制造了最多的兴奋点。
    

 6 ) 对此片的怨念以及吐槽

       在英国的传说中,罗宾汉的名字是极为响亮的。关于他的故事并非史实,不过英雄通常都是夸张或者虚构出来的。他的传奇有很多种说法,大致是说在12~13世纪著名的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英格兰的理查王被俘,留在国内的约翰王子趁机篡权,拒绝赎回理查王。而与他狼狈为奸的诺丁汉郡长也趁机强占了忠心于理查王的罗宾汉家的领地,更试图染指他的心上人玛丽安。罗宾汉被迫躲进舍伍德森林,以此为基地,领导一支农民起义军到处劫富济贫,最终成功赎回理查王,粉碎了约翰王子等人的阴谋。
    反正罗宾汉的故事也是英国民间传说,所以电影与传说不符的地方我也就不说了。


    罗宾汉在人们的印象里是一个神箭手,但是在电影中,除了片头和片尾稍微秀了下箭术外,其余时间竟是骑着骏马拿着长剑或是榔头冲锋陷阵。。


    最后就是怨念无比的海滩战役了,英国哪里来的那么多马?骑兵有马是正常的,但是弓箭手居然也人手一匹马!一群人骑到悬崖顶再下马开始展示英国长弓手齐射密集打击的威力,虽然也没怎么展示出来。
    好吧,这也就算了,但是紧接着又跟来一帮小屁孩。上帝啊!他们居然也个个都是骑马来的!
    首先,这么多数量的马是怎么来的?
    其次,要怎么在两天内聚集这么多马?
    再者,那些士兵怎么也个个都会骑呢?那个时候的士兵可大多都是临时征集的农夫,没有经过特殊训练,根本没有马,又怎么指望他们会骑马呢?
    顺便说一句,那个小屁孩头头很吊啊,拿着两把匕首顺秒3个全副武装的法国士兵。。


    要不是看在最近迷中世纪的份上,给个2星就不错了。

 7 ) 罗宾汉(前传):英雄迟暮,美人依旧

【赶在世界杯开始前,再去看场电影,因为翻了翻08年的片单,6月和8月观片数量都是……0部,唔,今年目标1000部,任务艰巨呢……】

以这么一部片子做戛纳的开幕片,必然是肉包子打狗,因为片子里到处在吐槽法国人,徒弟说这就相当于天朝送一部二战片去东京电影节,怎么可能拿奖嘛。我倒觉得这部片子更多的缘起在于导演雷德利·斯科特作为一个英国人,自小耳熟能详了罗宾汉的故事,找个机会把它拍出来就是了。要做文本序列的话,这部片子显然跟《勇敢的心》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当然另一个明显的相关文本是《指环王》。前者是题材和视听,后者则是视听的进化(比较一下《勇敢的心》跟《罗宾汉》的区别,大约其中的变化就来自《指环王》的影响》),弓箭手的调度是最明显的。弓箭手之一的扮演者是Scott Grimes,《兄弟连》里的Malarkey班长,认出了他著名的红胡子。

本片的情节不再赘述了,倒是可以拿来操练操练概念。本片的一大叙事动作是“扮演/询唤”:罗宾·朗斯特莱德如何成长为罗宾汉的故事。关键问题在于受众和文本的关系,观众预先知道主角就是著名的罗宾汉,那么将故事结构成一个“成长故事”已经意义不大或者新意不大,再说,以拉塞尔·克罗那张老脸,就别成长了……所以剧作呈现出了两方面的含义,首先,罗宾接受了临死的罗伯特·洛克斯莱的嘱托,交还他的佩剑并穿上了他的盔甲,他在此后一直扮演/化装成罗伯特,等到回到了诺丁汉之后,被罗伯特的父亲沃尔特邀请罗宾继续扮演罗伯特的角色。盔甲-洗澡后换衣服这个桥段直接让人想起《最后的武士》,不过后者更加恶毒,是杀了盔甲的主人之后占据了他的位置和他的家庭。《罗宾汉》里,我原本以为沃尔特所谓要给罗宾讲述”你的故事“指的是让他继续扮演罗伯特,不过最终还是讲出了罗宾和他父亲的故事——这个处理很常见,罗宾对父亲被处决这一伤害性的记忆的处理方式是”遗忘“/”屏忆“,最终被那句咒语”Rise and Rise again until Lambs Become Lions"和沃尔特的讲述所唤醒,从此他则由扮演转成了被询唤,或者说他开始扮演父亲的角色。这无疑也是一个有趣的表述,文本中的“父亲”们纷纷被杀——狮心王查理(算是结构性的父亲位置,在“继承”这一意义上无疑是约翰的父亲)、沃尔特以及罗宾的父亲,虽然仍有王太后秉承“父/兄之名”继续干政,但子一代都占据了自己的位置 。在观众看来,罗宾最后变为罗宾汉,其实是被自己的命运(已然说出的结尾)和作为革命先烈的父亲的遗志所询唤的,他从一个个体变成了主体——英雄。

所以这倒是一个有趣的表达,如果英雄是被询唤而出,这无疑是一个对所谓”历史必然“的强化和对作为主体的个人的弱化。跟《勇敢的心》相比,倒是有点好玩的区别:在《勇敢的心》里,华莱士是“官逼民反,揭竿而起”,虽然泡了皇妃,播了自己的种,但作为秩序的僭越者和“自由”的代言人,最终是被处决的。而在《罗宾汉》这里,虽然国王背信弃义,通缉罗宾,但在结尾,他和玛丽昂以及一批规则的僭越者们刚刚开始啸聚山林,这是一个光明的结尾,“传奇刚刚开始”。梅尔吉布森作为著名的右翼代表这样的表述是很逻辑的,而《罗宾汉》的人道主义(个人的权利)表述之外,倒是给了反叛者以空间,同时还有一句话:(在文本内部)未来尚未发生,未来尚不可知。

于是这是本片少有的能跟现实发生互动的关系。这部影片确实离现实有点远(《波斯王子》就很明显嘛),或许这是这部影片票房不佳的一个原因:跟观众的距离太远,缺少对现实的抚慰。所以话语影评的主要论调还是谈雷德利·斯科特的文艺气质,确实,开场和结尾的动画(唔,真是俄国动画大师彼得洛夫一路啊,很亮眼,我都几乎想因此给本片四星了)很赞,最后一场水战(张小北老师说这便是古装版诺曼底啊)让我想起了黑泽明的《七武士》里的雨战,凯特·布兰切特和冯·西多这两位都是文艺片演员。整体看下来,文戏武戏都不错,调度和剪辑还都颇有一看,但是剧作无疑是大问题,剧情比较少,编出这么多事儿已经不容易了,节奏上中间部分太慢,所幸结尾扳回一城。当然,最大的问题在于拉塞尔·克罗实在太,太老了,在我印象里,罗宾汉难道不是一个“青春偶像”么?梅尔吉布森的华莱士,扮相倒是很到位。于是最终这个故事变成了英雄刚刚成名就已迟暮,好在还有凯特·布兰切特可看,她离梅丽尔·斯特里普的境界不远了。我不理解的是,为啥拉塞尔·克罗只比布兰切特大5岁,看起来就像比她大15岁呢……

于是忽然觉得,故事停在这里就好。

 8 ) 非典型英雄的诞生

这是一部多少显得有点儿不合时宜并有些另类的电影,因为这个时代的人们已经对于古装大片难以支付过多的情感支持,在21世纪的头十年,无数打着史诗巨制的大片接踵倒下,成了很多大腕导演的噩梦,这其中有奥利弗斯通这样的大拿,也有以玩儿人文关怀加场面调度而闻名的本片导演莱德利斯科特。
在观赏这部电影之前,人们一定会不自觉的立起几个标杆跟参照物。第一,1991年凯文科斯特纳主演的《侠盗罗宾汉》,一部标准的好莱坞商业制作,有的是儿女情长刀光剑影,成了这类戏说历史动作片的范本。第二,已经经典的不能再经典的《勇敢的心》,因为他也发生在英格兰,主角华莱士同样是位为名请命的草莽英雄,价值观世界观诉求近乎一致。第三,斯科特的上一部古装史诗大作《天国王朝》,尽管票房惨败,福克斯过多的干预导致影片整体走形,但之后发行的导演剪辑版终于给斯科特平了反,人们还是在期待一些非常写实化,带劲的大场面继续在本片中出现。
然而这是一部跟以上的参照物都不尽相像的影片。从节奏上来讲,《罗宾汉》依旧深深的打着斯科特的烙印,沉稳,内敛,在牺牲一定观影感的乐趣下是他对人物,历史背景,社会环境等元素的交代与营造。然而本片的整体基调却又是几经转变,三分之一的肃穆,庞杂,波澜不惊,充斥着些许欧陆文艺片的调调,三分之一的娱乐元素,男女主人公间的爱情突进,打情骂俏与可有可无的包袱,三分之一的好莱坞式史诗模式,大对决场景。无外乎影片在欧美两处都遭遇到了近乎相同的情况:四不像。在戛纳时欧洲人觉得影片就是一部彻头彻尾的好莱坞商业作品,等到回了美国本土公映(5月14日全美公映),人们又觉得这是一部沉闷乏味的英雄迟暮之作。这样的评价尤其集中在男主角拉塞尔身上,当年同斯科特合作的《角斗士》带动了一批这样的史诗影片问世,直接掀起了一股好莱坞史诗复古潮,不过当今天我们再看到这位昔日硬汉重新登场之时,除了已经发福的一身赘肉外,已经毫无可赞之处。木讷干瘪的表演同生硬的主题拔高成了他与影片的致命点之一。
或许从一开始《罗宾汉》就不应该把宣传点定位在史诗动作上,其实本片中的动作场面并不多,华丽精致的大场面更是寥寥无几,片尾的海滩大战算是全片的一个高潮,不过那些似曾相识的登陆场面跟冷兵器近身肉搏丝毫不会令人有兴奋之感,要么耍酷要么成为《斯巴达300》。但这是斯科特的电影,写实,质朴,真实感永远是第一位,斯科特依旧把主题放在了诸如政治阴谋,权力斗争,争取自由,健全法制这样的层面上,那个曾被人们熟知的侠盗罗宾汉这一次成为了对抗强权政治的化身。跟在以往的影视作品中所见到的罗宾汉不同,斯科特版本没有去过多的表现他的神勇,强悍,神秘感以及传奇感,他简单立体的就像你的兄长或是哥们儿,虽然有点儿宿命论的成分掺杂其中,但从骨子里讲其并不是天生的英雄命骨。落草为寇为民请命的生活纯粹是被逼出来的,是的,在尊重史实的前提下,斯科特为人们讲述了一个更为平民化的英雄故事,这是一部关于罗宾汉如何成为侠盗的前传,环球电影之前曾计划打造一个三部曲,如今的票房成绩还算过得去(北美过亿),不知会不会就此续拍下去。史诗古装电影在近年来的衰败已是众人皆知的事实,除非有电影公司和像斯科特这样执拗的导演愿意冒险,以带来再度的复兴。从这个层面上来讲,《罗宾汉》是勇敢的,可还不够聪明,同拉塞尔克劳跟此类型片一样,究竟是迟暮英雄的挽歌还是传奇再续的佳话,那就走着瞧吧。



观影贴士:观看之前请好好复习一下欧洲中世纪史(尤其是12世纪英法两国的过节,十字军远征等)。影片片尾演职员表以油画风格的动画呈现,值得一看。



天涯首映场 《罗宾汉》:非典型英雄的诞生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ilmtv/1/294105.shtml

 短评

好莱坞主旋律

7分钟前
  • 青年哪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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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猎人,我对弓箭手有极特殊的爱。这个近3个小时的电影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冷兵器厮杀自然有他的妙处,况且,更原始的拍法理应得到尊重。问题在于很多观众希望看到的是一个神勇的侠盗故事,你却絮絮叨叨讲了一大堆罗宾汉的前传,我不认为有多少人会关心他的历史,劫富济贫才是最大的看点吧。

11分钟前
  • 桃桃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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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high了……Ridley.Scott拍中世纪题材显然是熟门熟路、自成一格、硬是将一部侠盗片拍出史诗气质,大气磅礴,又精致入微。完全不输<天国王朝>。说节奏剪辑不好的,都可以去屎了。

13分钟前
  • 匡轶歌
  • 推荐

本片罗宾汉又名诺丁汉- -?

16分钟前
  • maggg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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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sellCrowe该减肥了,那个垃圾国王,那么爱釜底抽薪,这个片子估计要拍续集吧,ps那个白马山居然是真的,我汗颜了!!

18分钟前
  • UrthónaD'M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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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盗前传 绿林好汉化身民族英雄 片头尾动画牛逼 加一星

20分钟前
  • 披着人皮的鬼
  • 推荐

JUN.26.2010 WITH V

24分钟前
  • 皮卡丘薯条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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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好看啊

29分钟前
  • 还行

高潮不够高

31分钟前
  • yisonbi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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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克洛也老了。罗素·克洛凯特·布兰切特+1。

35分钟前
  • 小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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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史诗和拉塞尔。

40分钟前
  • wakandawula
  • 推荐

we can almost breath the air of 12th century England, it is that detailedly realistic. And Lea, oh Lea...

45分钟前
  • bayer04
  • 力荐

看电影不在乎看什么,而是跟谁看!

47分钟前
  • 我爱过!
  • 力荐

睡得义无反顾

48分钟前
  • RITA
  • 较差

对于雷德利·斯科特来说,这是一部中规中矩的电影。但也别着急说它一般,谁知道将来会不会出导演剪辑版呢?

52分钟前
  • 张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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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子三星,男主一星

57分钟前
  • FreesiaRyne
  • 推荐

某些男人像角斗士,某些女人像伊丽莎白女王,有些坏蛋像斯巴达克斯3000壮士,有些场面像诺曼底登陆和特洛伊海战。所以。。。

60分钟前
  • ve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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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凯文科斯特纳的版本好看

1小时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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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导演剪辑加长版。标准的古装大片,该有的都有,宫廷斗争啦,儿女柔情啦,昏君乱党啦,篡改历史啦。起码看得不犯困,期待一下续集,如果有的话。ps:马克斯·冯·西多又来客串啦~……

1小时前
  • 九尾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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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不失

1小时前
  • 谷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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