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年代第一季

欧美剧美国2014

主演:李·佩斯,斯科特·麦克纳里,麦肯兹·戴维斯,凯瑞·碧许,托比·哈斯,斯科特·迈克尔·福斯特,格拉汉姆·贝克尔,安妮特·奥图,约翰·盖兹,莉萨·谢里丹,珍·斯马特,D.B.伍德塞德,迈克尔·埃斯佩尔,卢·泰勒·普奇,蓝尼·雅各布森 ,克里斯·马尔基,麦琪·伊丽莎白·琼斯,格里夫·弗斯特,August Emerson,巴拉克·哈德利,布伦特·吉恩蒂尔,戴蒙利帕里,Travis Smith,Jack Landry

导演:胡安·何塞·坎帕内利亚,拉尔沙·康达基,卡瑞恩·库萨马,乔恩·阿米尔,艾德·比安奇,泰瑞·麦克多诺,约翰·伦克,戴斯·冯·施勒·梅耶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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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29 08:53

详细剧情

故事背景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的美国硅谷,其时个人电脑正处于萌芽阶段,IBM公司刚刚推出旗下第一款主打产品并垄断市场。故事主人公为乔·麦克米伦(李·佩斯 饰),一个富有远见且极具野心和胆识的IBM前高官,离开老东家后他神秘失踪一年,现任职于“卡迪夫电子公司”。乔一心想要设计出革命性科技产品,与老东家抗衡,他召集了高登·科拉克(斯科特·麦克纳里 饰)——因产品失败而一蹶不振、得不到妻子支持的天才工程师,还有卡梅伦·霍威(麦肯兹·戴维斯 饰)——曾与乔发生过一夜情的科技奇才。乔运用强硬手段,迫使现任老板不得不加入这场野心勃勃、竞争激烈的科技革命洪流。   “Halt and catch fire”是一个早期电脑指令,执行后使计算机进入竞争状态。创新与探索,挑战与机遇,自负与贪婪,乔·麦克米伦,将引领这家不起眼的小公司,成为奔腾年代的新领头羊。

 长篇影评

 1 ) Tough Future

我承认我最近看霍比特人疯狂迷上精灵王,我是为了Lee Pace看的这部美剧。对于Lee Pace,由于我最近爱他可能会另开一篇写他。还会再谈谈他之前演的电影《坠入》。我尽量不带个人感情色彩,而是单纯评论他的表演以及剧情。
刚看简介的时候写的是以IBM为原型,八十年代初硅谷科技革命,几个非凡的年轻创造电脑的故事……当时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geek的故事,类似生活大爆炸那种。对我这种数学都学不好的女生讲什么科技革命太tough!一点兴趣都没有!再加上之前还看过佩佩的灵指神探,那种言情小白剧我确实也不怎么感兴趣。就对这部剧也降低了很大的期待。 但是熬过前两三集发现剧情比我想象中好看太多。惊喜。佩佩演的乔,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他相当asshole!喜欢佩佩这个演员并没有让我情感带入到喜欢上乔。确实,乔是一个相当不讨好的角色。他拥有很多让观众不喜欢的特质。他的美丽包含了危险,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充满谎言与算计、不择手段。但另一方面他又有领导者的魅力,充满创意,行为大胆,可以为自己的理想而付出实践,但却又独断,自我,不顾他人。他外表像一株浸满毒液的花,他说的话永远只能信一半。夸夸其谈,华而不实。 而他找寻的partner戈登,我更愿意相信这个Geek一样的男人是比尔盖茨的原型。本来是一个失意的电脑工程师,为了家庭生活不得不放弃自己的理想,却被乔拉上贼船。到最后是变得最疯狂的人。
而我更喜欢的是剧中的女性角色。这个剧中设定的女主卡梅伦真的性格特征太鲜明,真的很吸引人。她美丽,果决,极其聪明,是个天才程序员。性格和长相都很中性,是个刚出茅庐的假小子,充满叛逆精神,极具创意。只有这样的性格才能和乔抗衡。乔曾对卡梅伦说过有人等着你失败,因为你就是未来,而这正是他们所畏惧的。卡梅伦代表的是未来,而乔追逐的正是未来。所以毫不意外,他们相互吸引。看他们情感上的对垒太过瘾,都那么聪明、狡黠。乔可以对任何人编造毫无破绽的谎话,可是当他对卡梅伦说谎时,卡梅伦却挑眉道是真的吗?你又在欺骗我。乔只能举手投降。两人其实很相似,外表都很tough(坚强、难搞之意都有),但内心有很脆弱的部分。乔对所有人编造身上伤疤来历的谎言,他不愿意别人知道伤疤的来历,自己童年的痛苦记忆。卡梅伦也从不提起自己父亲,只是将儿时父亲做给她的那个布娃娃一直带在身边。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上床却从不触碰那些回忆。燕公子说的很对啊女孩子们可要善待自己别打炮,毕竟女人阴道直通心灵,上着上着总会上出感情。而男人通常能区分的很开。所幸这部剧里的乔也对卡梅伦上出了感情。这样一个聪明到可以和自己抗衡的女人充满了非凡的魅力,谁不喜欢呢。 爱充满魔力。爱既是坚强者的软肋,又是弱小者的铠甲。一旦说出我爱你三个字,那一刻就知道自己完蛋。卡梅伦那么年轻那么骄傲,当她在出租车上哭着问乔你也会厌烦我吗的时候显得那么卑微、弱小。乔回答的是我不知道。其实这是最棒的答案,毕竟乔诚挚一回了不是吗。不再是满口谎言,而是告诉卡梅伦此刻他如此迷茫。暴雨天乔浑身湿透去卡梅伦家时说你在大暴雨天气无处可去的时候有人帮助你吗?我没有。卡梅伦让他进来了,给他看自己编写的人机互动程序。当计算机问他John,What do you want to do的时候,他终于流露出了自己真实的情感,那一刻他那么悲伤,迷茫。不再是那个咄咄逼人,针锋相对,浑身充满刺,城府深沉的男人。终于向卡梅伦道出自己身上伤疤的来历。乔从第一集到最后的转变一点也不突兀,全是因为剧情走向而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刚开始他那么疯狂,那么急于求成,不停煽动别人,贩卖梦想。其实只是因为迷茫,他对父亲说我那一年半就是想找寻答案,自己到底是像你还是像她。他想用这么极端的方法探索自己人生。最后卡梅伦终于失望对他说我曾爱过你,那不是真的爱你,只是爱你眼里反馈给我的模样,那只是一种回声。而你呢,一直是那个儿时受伤的小男孩。那一刻乔怔住了。他发现他原来也许真的是错的。这种炙热到脱去伪装又相互克制避免自己受伤害的爱确实很吸引我。(捂脸!就是喜欢虐恋
第二女主是戈登的太太唐娜,这个角色我也是相当喜欢。她高学历毕业,也是电脑专业,可是迫于当时社会压力只能在电子公司做秘书,在家带孩子。她怀疑过戈登的能力,也不支持戈登追求所谓的理想。可是最后因为爱,不仅支持了戈登,自己还加入了他们。
(当然,这部剧绝不是完美,无法拔高到很高的高度。比如偷唐娜那个出轨对象利用唐娜偷点子我觉得就听三俗的。还有男女主刚开始的一夜情。 )
这些人都是被别人称作“疯子”的人。他们所追逐所代表的正是未来。如果仅仅如此,仅仅是励志,不足以让故事变得有趣。所以塑造了乔和卡梅伦拥有那么独特复杂的个人特征的人物,并且天性使然的让他们相爱了。看完这部剧只觉得Tough,那么困难却又坚定。是他们的感情,亦是未来。

 2 ) 创业、产品经理以及爱情家庭事业

故事的背景设置在个人电脑刚兴起的时代,这时候的IBM机是笨重的,制造一台能够让个人使用、便携的电脑,是当时市场上的一个重要商业机会。故事的主线就是上面5个人研发便携式个人电脑的过程。下面讲讲这部电视吸引我的几个点。

历史背景
里面可以看到IBM、康柏、思科、Apple,基于IT发展史写的剧本很吸引人,让人知道现在的电脑是怎么来的,现在的这些IT公司是怎么来的。虽然不是完全真实的,但能感受到那种氛围,然后让人更想去了解IT史,于是我开始刷浪潮之巅,再多去了解些这方面的东西。

创业历程
在里面可以看到创业过程的纠结,资金、人才、技术、团队成员关系、失败、怀疑远景、背叛这些东西会在创业过程中会一次次出来干扰、阻拦、打击创业者。故事最后,团队还是在种种因素下,部分妥协了。另外关于创业团队之间的关系,每个人都应该是为了产品,而不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感和价值,这样大家才能一起把产品做好。

产品经理
产品经理太重要了!!工程师、程序员嘲笑说产品经理没有什么用,只是耍耍嘴皮子。但产品经理能看到远景,更为了这个远景去激励团队每一个人全力以赴。产品经理能看到大局,协调各个纠结的因素,做出决定。尽管这个决定让他舍弃了什么,但他能够承担下来,能够揽下产品失败的责任。产品经理的执行力,让产品的诞生成为可能。很多很多的剧情和细节表现出产品经理的伟大。
举个例子,Joe权衡过后,痛舍Cameron提出的在电脑中加入情感化的东西的建议,只是让电脑更轻、更快、更便宜。当他看到有情感的Macintosh说:Hello,I'm Macintosh. 他含着泪感叹:It speaks. 真的是很心碎。
最后产品经理离开了公司,或许去创造下一个奇迹。而此时受到他激励的团队成员,一个发现了自己,更加有雄心地工作,一个迷失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产品经理激励人,让人发现自己这一点在这里也很好地体现出来。仔细想想,每个人或许都应该是自己人生的产品经理,激励自己、引导自己去完成自己的雄心,而不是不痛不痒地生活。

爱情、家庭、事业
Gordon和Donna的关系也挺值得一看的。
学生时代恋爱的故事,一起创业后失败的Gordon和Donna因为家庭都不再折腾,Gordon再次创业,Donna从反对到支持的转变,Donna出轨的纠结到又开始追逐自己想要的东西,以及麦琪的礼物似的戒指的约定。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及各自的转变也是剧中很重要的部分。

最后
想想也只有美国能拍出这样的创业历史剧,IT创业剧还有硅谷,也是蛮好看的,推荐下。

 3 ) 其实它想说的是一个热血之梦

这部AMC在2014年推出的剧集主要讲述了80年代一群疯狂的IT团队历经曲折,创造pc的故事,其实这样的故事很容易激起年轻人,尤其是热血创业的年轻人的热情,不过剧集的前半段还是挺拖沓的,很难让观者一下子入戏。可是如果你能花点耐力看下去,还是会发现这是一部良心剧集,至少在剧情和镜头语言上还是打磨得让人觉得很是舒服。
这里先把剧集中出现的几个主要人物介绍下吧!

本剧的主角——乔老板,原IBM的高管,后来进军卡迪夫公司。


戈登-卡拉克卡迪夫工程师,本剧中屌丝逆袭。


<图片3>

唐娜-克拉克,戈登老婆,也是个牛逼的电脑工程师


OK,本剧的主要人物就是这样的两男两女,不过放心,乔老板配IT女,卡拉克夫妇一对,四个没有“交叉”过,剧集从乔老板逆向解析IBM的PC程序开始,拉上了人到中年,但是屡遭失败的戈登,两人硬是在戈登家的车库里倒腾出了后来被称之为“巨人”笔记本的源程序,但是盗版这种事在美国不是小事,况且盗版的是IBM的程序,所以就更不是那么简简单单就能脱身了,很多观众看完第一二集会觉得,乔老板是不是徒有外貌协会的颜值,而丧失了与他近两米个子相称的智商呢?

但然不是,越到后来,你越会发现,其实乔老板就是80年代美版的梅长苏,就连一直被他气爆的戈登都不得不说:“乔,这件事也在你的预料之中吧?”

开头的这个坑就是乔老板进入卡迪夫公司并且逼迫卡迪夫就范的一剂毒药,是的,就是一剂毒药,毫无疑问的是,IBM遇到这种侵犯自己版权等事情怎么会姑息养奸(而版权被侵犯的事就是乔老板故意通风报信的~~~作死不嫌快的乔老板),所以直接冲到比自己矮一大截的卡迪夫公司,提出了上法庭,闹得卡迪夫高层直接崩溃,这应该是很多看《奔腾年代》第一次佩服乔老板的时刻,面度如此的境地——旧老板上门叫架,新老板急欲掐死自己。乔老板只是淡淡的说一句:“这一切都是我计划好的。”

我很好奇为什么卡迪夫老总没当场打死乔老板,还让他滔滔不绝的说(因为,剧情需要啊~~~),乔老板就提出了自己的计划,让另一个人(一开始就出现的卡梅隆)来重新编写PC的程序,而卡迪夫公司则需要对外宣传要制造自己的PC,但是原来破解程序的戈登就不能和新的编写程序员有任何接触了,他只能做硬件方面的工作,这样一来既避免了法律上的追究,又迫使卡迪夫公司必须得组建自己的PC部门,由乔老板来担任部门经理,这样一种把人逼近悬崖的做法绝对是孤注一掷,乔老板向来要不不赌,要不就赌一场大的。

接下来就是一个项目的运作过程了,其实没有太多好说的,就是找VC(风险投资),解决公司运营中的各种问题,产品中的技术问题等等,当然这里面有着勾心斗角,人情冷暖。不过本剧让我印象最深,也还能继续追第二季的原因还是它想传达的东西:想做成一件大事,不是按部就班就能解决的,有时候违心的“不择手段”也是必要。

我倒不是在这里想宣扬什么适者生存的社会达尔文理论,而是只要是想去做些年轻时代热血事情的人,都会理解剧中的各种手段和残酷的现象,我们不安于现状,剧中的主角:乔老板放着IBM的高管不做,而在小公司卡迪夫逼着老总就范;克拉克夫妇也是,人都到中年了,但是他们显然没有放弃自己曾经的热情,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高材生,他们之前曾经自己做过自己的电脑——“交响乐”,但是由于某些原因,他们还是没用将自己的这份梦想继续,这是他们挥之不去的阴霾;而天才IT女卡梅隆呢?她一贫如洗,快一年就从大学毕业了,应该没什么可以丢弃的吧!可是为了想做出自己的一番独特的事业,她放弃了自己大学的一纸学历,这对于一个20左右的女孩来说,实属不易。

很多人可能在看这部剧的时候问道:为什么他们几个能走到一起,共同做成“巨人”这一个巨人项目,我觉得是那暗藏在人们心中的“野兽”心里,的确,人的生活可能会是波澜不起,但是暗藏在心中的不屈服安排,不顺从现状的心理或多或少都暗流涌动,只是每个人不同而已,有的人会让平凡的生活作为一道沟渠将这一股暗流排遣出去,但是也有少部分的族裔,他们属于未来突变的神经元,很多不寻常的变异由他们而生。

剧集的最后一集,是最让人触动的,由于“巨人”的机密遭遇泄露,为了能使“巨人”成功上架,乔老板不得不同意戈登撤销卡梅隆有关语音系统的部分,虽然电脑的竞争力提高,但是使“巨人”PC的独特性却消失了,这让卡梅隆从此不再相信乔老板,也造成了第二季两人更多的冲突,而乔老板自己本来希望在确定订单之后,能把电脑更加完善,所以向戈登提出修改系统的建议,但是这一切却因为缺少卡梅隆的存在而实现不了,乔老板虽然只是一个产品经理,对于硬件制造和汇编语言不懂,但是他知道要想制造一台让历史铭记的PC,就得让它有自己的独特,所以他选择了离开,选择了烧毁100多台马上就要上市的“巨人”PC。

乔老板的疯不是因为他想做要一些不可能的事,而是能成就伟大的事情他却无法促成。这是他的悲哀。

他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在山中“隐居”一段时间


而戈登也坐上了新的CEO之座


卡梅隆决定自己创办公司


这是一部剧情克制的优质剧集,但是看到后面,它对于那些行走在创业之路,有着自己的主见,想做些 something unique 的人,意味可能就不是这样的简单了。

 4 ) 第二眼神剧及与该剧有关的一点背景细节分析

咳咳,本来是发了评论区的,但是有些补充,索性就记一下。

为什么说第二眼呢?很简单,李佩斯的颜太凶残,补完他众多酱油的电影和剧以后,好不容易找到他一个又露点又男女通吃又抖S又露大长腿,能让人结结实实心无旁骛看上半天的戏,第一遍完全看傻了。加上我第一遍很不明智是开着弹幕在B站看的,各种舔屏按头党们也太凶残了。第一遍我完全没看明白这剧什么意思,就看了一堆PRPR。

看第二遍,加上可能因为是理工科,算小半个圈内人,觉得他们还是比较逼真地还原一个了产品诞生过程中的各种纠结。一个技术题材写到这个地步真的不容易了。虽然人物性格和剧情有的地方转的比较突兀奇怪,但是我觉得换我写技术题材,估计大家都得睡过去。

我知道很多人认为这剧三观有问题,觉得Joe他们为了产品太不择手段。但其实在现实世界里,这一切跟励志和三观都没太大关系了——一个产品的诞生就是交织着巨大的纠结、痛苦和疯狂,也有很多很多的无奈、付出和牺牲——最关键的是很多牺牲和付出事后看毫无意义。
这,就是做产品的人的宿命。

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你但凡做过一点和创造性有关的工作——只要你在你的岗位上要做出一个以前没有的东西,你对这事可能就会深有体会和共鸣。

建议大家先别急着用太简单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处于复杂世界中的人。
我觉得在这种创造性活动中,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是,最终你会通过这个工作正视自己,你会弄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到底能做什么,到底适合做什么——这些往往跟你开始对自己和对世界的定论大相径庭。
而且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甭指望这种对自己的认识过程很愉快——因为你很难和真实的自己相处和谐,至少很难有一开始就有圆满的结局。
正如戈登在剧中所说的,他在开发周期里,身上最不好的和最好的都被引出来了。做这台电脑的过程就像就像一面镜子,每个人都从中看到了那个过去所不了解的自己。
你想想吧,与那个阴暗面的自己相处,并且不断被刺激,创造性工作的过程真的是MESS,是灵魂和灵魂的撕扯,也是肉体之间的折磨(总裁您还要伺候各种有需求的人)。但就是这样可怕的过程,最终却能磨出来不可思议的东西,这或者也就是人类之所有有救的原因之一吧——有时候想想,人类的创造力真是一朵根植于粪土的玫瑰花啊。

戈登发现了自己的勇气,但一向以老好人形象出现的他,身上的恶意和幼稚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他和老婆准备算计Joe的时候)。我想他最终也会明白自己不是个带头人,你看JOE离去后他的惘然若失就知道了。
Donna其实应该是明白了自己内心隐藏的一些欲望吧,虽然一直努力自我牺牲辅助戈登经营婚姻,但是她也有她想要的东西呢。
cameron年轻气盛有才华,她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自己的创造力,急于报复和摆脱JOE的控制。但也许最终她还是会明白Joe在现实和理想中间做平衡的苦衷——你以为产品的供应链和销售市场推广这一堆环节因为一个人的创意和技术就能摆平么?工业产品的生产与创造绝对是Team work。其实这里有个段落特别有意思,C写完BIOS休假回来,看到软件团队组建了,幼稚地负气说:我在飞机上都想好怎么设计软件了。Joe特别冷酷地回答:你以为这类大项目都是怎么推进的?谁让你设计了?
Joe是中间变化最大的,从内心封闭、固执、酷爱控制、骄傲到慢慢明白自己的欠缺,他放下了精英的身段,也开始逐渐学会接受他人,唯一没有变的是那份执着和对成功的渴望。到结尾的时候,他可能不知道自己要什么,但至少明确了自己不要什么。
Joe是一个内心有团火在熊熊燃烧的人,他自己也被这热度逼得坐立不安。成功者都是如此,乔布斯也是如此,他们这类人内心对自己的驱动远远超出环境对他们的压迫和推动,而且这种驱动力强大到了如同魔鬼一般缠绕他们的地步——这就是天生就要做点什么的人,他们自己也别无选择。这个情形,有点像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描述的高更一样。
所以,不管Joe不懂技术还是满嘴安利,不管他的出发点是为了自己的成功还是真的是想做一个好产品,他点燃了其他人心中的火焰,这就够了,不是么?好的领导者就是这样的,你可以讨厌他或者爱他,但你不会对他无动于衷。他不由分说将你卷入一场未知的征途——这就是他的能力。

性价比好和在设计与交互上追求完美几乎是一个产品经理毕生要追求和权衡的两大理想,他得不断在中间寻找动态平衡——市场对产品的要求不是一成不变的。 一开始普及一个产品的时候,往往赢的是兼容性好和有价格优势的人,在大家都有这个东西且价格稳定以后,就是拼特殊的商业模式和体验优势了。
乔布斯第一次被赶出苹果,之所以失败,除了在内部跟CEO和董事会有问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走得太超前了。

其实整部剧最打动我的几个部分都是这种面对取舍的段落。比如,卡梅伦想改动产品让它能够人机交互,但是硬件这边真的是不想再多事了,会对她的所有想法都特别抵触。还有,Joe的EX设计师来做工业设计,硬件部门也真是很想把一切会影响硬件性能和表现的设计都封杀掉——这类事情真是产品设计这块的一个特别常见的情景。不同部门,大家都有各自的立场,都不能算错。这个时候对管理者来说是最纠结的,也是最看管理者的能力和眼光的。我也常遇到过到最后期限前要不要对产品做改动的问题。有时候真的是太累,想偷懒就颓了,但这个时候,一个真正好的老板就能累死累活也要求我们要改要调要硬上。作为管理者,太手软不行,人都有惰性,好的领导就能把下属逼到墙角来激发出人身上的潜能。但是逼人太狠也不行,有时候下属会彻底垮掉,怎么拿捏,这就是靠天赋了。

但你的产品累死累活捣鼓出来了,上市场上一看,人家都有图形界面了,那种打击,也真是只有特别特别坚韧的人能抗住,能够再次带领团队改变或者坚持自己的产品,然后勇敢迎接挑战。而且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苹果当年是出了图形界面,但是正是这台机器,太超前,系统太封闭太昂贵,反而卖不出去。所以究竟是顺应时势抓住商机,还是拼死拼活死抠完美,究竟能不能踩准点,就看管理者最终的胸怀和眼光。

我觉得Joe被塑造得还是很成功的——除了BI有点诡异——不过想想也正常,他可是如火如荼的60年代末70年代过来的人,那是什么时代,是大家一边嗑药一边性解放一边干革命斗政府的时代,他们那拨人什么没见过没玩过。而且,如果为了搅黄投资,他去睡了人家的老婆而不是男友,还有骗前女友来设计机箱,那就有点实在让人无法接受了,所以也能理解编剧的设定。
他是个有前瞻眼光和对市场需求很敏感的人,兼具杀伐果断的现实气质,也有理想。一个能连打带骂,连哄带骗带着一堆人做出好产品的人绝对不可能是圣父,乔布斯也不是因为品质高洁洁白无瑕为世人所膜拜的。要的还是那种执着,现实与理想都能在这个人身上兼容的某种气质。而且JOE那种狂傲、对外人设防的,特别别扭的感觉真是挺真实也挺可爱的——他并不是完美的,也不是全能的,他也是通过和这个团队的合作一步一绊地学到了很多东西。

对比Joe,卡梅伦太技术太理想化,男二又没有Push大家的能力,他们中间谁都不具有Joe看全局和控盘的能力。李佩佩真的演得不错,他把那种产品经理的狂热、商人的天赋、狡猾和骨子里还是个脆弱小男孩的感觉糅合得特别好。如果没有这种小男孩的脆弱和别扭,那种受过伤害急于保护自己的感觉,Joe这个角色除去执着于成功之外就实在太乏善可陈了。可能大家都觉得李佩佩比精灵王时代胖了。他胖了也有个好处,就是戾气出来了,那种高级白领精英的气场出来了。但是一旦触及内心深处,李佩佩那张完美的脸又能呈现出一种难以置信的小男孩的倔强和脆弱感。我感觉他把Joe这个人的复杂度和可信性给演出来了,原本这个角色是这个剧里被塑造得最含混的一个——因其复杂吧。
大概这就是好演员的天赋,赋予人物合理性,让你认可和接受他,使其成长和活起来。

另外必须夸夸的是,他学IBM那套安利嘴炮真是神形兼备,看得人大乐。这里特别可爱的细节就是,他过去一直是IBM出来的那种高级职员的精英打扮,最后在大德州silicon prairie创业气氛的带动下,终于把领带解了,哈哈。

能够在这个剧里重温个人电脑发展得如火如荼的80年代,还是件了不起的事情。
PC就是在这个时代,通过这些公司的不懈努力走进千家万户,最终改变了人类的生活。

这个剧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技术问题上基本没有太离谱的硬伤,即使外行也能看懂。而且我佩服编剧的是,开发过程中那么乏味的事居然都能编出高潮起伏来,而且借机又把技术问题给讲了。高手。
人物塑造也很带感,装束、喜好、音乐都很合称,而且又营造出了80年代的气氛,做的很真实。
但有一个地方确实有点问题,就是我始终对Joe这个角色的未来有些拿不准(没有李佩斯这角色可能就完了)。现在看,反而是戈登那两口子和Cameron的性格和已经塑造得很完整了。Joe的性格不知道为什么有点转化的比较突兀,如果不是李佩佩努力在圆,估计雨中当避雷针和烧车一段已经被人当成深井冰送医院吃药了——看着这么美一个深井冰真不忍心打举报电话啊。
还有一个让我比较疑惑的地方是,Joe如果离开卡迪夫,他要做什么?他的核心竞争力何在?Joe不是一个天才型的产品经理,他不是乔布斯,所以不大可能创造一个公司,独挡一面成为一个传奇。那这个故事继续下去,Joe凭什么在80年代那一堆公司中脱颖而出呢?老实说,我真想不出来了,除非再把戴尔的故事按在他头上——80年代末到90年代,除去戴尔的供应链管理以外,几乎没有再出什么以伟大产品(指针对个人的)著称的硬件公司了,和康柏同年诞生的思科是生产网络产品的,几乎同年的Sun生产的是工作站和服务器,这又跟Joe对消费市场的理解背道而驰。
卡迪夫的原型,康柏只辉煌了20年不到就归了惠普。原因就是德州工程师创的这个公司,在PC市场的销售和渠道做得不错,但是技术底蕴相对有点薄,它为此收购了DEC,想加强在企业级市场的能力,结果合并用了3年,两家公司中DEC技术实力很强,看不上康柏,走了很多人。康柏的合并大伤元气,不得不去跟惠普合并,但是一合并,DEC那边最牛的服务器技术就被惠普给废了。很快康柏的笔记本产品线也不知所终。
其实就在卡迪夫发力的那次COMDEX之后,苹果很快就颓了,而且苦苦折腾了10年,到2001年前后才开始重新靠乔布斯的iPod发力。1984年,乔布斯刚推出苹果电脑在超级碗的那个著名的1984广告,第二年就被撵出了董事会。IBM紧接着那次COMDEX之后推出了著名的笔记本电脑Thinkpad,但很快就因为组织结构太混乱战线太长到了巨亏差点被拆着卖了的地步,直到郭士纳出来力挽狂澜。到了2004年,IBM为了专心做企业级业务,干脆把Thinkpad系列和个人电脑都卖给联想了。
不过想想,这也可能是编剧特意留的缺口,Joe这个人物的设定是在理解市场需求和对消费趋势的敏感性方面特别强大,所以他需要去寻找各种软硬件的天才来跟自己合作——这就是说第二季其实写的还是人的故事,不是产品的故事,这挺好,可以看到更多Joe的内心戏和动作戏(咳咳,把男女天才们都睡了吧,总裁)。
还有一个伏笔是,Joe在第一集一上来提的问题就是和计算机的未来有关的,cameron的回答就是互联网的雏形,显然Joe是很同意c的看法的——有这样的远见,也许未来Joe的工作突破口在早期互联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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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几点:
我在B站看大家的弹幕的时候,发现有几点可能是真正属于80年代背景的东西,大家都比较年轻,不大清楚。
1 一个是Simon,就是Joe前男友回来说:“I‘m sick.”大家纷纷刷韩剧范儿。
其实你去看有关那个年代的回忆录就知道,整个80年代到90年代,在欧美时尚界和性行为比较开放的人群里,“I‘m sick.”这事简直风声鹤唳,所以Joe一听眼泪就出来了,他马上就知道Simon的潜台词——他们俩从此就算是永别了。很多时尚设计师都回忆说,整个80年代他们是看着自己的熟人一个个染上艾滋死掉。1982年这个病被美国政府正式在文件里提出来,里根总统在任内至少支出了570亿美元以对抗艾滋病,即便如此他还是被批行动太慢投入不够。
这直接导致那批70年代放浪形骸的嬉皮们的生活发生了重大改变。过去他们很多人为了寻求性解放,都是有过双性恋、一夜情或者群交尝试的。当年有一个很著名的报道写一对男同(之前他们就是参加过群交)染上艾滋病而死,最后得了普利策奖,可见这个问题在当时引发了多大的共鸣与恐惧。
这也是为什么雅痞会出来——除去精英们长大了,成熟了之故。80年代,里根当政,保守主义抬头,美国重新回到比较正儿八经的路上去,靠的也有一部分是艾滋病给大家带来的恐惧。


2 Donna这样的女性其实是第一代或者第二代出来做事的真正的女白领——她们不只是文秘(文秘是老传统)了。后来主持惠普合并康柏的卡莉菲奥莉娜就是Donna这个年龄段的(20年后,卡莉是40多),这一代职业女性基本都是名校毕业,然后直接参与和男性精英的竞争。不过这一代女性中像Donna这样念硬件的相对少,一般都是靠做市场营销或者服务这种不那么技术的工种起家。
在Donna这样的女性里最终涌现了大批真正能掌握自己钱包的女高管——这直接催生了奢侈品行业的井喷。之前,如果妻子不上班,丈夫给买的奢侈品,可能顶多是结婚纪念日的首饰,但绝对不会给买包包。只有妻子自己有了经济实力,累死累活以后要觉得犒劳自己,才会买自己能带出去的轻奢,比如实用的包包,比如手表。我们现在看到的所有的奢侈品的连锁店和市场用街拍租给明星亮相做宣传这种形式,都是这个潮流催生的,之前,真正的奢侈品都是小圈子定制的。
日本人就更奇特了,日本人在奢侈品市场上始终占有一个传奇的地位。全球有20%-30%的奢侈品是卖到日本去的。日本人有85%都定位自己是中产阶级,拥有豪宅和庞大的不动产是显示财富的最通常方式——但日本人口稠密,绝大多数人做不到,只好转而选择穿戴奢侈品。从20世纪7、80年代开始,夏威夷所有大品牌的免税店就是为日本人而建的。任何奢侈品品牌决定全球策略的时候,都会先问日本市场对此的观点。等到日本人经济衰退,咱们中国人就出来接棒了。


3 这个剧里的四个人,Joe和Donna出身相若,都是富裕中产,名校毕业。所以第六集里,Donna和Joe谈到最后甚是融洽,连B站的大家都在刷觉得他们俩有家庭感——很简单,确实是融洽,他们基本上是一个出身背景,只是Joe比Donna大一些。这也是为什么Donna和她德州仪器的老板站在一起也很和谐,他们中学就是同学,父母也都认识,所以应该也是一个阶层的。相反,戈登无论在Donna家,还是在Joe面前,都莫名其妙一直有种无法融入的自卑感。
Joe在第三集对女富翁说自己家在Hudson Valley,(女富翁一听马上开始附庸风雅谈歌剧了)这个地方基本上就是纽约富人加那批负责写美国历史的大族的后花园,他这个姓又是苏格兰姓。美国移民里,就属“五月花”从纽约上岸的yankee帮这批来自英国的清教徒的教育水平最高,素质最齐整——所以伊迪丝华顿能写出《纯真年代》——那批门第感如此强的望族都是他们的后代。祖屋在Hudson Valley,他爹在纽约还有豪华公寓,那屋子的装潢看起来很有历史感,至少不是Joe在大德州的家里那种看似现代其实一无所有的搞法,所以Joe的出身理论上在这几个人里是最好的。他未必是世家之后——但可能是没落的旁支。他家可能没有真正的望族那么有钱,因为他父亲最后走的是高级白领线路,还是中产。
戈登虽然和Donna虽然是同学,但出身肯定要差一个档次,应该就是普通人——但相比之下,cameron的出身就更差一些(父亲早死,估计母亲单亲拉扯她也不容易,我还总怀疑她母亲有酗酒倾向,不知道为什么)。戈登夫妇私下里也确实议论过,她是底层贫民出身。当时simon讥讽德州空空如也(文化沙漠),c接口说我家就在那里……


4 女富豪说到自己在Hudson Valley那边赞助歌剧费加罗的婚礼,一谈高大上,可怜老好德州佬Bozz就露怯了。不过Joe基本也能一眼看出女富翁不过是附庸风雅,想进入那个圈子,因为这个歌剧实在不小众——她要是说自己赞助16世纪英国某个作曲家的音乐……那又另当别论。而女富翁当中说自己男友不爱跟自己去听歌剧,Joe这小妖精估计一眼就看出这男人有点小反骨。
后面女富翁攻击joe是做IBM克隆机的,Bozz上来解围说对他别那么狠,他是个Yankee(其实也有点歧视的意思),字幕组没有翻译得太精准,其实应该是翻译成“北佬”——美国南方人荣誉感极重,这都不光是南北战争造成的,而是一开始移民南方的都是大种植园主,都是豪强,是有血性的人,一直看不上yankee唯利是图——纽约人在他们心目里就是重商不重义的。所以Bozz他们都是一个小圈子里的,宁可拿本地人的钱,信得过的人的钱,上来就搅黄了Joe找的Smart money——风投。
也因为这个,Joe被打以后其实心知肚明谁在算计他,他也知道自己之前有点过分了,所以后面也收敛了一些——按他那种Bitch的搞法,Bozz这样的南方人真火起来直接就上枪了。不过Joe也是个睚眦必报型小心眼儿,在说服渠道的会上,Bozz一本正经胡说八道说不下去了,Joe顶着熊猫眼站在旁边看热闹,反唇相讥对他说我不过是个来晃一圈的外人(yankee)而已,针对的就是之前Bozz话里话外拿他当外人的事儿。
Bozz和外表小白兔内心大灰狼的Joe比,真是一好心眼的粗人。之前,他和Joe、创始人在后者的私人俱乐部吃饭谈生意,他跑去拿酒,给自己和创始人拿的都是麦芽威士忌,雄赳赳的男人酒,就给Joe拿了杯白葡萄酒——虽然是好心吧,但简直就是拿人家当娘炮了嘛。所以Joe才憋着气要了跟他一样的带血牛排。
我是真觉得Bozz人不错:设计师讥讽Joe是queen,他还打抱不平上去打人家。所以Joe到底用什么办法搅黄了女富豪的参股,倒霉的Bozz真是死都想不出来。要是能想出来,估计他不但要叫警察打Joe,还得亲自上去赏这小妖精几记老拳。


5 第四集的时候Joe总出来砸车,大家都在那里玩儿,不少观众大概都很疑惑这是啥坑爹的娱乐——他砸的是日本车,这是当时美国人很时髦的一个消遣,你去付点钱就可以砸。80年代日本车全面性压倒了美国车,日本经济腾飞,开始买名画,买美国的大楼和插手地产。那时候二战创痛还没有散去,加上美国人在里根上台前面临经济衰退,心态不太好,所以砸日本车也成了全国性的一项娱乐运动,全国各地都有,钱最后是给个什么基金会,这娱乐一直延续到90年代初日本彻底经济不行。
但是时髦纽约客肯定是看不上这种傻乎乎的娱乐的,所以Joe一直不想参加,一开始女秘书问他去不去,他回答的是你别忘了我是纽约来的——可高贵冷艳了半天,太脱离群众,最后佩佩发现一肚子怨气,砸车才是最好的发泄。


6 第六集,就是Joe总上演暴风雨羞耻PLAY那部分,佩佩去戈登家吃饭那段演的真好。
一开始他和Donna寒暄,他说带了一瓶66 Bordeaux,very interesting。编剧在这个地方的工作真是做的非常细——从细节就能看出来,Joe很会选礼物,他不是带61年62年这种great年份的,而是适中又很不错地选了一个66年。只是轻描淡写一句interesting——显得很得体(适合家庭聚会)的样子。但其实这只不过是特别典型的商场中的精英派头(他的家教和他爹的榜样应该都不错),如果这是去女富豪家(那估计他要带61年的了),后面大家可能BLABLA就葡萄酒歌剧法国之类的有的没的聊开了——所谓社交谈话和商业谈判,Joe都是很擅长的,就是不过心一本正经胡说八道呗。
但是Donna是主妇,而且有孩子在旁边,她简单地说了一句:how thoughtful.就结束了话题,然后Joe和她就冷场了,这段李佩佩演得特别好。包括Donna离开,孩子上来坐在他腿上,他也很尴尬。其实Joe这个人,和Ned一样,也是不知道怎么跟人建立亲密关系。他的外表,那些商业的夸夸其谈,还有张嘴就来的谎话,其实都是用来保护他自己内心的——可能还是童年受了很深的伤害。Joe的内心真的就是个小男孩。不说工作,不说胡说八道,他根本什么都不会说了。
还有一个细节是,如果Joe是真心喜欢葡萄酒,他那个空荡荡只有设计没有任何人气(戈登都误以为他搬走了)的房子里,至少该有个酒架。但他的房子里啥都没有——他其实没有任何爱好,也不会为什么而战,一开始,他只是本能地想获得成功。
所以说如果不是李佩佩演出了他心里的那个小男孩,这个角色真是一个空无一物的人。


7 最后一点我觉得也需要强调的是,其实Joe跟Simon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对话,我估计没有70、80年代概念的人也是听不明白的。
simon说,自己一直好奇joe为什么会到德克萨斯这个地方来,之前在他们看的影展上,作为艺术家的Simon已经很明白地表示德州是文化沙漠了,他确实不理解J为什么要放弃纽约到这里来。J回答他说是:竞争自由BLABLA,s很不耐烦地打断他说你的那个神童,指cameron,已经给我灌输过了。
60-70年代正好是美国乃至欧洲各类后现代艺术蓬勃发展的年代,艺术家们忙着解构资本主义社会——反战,反思资本主义的弊病等等。如果奔腾里Joe是35岁,那10年前他正好应该是一个渴望像Simon一样自由思考行为不羁才华横溢的年轻人——我们所见到的比如阔腿裤啦嬉皮士装束啦胡子拉碴啦peace & love啦吃迷幻剂啦都是那个时代的标志(请代入想象李佩佩阔腿裤老头衫猕猴桃!@#¥%…………&吐血而亡)。但10年以后以,Joe为首的这批精英已经摇身一变,穿上西装革履成了雅痞了,他开始讨论的都是主流话题——为社会创造价值。所以让Simon很不耐烦。所以才引发了Joe情急之下的反驳,他说我们那一代的思维方式和那一段感情都过去了,现在Cameron才是tomorrow。
其实,你不妨将这段看成是他对于Simon关于价值观的追问的一个回答。
Joe和乔布斯那一代精英,很明白自己已经迎来里根时代,经济繁荣,但整体文化价值观趋于主流保守和无趣,反战思潮一去不复返——里根在任期里是信奉震慑作用,在军备上大量投钱。这是整个西方世界开始集体走向思想上最无趣和物质化时代的开始
这批人正打算在这个时代里开创真正属于自己的冒险,不再是精神和意识形态方面的,而是科技的——用科技改变人的生活。从这个时候起,我其实觉得美国乃至整个西方就彻底开始走上了进步论和现代性(第三次工业革命带来的)的不归路,迄今为止,我也不知这事是凶是吉是喜是悲——最终,他们造出了斯诺登揭发出的那个世界。
反观Cameron在大街上认识的那几个朋克打扮的朋友,尽管那些男孩女孩还在发出“你为毛要工作”的诘问,但其实已经很虚弱无力了。他们玩的都是Joe和Simon这代玩剩下的,而且基本上60、70年代这样有反叛精神的人都是精英,80年代就只剩穷人家或者中下层的孩子了——所以在外人看起来是一群彻底绝望的糊涂蛋在小打小闹,时代变了。连cameron这样有天赋又不羁的孩子都在通过工作改变自己的人生了。
如果说6、70年代是年轻人们无差别地对世界感到绝望和痛恨,并且试图改变,到了80年代乃至现在,贫富差距变大,年轻人里绝望的更绝望,欢乐的则是更没心没肺、物质化和工具论了。

所以这个剧的收视确实是对准如今35岁到60岁左右的人群的,这些人多少还能回忆或者对时代背景有些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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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话还真多。第二季要开始了,我说两句对第一季这几个人组合的看法,从公司管理的角度。

1 Joe,他其实是这群人里,脑子最清楚,感觉最好的人,能控盘,也能看到大的Picture,资源分布也很均衡,他的管理抉择其实都做对了,时间点也控制得刚刚好。他不会有问题。
Joe唯一的毛病是他还不能很好地认识和管理自我,这样他做事的时候,自我的那个人格不能跟他的管理方法融会贯通,也就是说假使他去骗人,他要先关闭自己的内心,然后扮演一下总裁Joe——这个时候敏感的人就会回过味儿来,咦,他该不会在忽悠我吧(参见Cameron)。他是做法和自己是两张皮,真正做得好的人——请参见他爹,他爹就是融汇贯通的Joe,他爹扮演管理者和正派人已经人戏不分了。真正好的大公司主管都这样,腹黑和撕逼都藏在正派人的优雅表演之下。
但也就是因为这个,Joe其实比他爹真实。

2 戈登。如果我是Joe,我一定好好压榨戈登。他是个油菜花的工程师,而且性格软弱,非常抖M,老板越榨越有,加上他有个很好的附加价值,家里还有个油菜花的老婆,所以压榨他一个人等于出来两个人的工作量。
第一季Joe只做错一点,他强调对戈登的控制没错,但是还是要恩威并施。因为戈登这个人非常小心眼,再加上又很自卑,容易产生受迫害妄想,要防止他在家丧病挖地,最好还是夸着点他。

3 Cameron。老实说吧,在当时的环境和历史条件下,Cameron这种性格的程序员,甭管她多天才。写完BIOS,打完炮,赶紧赶走不送,还外带放鞭炮。
她就是组织里最难控制的定时炸弹,搞好了,你得到一个不错的程序(长远说你总是能得到的),搞不好,她能把你公司所有不满的人都煽动起来。
而且Cameron是个特别容易公私不分的刺头儿,其实Joe每次跟她强调我们的关系不能凌驾公司关系之上,都是正确的(虽然他们俩情商都极低),但她就是能在不理睬合理性的前提下各种不满。
话说Joe你就不能不要睡下属吗?你睡戈登都比睡Cameron安全啊。白痴都能看出来,此人虽然天才,但对团队的破坏能量极大,就因为被你睡了才没人敢K她。
Cameron特别适合去游戏公司互联网公司,就是别在这种需要正常流程的硬件公司里呆着,甭管你做的东西是民用商用。
第一季,看似是Cameron的胜利,其实日后她这个性格和她的判断会出大问题。她应该是做砸公司的好手。

4 Donna,这位是每个老板都想雇的。细心,敏感,靠谱。可能独创力稍差,但是我相信她有被家庭束缚的部分。所以,赶紧离开戈登和Cameron,她才是下一代高科技公司女高管的胚子。

 5 ) 本剧原型猜想,不是看佩的颜,是看佩的演技

        看了一下康柏的发展史,个人觉得真的很像,只是现在的三位主演都有能力,但也都有不足之处,估计只能相互互补才能创业,也许第二季就是她们三人创立康柏公司的一个契机,男主属于内心封闭但是最有能力的人,大家都说cameron聪明,确实聪明,情商也不低,但是感觉很多都是joe点播给她,她才明白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的才会更远,如果像她这样继续摸索,还是走不到顶端,尤其是没有天生的领袖才能,不可能将一个大的公司做到顶端,因为公司涉及到很多领域,销售,技能,开发,她顶多在开发和技术这里能够一手遮天,销售这一点就远远不行了,而卖电脑,绝对有这方面的需求。
福布斯曾说康柏的营销天才“普飞伊珐先生绝非偏执狂,他是一位冷静的管理人才,作为普鲁士人,他依靠理智、科学和实干,将康柏公司带上一条康庄大道。当他风头正劲之时,如果沿著他的经营轨迹稍加留意的话,就不难发现,康柏公司已不再是昔日的廉价电脑装配厂家了,一个崭新的经营模式业已出现。”
        这就是个预示,基本上创始人之一加这位营销天才的结合体就是joe的写照,我也大致也能预料到后面的剧情发展,如果真的是按照这么走,真的很像绝命毒师,属于慢热型的。
       女主和男二可能是 罗德-肯尼恩、杰姆-哈里斯、贝尔-穆特罗结合版,然后这种改编,会让人物更加饱满,让三人能力互不相同又相互支持,而不是单纯的康柏创始人中三位有相同能力共同奋斗的人,这也是剧良苦用心之处,也是有看头之处,如果后面剧情拍的好,其实能和绝命毒师一样,大热,因为本身就是一部慢热型的剧,剧情不是励志剧,因为人生不是所有都能够成功,关键是看你在跌倒了,失败了,收到重创了,是否还能一次再一次的站起来,天知道康柏公司三位创始人当年遇到了多少打击和挫折,也许生命被威胁不止一次,但是他们最后做到了,也就成功了,基本上就大致还原了真实性。
       比尔盖茨本人基本上就是康柏三位创始人的fans,现在微软赞助这部剧,估摸着如同性爱大师一样,剧情慢热但是看得让人发人深省,不仅仅第二季,我估计这部剧不出岔的话,应该还会有第三部第四部。

      (转)本剧三个主角正好对应康柏三位创始人,原型三人都从德州仪器跳巢出来,Clark的妻子Donna正好是德州仪器,带有很强烈的暗示色彩,康柏三人是82年出来创业的,在时间点上和男主出逃IBM的时间也对应。剧中围绕破译制造兼容IBM PC的便携电脑为中心,而现实中康柏是第一种获IBM承认的与之兼容的个人便携电脑(笔记本前身),剧中一开始IBM庞大的诉棍团跑来威胁也说明产品和IBM之前的密切关系。其实世界上第一台便携式电脑是奥斯本电脑公司81年制造的奥斯本I型,男主张扬的个性和鲜明的个人色彩和奥斯本颇为相似,个人认为剧本中男主的设定应该是参考了笔记本发明人奥斯本。基本上来看,本剧是奥斯本加康柏的混合体,值得一提的是在第二、三话里好几个镜头给到了奥斯本I型,而当初康柏的第一台PC产品就是山寨奥斯本的。
          IBM PC是IBM公司试图在以Apple II和坦迪公司(Tandy)的TRS-80为主的家用电脑的市场立足的结果。当时在家用电脑市场上除上述的两种电脑外还有一系列CP/M机。
         由于此前IBM传统的设计过程就已经证明无法用来设计廉价的微型计算机(比如很失败的IBM 5100),因此IBM决定破例设置一个特别小组。这个小组被授命绕过公司的规则来快速地提供一个市场产品。这个项目的代号叫做“象棋项目”(Project Chess)。
这个在唐·埃斯特利奇领导下的12人小组用了约一年的时间研制出了IBM PC。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首先决定使用现成的、不同原始设备制造商的组件。这个做法与IBM过去始终研制自己的组件的做法相反。其次他们决定使用开放结构,这样其它生产商可以生产和出售兼容的组件和软件。IBM还出售其《IBM PC技术参考资料》,这份资料中包括一段ROMBIOS源代码。[1][2]
         一开始唐·埃斯特利奇的小组曾经考虑使用IBM 801处理器以及在约克城高地(Yorktown Heights)的IBM研究实验室为该处理器发展的操作系统。801处理器比英特尔的Intel 8088处理器的功能至少强一个数量级,其操作系统比最后入选的微软的DOS操作系统至少先进数年。忽略IBM内部的解决方法使得小组避免了许多可能推延其日程的内部程序过程,大大地降低了其工作困难。但是这个决定的最后对IBM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其它生产商很快就逆向分析了BIOS的程序,发展了其自己的、不侵犯版权的拷贝。
        1982年6月哥伦比亚数据产品公司(Columbia Data Products)推出了第一台IBM PC兼容机。
        1982年11月康柏电脑宣布发展出第一台IBM PC兼容的便携式电脑Compaq Portable(1983年3月出产)。

 6 ) 透过安利(划)卖电脑的表象

       诚如许多观众,我一开始看这部剧的目的就是为了舔佩佩的颜,毕竟他的剧不多,推菊花又那么的童话欢乐向。除此之外,似乎没什么动力让我每个星期坚守在电脑前看一群人卖电脑,毕竟本人不仅对八十年代很陌生、而且计算机成绩从来都提心吊胆在及格线边缘。
       然而,编剧似乎从来都不打算用紧张刺激百转千回的情节来挽留我这个理工盲。全剧不过短短十集,内容再简单不过:某年代,某公司,一个神忽悠和一群工程狮想要创造历史。有人开始抱怨:情节老套,梗天马行空,男女主第一集就迫不及待,而男主更取向不明,男二女二每天深陷各种琐事引起的家庭危机……
       不过,这些真的重要么?
       甚至,神忽悠有没有成为安利大王,工程狮们卖没卖成电脑有没有创造历史——这些真的重要么?

       在我看来,正是每个人的一举一动没有紧紧地与“卖电脑”的主题捆绑在一起、它的情节最终并不那么的紧凑扣人心弦,反而让这个故事显示出了它的动人之处。你看:卖电脑的路上一定要撞到一只犰狳吗?男二去商店的柜橱里偷来一只娃娃就是为了表明他是一个好爸爸吗?暴风里倒地的人们纠缠着男二的梦境、男女主总是不痛痛快快在一起反而一直纠结着多年前房顶上看星星的孩子,这些情节就是为了找虐吗?男主孤独而自负的性格仅仅是为了有看点?显然不是。
      我们早已知晓历史的走向,三十年后卡迪夫电子并没有像他们曾经与想的那样疯狂参与进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哪怕在当时的情节中,主角视角出发的故事也从未试图掩盖他们的产品与Apple之间的差距。但这些也不重要,因为Halt&Catch Fire的目的从来也不是真的造出一台举世无双超越时代可能性的电脑。许多个主人公的零零碎碎生活片段,铺平了人物形象上的空洞。他们真真实实地生活在八十年代,距离我们还有三十年空白的陌生未来,这也正是内心的恐惧和空白。马路上那只缓慢爬行的犰狳、女主身上那种令人不安的年轻、那些来去如流水的过客、穿越飓风或是倒在大雨中,以及妄图在花园的泥土中挖出巨人——这些拼凑出了真实的生活、那种站在未来面前的手足无措、那种真切的“当下”。安利王男主嘶吼着“have a lot of fun; make a lot of money",却比任何人都更阻挡在”make money"的路上,他一次次要求着“different""different""different"永远不知满足,因为面对生活的惶恐感、对待无法挽回的人生的谨慎与恐惧——这样的空洞money永远填不满。他们正踩在时代转折的路口局促不安,具化的生活里,电脑就是通往未来的独木桥,有如诺亚方舟。Halt&Catch Fire不需要造出一台杰出的电脑、不需要完美的爱情故事、不需要虚拟一个永远势如破竹的黄金团队;它只需要还原出那种犹豫矛盾与不安,就是给了观众一个真的八十年代,就是一个最好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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