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小说

喜剧片美国1994

主演:约翰·特拉沃尔塔,乌玛·瑟曼,阿曼达·普拉莫,蒂姆·罗斯,塞缪尔·杰克逊,菲尔·拉马,布鲁斯·威利斯,弗兰克·威利,布尔·斯蒂尔斯,文·瑞姆斯,劳拉·拉芙蕾丝,保罗·考尔德伦,布罗娜·加拉赫,罗姗娜·阿奎特,埃里克·斯托尔兹,玛丽亚·德·梅黛洛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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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01 05:27

详细剧情

  《低俗小说》由“文森特和马沙的妻子”、“金表”、“邦妮的处境”三个故事以及影片首尾的序幕和尾声五个部分组成。看似独立的小故事里面,却又有环环相扣的人和事。  盗贼“小南瓜”和“小兔子”在早餐店里打劫,却遇上了天大的麻烦——黑社会成员朱尔斯(塞缪尔•杰克逊Samuel L. Jackson饰)和文森特(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饰)在店内用餐,可谓天外有天。二人是否会放过两名小盗贼?  而文森特是黑社会大哥马沙•华莱士(文•瑞姆斯Ving Rhames饰)的手下,马沙下命令让他陪妻子一个晚上,明知如有雷池必死无疑,但面对马沙妻子美艳诱惑,文森特该怎么办。  文森特的故事还没完,拳击手布奇(布鲁斯•威利斯Bruce Willis饰)的出现将令他的人生从此改变。布奇有一块祖传金表,就是因为这块金表,他和马沙分享了一个耻辱的秘密。  故事环状结构,回到开端。朱尔斯在小盗贼面前诵读圣经,表示对杀人的厌倦和感悟。什么事件令他如此转变?“邦妮的处境”中就有答案。

 长篇影评

 1 ) 存档:“仿佛是给上课学习经典剧作的人们一记耳光”——《低俗小说》剧作结构分析

“仿佛是给上课学习经典剧作的人们一记耳光”

——《低俗小说》剧作结构分析

《低俗小说》(Pulp Fiction, 1994)

基本信息

编剧:昆汀·塔伦蒂诺(Quentin Tarantino)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Quentin Tarantino)

摄影:安杰·瑟库拉(Andrzej Sekula)

类型:剧情/犯罪

国家/地区:美国

片长:154分钟

对白语言:英语

色彩:彩色

获奖情况:1995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剧本奖,提名最佳男主角、最佳男配角、最佳女配角 最佳导演,最佳剪辑,最佳影片,获得英国影视学院奖最佳男配角,最佳剧本奖,题名最佳摄影,最佳剪辑,最佳影片奖。1994年获得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1994年获得金球奖最佳剧本奖。

导演简介

当昆汀被提问为什么不去上电影学校的时候,他回答说,我直接上电影去了。昆汀并不是不想上电影学院,走学院派路线。他曾经在中学的时候上过戏剧课,15岁时决定退学去上表演课。这些尝试都失败了。22岁的他在一家录像带租赁店工作。在那里他不但能够沉浸在电影海洋当中,还能够和其他电影爱好者每天谈论电影,向客人推荐影片。他的第一部影片在最终剪辑的时候被一场大火烧光了,但是其剧本称为了他第二个剧本的基础。24岁的他完成了《落水狗》的拍摄,在当年的圣丹斯电影节上炸开了锅。《落水狗》的成功让好莱坞注意到了这个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电影导演/编剧,注意到了《落水狗》这样杂乱、暴力而絮絮叨叨的电影的魅力。好莱坞曾邀请他拍摄《生死时速》《黑衣人》,但昆汀选择了埋头奋斗属于自己的剧本。他把《天生杀人狂》卖给了奥利·弗斯通,更加专注于自编自导《低俗小说》。

影片概述

文森和朱尔斯这两个杀手这天早晨要为他们的大老板马沙去一帮小混混的家中取回一个神秘的公文包,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太多让他们措手不及的小意外。老板马沙去了外地,他吩咐文森照顾好自己的妻子蜜娅,也就是说要他带蜜娅去外面吃个饭。一切都顺利进行,直到一个巨大的错误出现。布奇是一个落魄的拳击手,曾经答应马沙输掉一场比赛,但是他却在拳击场上把对手活活打死了,如今他要和自己的女朋友逃跑。南瓜和小白兔是一对情侣,也是一对雌雄大盗。他们今天打算抢劫他们用早餐所在的餐厅,却浑然不知取完公文包的文森和朱尔斯也在这个餐厅里面。

影片讲述了三个相对独立但又内在相连的故事。除了拳击手布奇的故事相对集中以外,其他两个故事都被打散拆乱,其中涉及的人物和道具细节星罗棋布于整部电影中。正是这样的处理方式让《低俗小说》一夜成名。著名影评人罗伯特·伊伯评价说:“昆汀写的这个故事,仿佛是给去上剧作班学习经典剧作的人们一记耳光。”

结构分析

非线性讲故事是昆汀影片的标志性特点,乍看之下他的故事顺序显得杂乱无章。《低俗小说》由三条看似独立但是相互交织的故事线组成。在昆汀眼中,杀手文森是第一个故事的主角,拳击手布奇是第二个故事的主角,文森的同伴杀手朱尔斯是第三个故事的主角。虽然三个故事由各自的重点,情节点各不相同,但是它们在很多方面相互联系并且产生了互动。影片开始于南瓜和小白兔劫持餐厅,然后转到文森、朱尔斯、布奇的故事,连带介绍了其他重要的角色,例如老板华沙以及清道夫老狼。故事最后回到了刚刚开始的餐厅里面,文森和朱尔斯也来到了这个餐厅吃早饭,无奈这个餐厅被劫持了。全片一共有7个叙事段落,其中3条主要的故事线通过黑场加白色标题分隔。

1、序曲:餐厅(1)

2、引入“文森和马沙的妻子”的前言

3、“文森和马沙的妻子”

4、引入“金表”的前言(a闪回,b现实)

5、“金表”

6、“邦尼的情况”

7、尾声:餐厅(2)

如果按照原始故事的时间顺序,这七个段落应该这样排序:4a,2,6,1,7,3,4b,5。段落1和段落7中的某些部分是重叠的,却是从不同角色的视角来讲述的,段落2和段落6同样如此。这样的机构方式不但是章回式的,而且是一个通过切开时间线造成了环状结构的假象。

尽管有很多分析者直接将这种结构命名为环状结构,但在事实上它和例如《暴雨降至》、《时间》等这样的环状结构影片是有区别的。后者的时间顺序甚至逻辑是无法恢复正常的,也就是说,它们创造了属于自己的逻辑。这样的影片并不在于强调时间逻辑,而在于强调影片所要表达内容周而复始的出现,可以是《暴雨降至》中人和人之间难以明晰的仇恨,可以是《时间》中对美貌的欲望而陷入的恶性循环。

一开始,序曲:餐厅(1)部分中南瓜和小白兔聒噪地交谈着。看似漫不经心的话语逐渐引向了他们又可笑又认真的计划:抢劫他们正在用早餐的餐厅。他们依然平静地向服务员要咖啡续杯、结帐,紧接突然掏出手枪,对餐厅里面的人大喊:我们要打劫!这个段落镜头基本紧紧框住两个主人公,甚少给餐厅的环境镜头以及其他顾客的镜头。一直到他们拔枪抢劫,也给的是两人中景,而没有马上切到餐厅里其他顾客惊愕的反打镜头,而造成两人的这声打劫怒吼好像没有引起其他人的反应,显得有些滑稽。正当观众期待顾客反应镜头的时候,导演把影片标题字幕安排进来,伴随着上世纪怀旧的摇滚音乐,低俗小说开始翻页。这样的安排大大增加了观众对这对雌雄大盗打劫是否成功充满了期待。

字幕过后观众满以为会继续餐厅的场景,结果出现了两个毫不相关的人物。通过对话我们知道了他们是文森和朱尔斯。他们之间的对话幽默、肮脏,听起来痛快。他们的职业也肮脏、也痛快。我们从字里行间了解到他们的老大华沙,还有老大的妻子蜜娅,这些都为下文做了铺垫。他们进入小混混的房屋,朱尔斯在杀死小混混以前背诵出了(有可能是杜撰的)圣经选段,小混混当场毙命。正当观众琢磨讨论文森和朱尔斯的杀人如麻,并不得不承认朱尔斯的那段圣经选段非常帅气的时候,“文森和马沙的妻子”的字幕出现了。

下面的段落仍然以一个新的人物的出场,伴随着另一个角色低沉的画外音。布奇这个角色通过一个固定镜头得到了正面出场,而画外音的主人马沙则一直吊着观众的胃口。这个场景里面,仅给了马沙一个后脑勺的镜头,观众仅知道他是一个肥硕的黑人。到这里,故事似乎又走向了别处。这时文森和朱尔斯穿着和上一个段落完全不一样的服装出现了。他们手中拿着公文包,观众理所当然地理解为他们已经解决小混混回来了,但是对于奇怪的服装导演没有给任何解释,剧情紧接着转入为文森和马沙妻子的相见进行铺垫。

“文森和马沙的妻子”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章节,它较为顺畅地进行了起承转合的叙述,巧妙穿插了导演对上个世纪里年轻人的各种风潮的怀旧情感:和大老板的妻子蜜娅约会、跳扭扭舞充满了性挑逗的意味;两人前往的餐厅充斥着经典的音乐、电影,就连服务员都是充满时代标志的人物;卷烟以及后来闹剧般的服毒过量危机无不反映了当时人们对毒品的态度。

终于文森和毒友采用拙劣的方式让蜜娅起死回生,虚惊一场,作为这个段落的结束。短暂的黑场过后,时空人物又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老旧的色调和小孩子看电视的场景或许能让观众估摸这是一个回忆片段,来访上校的给小孩子讲的这个关于金表的故事让人忍俊不禁。镜头一转,前一个段落的布奇又出现在了眼前。原来这一段回忆是属于他的。拳击手布奇正要参加这场他答应过马沙要输掉的比赛。

随着“金表”的字幕出现,观众了解到布奇非但没有输掉比赛,还把对手给当场打死了。胜利的喜悦来自于自己宝刀未老,更来自于他背地里进行的黑市赌拳赢得了更多的钱,然而他现在要疯狂逃命。他来到和情人事先约好的汽车酒店里,一夜缠绵。第二天正准备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布奇发现情人没有把他实现吩咐过的金表带在行李中。布奇冒险回到了住处,取回了金表,遭遇应马沙吩咐前来追杀布奇的文森。文森忘了带枪而去了洗手间,出门即被捡到枪的布奇打死。这样的处理极大地打破了观众的常规观影心态。在上一个章节里面作为主角的文森在这里被轻描淡写地处理了。不像一般的剧作方式,布奇和文森这两个角色之间没有过多的情节交集。有分析者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恰好印证了生活的真实状况:一个人在自己的人生中是主角,但在其他人的人生中就是个一闪而过的跑龙套。接下来的时间里,布奇和马沙从相互斗殴到共患难,带着观众经历了一段口味浓重、充满暴力和极端行为的旅程。布奇的故事也到达尾声。

至此全片的主要人物都悉数登场,然而在“邦尼的情况”字幕后又出现了一个新鲜的面孔。画外音听起来非常耳熟:原来影片又回到了朱尔斯杀人背诵圣经的段落。观众唤起了一开始险些遗忘的疑问:他们杀死了小混混以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以至于他们还公文包的时候穿着那么滑稽的衣服?这个新的人物冲出厕所对这朱尔斯和文森就是一阵扫射,但是一枪也没有打中两人,朱尔斯觉得自己遇到了神迹,觉得上帝似乎要告诉他什么。在回程的路上文森误杀了作为人质的喽啰,由此剧情出碰到了“邦尼的情况”的核心:他们来到朋友吉米家里避风头,但是要在一小时内、吉米的妻子邦尼下班回来以前把尸体处理好、把车子弄干净。马沙派给他们颇有性格的清道夫老狼助阵,终于有惊无险,唯一的改变就是他们得把染血的西服换上吉米的滑稽T恤。观众心领神会了这身衣服的提示,也开始组织整个故事的时间逻辑顺序。朱尔斯和文森决定去吃个早餐,来到正是一开始南瓜和小白兔要打劫餐厅。这一次,在开头作为主角的南瓜和小白兔此时成为了配角。已经相信神迹的朱尔斯控制住了场面,狠狠地教训了南瓜一番。朱尔斯和文森就穿着那身T恤离开了餐厅,全片结束。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低俗小说》并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环形结构叙事电影,而是把某一个段落(餐厅段落、朱尔斯杀人背诵圣经段落)从中间拆开分置于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并采取了多角度叙事的方式使得段落更加丰富和立体。导演选择拆开的这些段落是有原因的,因为它很好地提炼出了故事的主题:对暴力的探讨。南瓜和小白兔是玩世不恭的雌雄大道,他们倚仗自己的小手枪打劫银行、加油站,并以此为乐。而朱尔斯曾经是杀人如麻的杀手,经历所谓神迹,通过诡异的逻辑说服了自己,称自己受到了感化,歪打正着地对南瓜和小白兔开恩,决定不再杀人。这是具有讽刺意义的表现手法。用这个段落包裹全篇,无疑比“文森和马沙的妻子”或“金表”来得更有深意。

此外,每一个零碎的段落的衔接上,导演都使用了引进新人物的手法。例如要讲文森的故事的时候,是通过布奇和马沙的对话开始的;要讲文森买毒品的故事的时候,是通过文森的毒友的妻子和朋友的对话开始的;要讲布奇的故事的时候,是从布奇小时候遇到的上校开始的;要回过头来将朱尔斯的故事的时候,又是从同一个场景里另一个人物的角度开始的。这样的处理能够时时刻刻保住观众对影片的新鲜感。

倘若把这些零碎的片段按照4a,2,6,1,7,3,4b,5的顺序串联起来,这部影片就失去了一半的色彩。原本这些故事里人物诉求是很简单的,总体情节也是相对俗套的。如果按照正常顺序来叙事,那么这部电影就成了一部不折不扣的低俗电影了。然而正是导演这样的结构安排,让故事变得新鲜、好玩,加上导演在细节处理上总能发挥到极致,给观众非常过瘾的观影感受,在吸引人这方面做到了最好。

小结

1. 选取关键段落进行拆分和多角度描写,能够帮助提炼主题。

2. 段落衔接上的处理保持观众对影片的新鲜感。

3. 形式上的创新能够增加内容的可观赏度。

 2 ) 经典6分钟

这是一部非常有趣的电影,充满了一种奇特的魅力。虽然它描述的是社会底层人物的生活,却丝毫没有让人感觉到其片名那样的低俗。这部片子在结构、叙事、主题、配乐、表演上都有非常值得玩味的地方,是一部让人过目难忘的黑帮电影。

我尤其喜欢杀手Vincent和黑帮老大的老婆Mia约会的那场戏,其中扭腰舞和回家后的6分钟拍得入味十分,堪称经典。

Vincent虽是受黑帮老大委托陪Mia散心,但是他很清楚地知道老大曾经借口一个手下为Mia做足部按摩而将其从四楼扔下摔死,所以他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就是不可能对Mia有任何非分之想,只能陪太子读书罢了。有趣的是导演让Vincent吸了些毒,晕晕乎乎地而不是心惊胆战地进了Mia的家,所以这段戏一开始的画面是略微晃动的,Vincent因为没有非分之想,所以反而是很本色的吸完毒以后来见Mia,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想过伪装什么。然而这也许恰恰给看惯了伪装,同时也是吸毒者的Mia以一种亲切感。

Mia并不是马上出现的,在Mia家里那段镜头始终没有出现她的正面,只是用那极有诱惑力的嗓音、坐在监视器面前遥控摄像头的背影和那张涂满了口红的双唇来勾画她,直到她和Vincent出门前,也只是拍了她的足部特写,包括她压脚背的一个细节,这个细节暗示出她是有相当舞蹈功底的一个女人,因为一般人是无法把脚背压到那个角度的。

Mia是冷艳的,她的直发,她的黑衣,她毫无避忌的目光,猩红的唇膏,黑色的指甲油,处处透露着冷和傲。

在猫王酒吧里,Vincent陪着小心,循规蹈矩地回答着Mia的问题,但是显然Mia知道他并不是一个那么老实有礼的人,他很小心,其实他并不是那么在乎规矩,他狂野,但是又有些无奈,他凶恶,但是又很有分寸,一个杀手居然会对Mia所点的奶昔研究了半天,这让Mia觉得他坦诚地有些可笑,所以她的冷酷似乎也慢慢解除了,她从紧腰白衬衣下拿出一包烟,想请Vincent来一支,但是她很快又改变了主意,她反过来找Vincent讨了一只他自己卷的手工烟,Vincent很自然地给了她,如同给自己兄弟烟一样,这也许让Mia感到一丝被宠被尊重的感觉,因为每当男人满足女人的一些小要求的时候,女人的虚荣心总是会得到异常的满足的,所以他们的距离进一步拉近了,他们开始谈论Mia的演员经历,Vincent其实还是带着一丝敷衍在和Mia交谈,他并不是很投入。侍者端来了5元的奶昔,Mia尝了一口,Vincent忽发奇想也想尝尝,当他要把吸管换一头的时候,Mia却表示她并不介意,这里的台词是有些暧昧的。Vincent当然不傻,他怎么会听不出来呢?他一下就感觉到Mia的内心世界是动荡不安的。从这个时刻起,他才开始认真地,把这个女人当作一个女人来对待,而不是当一个任务来完成。但是他掩饰的很好,他不吱声,装作不知道,望向别处,Mia也明白他理解了自己的暗示,她也在看他的发应。她在试探,他在犹豫。这里十几秒演员的表演非常到位,所以这时就出现了一个被Mia称为“令人不舒畅的寂静”时刻。Mia起身去化妆间补妆(其实是吸毒),她似乎想寻找刺激,但是又有些顾忌,这个时刻她需要毒品给她壮胆。接下来Vincent想出的话题也许正是Mia所不愿意谈到的,因为Vincent向她打听黑帮老大因足部按摩而杀人的事情。Mia的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她间接地向Vincent抱怨黑帮老大对她的严厉约束,她感到很郁闷。这餐馆里的10分钟戏铺垫极佳,把两个人从陌生演绎到心照不宣的暧昧,演绎到彼此开始建立信任,人物之间的心理距离越来越近了,但是他们之间还不能捅破那张纸,他们只能很隐晦地暗示。

这时,经典就要来临了,餐馆舞台上开始了邀请客人上台表演舞蹈的助兴节目。Mia似乎发现了一个新的兴奋点以让她摆脱谈话所带来的郁闷心情,她不由分说地要求Vincent上台表演。也许因为舞蹈是她的强项吧,她积极的自信的上了舞台,她扭动着腰跨,连脱鞋的姿势都很随意,连报幕时她也毫不掩饰地报出自己和他的身份,她尤其强调了自己是”Mrs.”,这是一种略带无忌的对威权的挑逗。Vincent慢悠悠地跟在后面,似乎是个陪练,他知道Mia在做什么,想什么,但是他不说。

这场舞蹈戏一开始Mia是带有一种只顾自己开心的态度,强拉Vincent上台的,她看着Vincent笨拙地脱鞋,觉得挺有趣,然而Vincent脱完鞋,又旁若无人地慢慢地把鞋放好,这个细节显示了他更强更掩饰的自信。

两人走到舞台中央,Mia伸脚出来划了一圈,试试舞台的平整度,Vincent还是低着脑袋,动也不动,也许他根本就不在乎舞台平不平。

这时节奏明快的黑人摇滚音乐响起,一首Chuck Berry的《You Never Can Tell》(事后查的)把两人带入了欢快的舞蹈世界,Vincent依旧丝毫没有抬头看Mia,他熟练而投入地应和音乐,应和着Mia的舞步,变换着自己的招式,Mia的进逼丝毫不能动摇他的节奏,他掌控着局面,同时他又配合着Mia,这就给Mia以充分自由展示的空间,Mia的舞蹈幅度越来越大,Vincent却始终保持着舞蹈的张力,不让情绪完全放纵,这种男人式的深沉的、掩藏的情感恰恰和Mia的热烈、放纵、急切形成鲜明的对比和奇异的默契。配乐中反复播出的“you never can tell”,不正是此刻两人内心世界的感受么?他们口中无法表达,但是却通过舞蹈和配乐表达出了人物内心世界的真实情感。

这一段1分45秒的舞蹈镜头,堪称本片的最亮点(当然影片结尾另一位杀手在餐馆对付抢劫者的一段表白也极其出色)。

毫无疑问,从餐馆得胜而归的Mia已经彻底放下了自己的伪装,她陶醉在舞蹈和心灵的默契中,即使回到家中,她也仍然还想继续跳。Vincent去洗手间做思想斗争去了,留下Mia一个人在客厅中,她打开了音乐,这次是一首深情款款的《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这段MIA的精彩独舞,背景音乐的歌词简直就是人物的内心独白,“girl, you’ll be a woman soon,I love you so much, can’t count all the ways,I’d die for you girl, and all they can say is “he’s not your kind” 也许Mia把URGE OVERKILL的歌声当作心仪男人对自己爱的表白,充满激情而伤感的演唱使她陶醉其中,残存的一丝清醒却又让她感受着现实中的感情压抑和制约,她感到极度的失落,她疯狂、尽情地舞蹈着,似乎要把内心的幻想和苦闷一舞了之。那种失落、颓废、无奈、放纵的情绪,通过音乐和舞蹈表达得淋漓精致。

不过正如这个片子其他部分所要表达的一样,一个偶然因素就会改变人的命运。正当Vincent做好思想斗争,走出洗手间时,他却发现停止舞蹈的Mia因为吸毒过量而昏死在地上…

更多的情节片断展开了,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故事,而这6分钟的戏,我认为是这部片子的精华,是经典中的经典,不看不行。

2007-12-27

 3 ) 低俗小说的秘密

文森/Vincent,从厕所出来被打死的倒霉蛋,舞跳得不错
  朱思/Jules....懂圣经的黑哥们,后来金盆洗手
  米亚/Mia....可爱的吸毒女郎
  Marcellus....凶狠的黑帮头子
  Butch....收钱打假拳的家伙,怀揣祖传金表
  兔宝宝(Honey Bunny)/南瓜头(Pumpkin)...在餐馆商量怎么样抢餐馆的雌雄大盗
  
  好了,其它的人物边看边想你也能想起来了。下面奉上这篇强文。
  
  by Roger Ebert
  
  四天来我们都坐在黑暗中,一个场景一个场景地揣摩“低俗小说”这部片子。我们把影碟机倒来倒去,一会儿暂停,一会儿慢进。我们有整整300个人,而且还是很民主的:无论谁有什么发现,我们都停下来讨论。目标就是好好研究研究这部迷宫似的电影。
  
  当然,也有人不喜欢“低俗小说”。在美国票房超过一百万的电影中,这可能是最不受欢迎的一部了。一些人来信说,这片子太暴力、太表面化、太下流,“狗屁不通”,他们看了20分钟,30分钟,或一个小时,就走开了。然而对喜欢这部电影的人来说,昆汀·塔伦迪诺的电影是近年来的片子中最令人着迷的了。他们讨论影片的每个细微之处,那种热情程度恐怕只有讨论库布里克的“2001”时才出现过。在大学里的年轻人中间,就没什么近年来的片子能超过这部了。
  
  从“公民凯恩”到“沉默的羔羊”,我对很多电影作过这种一个镜头一个镜头的分析。我发现,要是你找来一大群对待电影态度严肃的人,坐在黑暗中,并请他们自由地发表看法的话,无论什么问题,都有人会给出答案。比如这次,毫无疑问,有一回在黑暗中发表见解的就是一个11岁左右的孩子的声音。
  
  四天过后,我越来越崇拜这部影片了。它比看上去要微妙、复杂得多。困扰首次看这部片子的人的那些问题,实际上在昆汀·塔伦迪诺和罗杰·阿弗里所写的剧本中(获得奥斯卡最佳剧本)都有解答。当然,第一次看的人是想不出来的。
  
  影片的故事是相互交织的,而不是按时间顺序展开,因此影片的首位得以呼应,片子的中间部分实际上都是在片子结尾部分的后面发生。其中的一个主要人物,甚至在被干掉了之后还在屏幕上出现。为什么电影用这种方式讲述?大概有三个原因:(1)因为昆汀·塔伦迪诺就像他的fans说的那样,很厌倦那种拖拖拉拉的线性故事线索。(2)使他的剧本类似于计算机上的“超文本”一样,比如你点击“金表”,会看到Butch的故事,点击“足部按摩”,就会看到文森倒霉的约会。(3)《低俗小说》中的几条主要故事线索都是以某种救赎结束的,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是朱思大难不死,决定洗手不干。因此,尽管此时在时间并不是最后发生,把它放在影片结尾还是合理的。
  
  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时,觉得很暴力,但当我第二遍第三遍看的时候,发现它并非象我以前所想的那么暴力。但为什么看上去会觉得很暴力呢?因为片子总是用幽默的语言插科打诨,推迟暴力事件的发生。实际上,片子中只能统计出七个人的死亡:
  ——公寓里的三个小混混,椅子上一个,沙发上一个,厕所里一个,是被文森(约翰·特拉沃塔)和朱思(杰克逊)杀死的。
  ——马文,公寓里的第四个小混混,被文森不小心枪走火打死在汽车后座上。
  ——文森被Butch(布鲁斯·威利斯)干掉。
  ——当铺中两个人被干掉:掌柜Maynard和他的朋友Zed。
  ——还有两个人的死亡没有以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Butch在拳击场上打死的对手,和当铺地下室里穿皮衣的“the Gimp”
  
  与此相反,有几个人在影片中获救。米亚(Uma Thurman)过量吸毒还是被救活,Butch在地下室中救了Marcellus,朱思在餐馆中说服兔宝宝和南瓜头,救了餐馆中的食客们。还有,文森和朱思被人用枪乱射居然活了下来。朱思认为这是个奇迹,是上帝的旨意,因而决定洗手不干。而文森满不在乎,最终付出了代价。还有一条搞笑的线索是讲Butch的祖传金表是怎么辗转得以回到他手中的。
  
  在我们仔细的观影过程中我们发现影片中的许多暴力成分都被置于屏幕之外。公寓中的小混混被射杀时,镜头是对着文森和朱思的。给米亚皮下注射时,镜头在最后一刻切换为米亚突然坐起来。汽车后座的枪击我们也看不到。地下室中的暴力镜头是可见的,但也没超过一般的影片中打斗场面的程度。
  
  这部片子看得越多,你就越会强烈地感觉在故事情节的下面,隐藏着某种宗教意味的东西。很大程度上这与Marcellus的那个手提箱有关,就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中抢回来的那个。箱子里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看到里面有什么在荧荧发光。关于箱子里的东西有很多猜测,但我们恐怕永远不会知道了。我们注意到,开箱的密码是666——撒旦的标记。于是有人想,Marcellus脖子后面那条带子遮住的可能正是666这个号码,他就是恶魔吗?要知道,相信他为上帝所救的朱思活了下来,而蔑视上帝的文森最终死了。
  
  文森在从厕所出来的时候被Butch用枪打死(这部片子中人们上厕所的时候总是会出点事)。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一个细节是Butch用的枪是Marcellus的,他出去买吃的,把枪留在了厨房台面上。有人说:写剧本的家伙一点也不懒,他们把很多时间花在细节上,而这些细节大多数人不会注意到。
  
  片中还有一条线:许多武器都没用到正地方(没打到文森和朱思的枪,杀死文森的枪,汽车里走火的枪,本用来抢餐馆的枪,当铺里那几个家伙的枪)。而朱思思想上转变之后,他自己的枪甚至用来组织餐馆中暴力的发生。
  
  在片中不太重要的地方我们还发现了一些小秘密。Jack Rabbit Slim’s(Marcellus给Butch交待任务的酒吧)里面吧台的waiter是Steve Buscemi扮演的。就是“落水狗”里面那个说话很快的粉红先生。还有三个在“落水狗”中出演的成员出现在“低俗小说”中,Tim Roth,Harvey Keitel,Tarantino。“落水狗”中有个Vic Vega ,可能与Vincent Vega有点关系。
  
  Butch在自己的公寓里偷偷走过一扇窗的时候,透过开着的窗能看到“Jack Rabbit Slim’s”的标记。还有一个极为有趣的地方,在当铺里能看到一个霓虹灯标志“Killian’s Red beer”,但有些字母坏了,剩下的是“Kill ed”,后来Butch骑Zed的摩托逃跑的时候,他看了一下摩托车的钥匙链,上面有个Z,把这个Z和“Kill ed”拼起来,就得到“Kill Zed”,事实上,那时Butch刚刚杀了Zed。摩托车的油箱上有个“Grace”,而Butch的逃脱不正是上帝的恩赐(Grace)。
  
  有两个镜头我们讨论的很多。一个是文森和朱思在公寓里大开杀戒时屏幕上的金色闪光,那是不是与手提箱有关?另外一个是Marcellus授意Butch打假拳的时候,正对着布鲁斯·威利斯的镜头。布鲁斯·威利斯的脸是半明半暗的,被竖向的分割了。分界非常清楚,我们甚至怀疑是不是用了化妆来增强这种效果。
  
  片子的对话非常幽默,有些地方显然是在向某些经典的著作致敬,不过形式比较现代,比较猥琐。片子开头文森和朱思讨论法国和美国汉堡叫法的不同,让人想起吉姆和哈克贝利·费恩关于法国人为什么不说英语的讨论。朱思总喜欢引用圣经以西结书的一段话,但其实只有一小部分是与原文相同的,更多的是他自己的胡编乱造。
  
  这部片子的一个基本的策略就是用人物对话把暴力场景往后拖。比如,米亚在地上躺着快要死掉的时候,两个男人却在研究注射器的用法。片子的开头也用到这种手法,文森和朱思两人一边走在公寓的走廊里,一边讨论什么足部按摩。这时的镜头是一直跟着他们的。当两个人走到要去的那间房间门口,发现时间还不到,于是继续向走廊深处走去,并且还继续他们的讨论。但此时镜头停了下来,留在那个门口,似乎在用镜头语言告诉我们:这里才是故事要发生的地方。但两个人还在不紧不慢的说话,似乎连摄像机都不耐烦了,于是气氛就显得越来越紧张了。
  
  有些人很喜欢“低俗小说”,有些人则讨厌。但原因是一样的:因为这部片子似乎始终在玩弄观众的期望,从不按规矩来。它随心所欲地组织材料,相比之下美国当前的动作片已经陷入了一个公式化的泥潭。昆汀·塔伦迪诺扔掉了好莱坞编剧工厂里传授的所有那些条条框框,白手起家地创造了一种新的编剧方式。“低俗小说”有可能是未来五年内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因为它把我们从无数可以预见的公式化情节中拯救了出来。
  
  因此,谢谢昆汀·塔伦迪诺。
转自天涯论坛 sandorf

 4 ) 对黑暗世界的完美诠释

前言

写这篇影评,完全是因为我是一个土人。

一部94年出品,IMDB排名14的电影,我竟然现在才有机会看到,这使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土。然而这并不妨碍这部完美的电影给我带来深 深的震撼和深深的思考。

94年实在是一个电影的黄金之年,人类历史上许多最伟大的电影都在这一年诞生,《阿甘正传》讲述了美好品德的传奇故事;《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冷静,执著和对自由的向往的奋斗史诗。曾经有人说这一年伟大的《肖申克的救赎》被《阿甘正传》掩去了光芒,并为此深深遗憾和不平,然而真正被掩去光芒,和应该为之不平的其实正是这部《低俗小说》。

横向比较:如果说《阿甘正传》讲述的是高尚情操创造奇迹的正面故事,《肖申克的救赎》讲述的是对丑恶社会不懈奋斗的中性故事,那么《低俗小说》讲述的就是不折不扣的黑暗世界的负面故事。这部电影中没有一个完全善良和无罪的人,每个人都背负着罪孽,甚至是血债,它真实地向我们展示了这个世界的黑暗与残酷。

纵向比较:Quentin Tarantino的最新作品《杀死比尔》2部曲与《低俗小说》相较而言,简直可以看作对暴力美学和杀戮的单纯解释,在华丽和震撼的杀戮后面掩不住的是内涵的孱弱,而《低俗小说》并不血腥,点到即止的打杀却让人为其后隐藏的含义不寒而栗。而女主角Uma Thurman的演技也是不可同日而语,尽管她在《低俗小说》总扮演的只是数个主角之一,戏份也并不算很重,但她自然而妖娆的表演显然完全征服了导演和观众的心。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低俗小说》的宣传海报上无一例外的都使用了Uma Thurman的造型。

影片最容易吸引人注意的地方就是它的结构,尽管这种非线性的叙事结构在现在来讲已不能算是“实验”,但能像本片一样将故事结构与故事内容,影片主题完美结合在一起,而不是为了“实验”而“实验”的例子还是凤毛麟角。影片由3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金表》《The Bonnie Situation(Bonnie状况)》,以及前序和开头组成。值得注意的是,每个故事(包括前序和开头)都有两个主要的角色,而故事就在这两个人之间展开。

故事梗概
 

片名《低俗小说》实际上翻译得并不准确,"Pulp Fiction"并不是一个能翻译过来的名字,它有着多重的含义,实际上,这个名字也解释了电影的主题,即这个世界的原形——"Pulp Fiction"。这一点,影片开始为Pulp所作的词条解释显然已经暗示了我们。
 

影片的前序可谓经典,一对情侣Pumpkin(Tim Roth)和Honey Bonny(Amanda Plummer)在咖啡店里悠闲得吃着早餐,讨论的却都是打劫的事情,原来他们是一对劫匪,然后两人突然决定打劫咖啡店,于是持枪大叫,与刚才悠闲幸福的样子形成巨大反差。片名和职员表也在音乐声中随之而起。而这段看似荒诞不经的前序一直到影片结束才体现了导演的良苦用心。
 

影片开始便是两位重要主角登场:Jules(Samuel L. Jackson)和Vincent(John Travolta),两名黑帮杀手,前去执行一项任务,途中谈起老大Marsellus妻子的逸事,从而在不经意的叙述中为第一个故事做了充分的铺垫。二人上楼,走进房间,Jules则和被吓得不知所措的三个青年进行了一段看似幽默,实则杀机重重的谈话。当他们找到了那箱黄金之后,Jules便出手杀了两个白人青年,而在杀死Brett(Frank Whaley)前那段圣经的背诵,更是本片凶杀镜头的经典之一。
 

标题浮现,第一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
 

故事开始出现的并不是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而是Marsellus(一直未露面)在买通拳击手Butch(Bruce Willis),要他比赛故意落败。换了一身傻里傻气T恤短裤的Jules和Vincent二人任务完成归来,Vincent和Butch发生了一点小摩擦。 Marsellus叫走了Vincent,Butch离去,故事这才拉回Vincent的主线上来。这段看似无理的安排正是导演精妙所在,为后面故事的穿插作了充分的铺垫与补充。Vincent在去接Marsellus妻子的路上,先到相熟的毒贩那里买了一包极品海洛因。之后有一段Vincent吸毒驾车的镜头,可以说是导演对毒品美学的绝妙诠释,将吸毒这种肮脏,罪恶的行为拍得如此唯美,也只有Quentin做得出来,而这也正是本片所需要的。
 

Vincent受命带老大Marsellus的妻子Mia(Uma Thurman)出去玩,从始至终Mia都极尽神秘和妖媚,对Vincent的态度也极为暧昧,但Vincent一直不为所动。二人在Jack Rabbit Slim's中用餐,谈起Mia失败的演艺事业,Mia自称曾在节目里讲过一个老笑话,Vincent坚持要听,却没有得到Mia的同意。随后Mia突然要求参加摇摆舞比赛,二人登台起舞这段十分精彩,令人印象颇深。也正是这段舞,简洁而令人信服的完成了二人感情加深的过渡,从而省去了无数冗繁,俗套的台词和镜头。二人兴尽归来后,Vincent躲在洗手间里作着心理斗争,Mia却无意发现了放在Vincent口袋里的那包海洛因……当Vincent走出洗手间的时候,发现吸毒过量的Mia口吐白沫,昏倒在沙发上。慌乱之中Vincent将Mia带到毒贩处,在毫无经验的情况下为Mia的心脏注射肾上腺素,侥幸救活了老大的妻子。在Mia家门口,二人告别时,Vincent请求Mia不要把这件事告诉Marsellus,Mia答应后,却给Vincent讲了那个老笑话:番茄一家走在路上,小番茄走得太慢,番茄爸爸对他骂道:“Ketchup(Catch up)!!!”这个笑话一语双关,Mia对Vincent的感情表露无遗,而Vincent只能控制住自己,无奈的对着Mia的背影送出一个飞吻而已。

一个孩子在看动画片,而他父亲的战友突然前来拜访,为这个孩子,Butch,讲述了他们家三代战士不惜任何代价将一块金表代代相传的故事。而他便是替Butch死去的父亲前来传递这块金表的。孩子接过金表,铃声中拳击手Butch猛然惊醒,稍事休息后走出了休息室。

标题浮现,第二个故事《金表》

Butch违反了第一个故事中与老大Marsellus的约定,打死了对手,随即跳上出租车逃之夭夭。而他的教练则惨遭Marsellus的毒打,Marsellus发誓一定要抓到Butch,此处导演还不忘安排本无戏份的Vincent和Mia露一小面,暧昧一把,可见其细心,以及导演对故事之间千丝万缕,紧密穿插的重视。一路与Butch闲谈的出租车司机Esmarelda十分神秘,言谈举止也很暧昧,很抢镜头,令人怀疑这个角色有什么别的用途,但看完整部影片却发现该角色就是一个最普通的龙套,毫无特殊作用和其他戏份,不禁让人摸不着头脑,猜不透导演的心思。
Butch回到旅馆,与女友Fabienne缠绵一夜,第二天早上准备远走高飞的时候却发现Fabienne忘掉了他最重要的金表,狂怒之下Butch冒生命危险返回住所。拿回金表后Butch以为已经平安无事,轻松之余烤上两块土司面包,却发现桌子上放着一把冲锋枪,拿起冲锋枪的Butch突然听到马桶水响,遂端枪对准厕所门口,出来的是Vincent,二人相对无言,一动不动,气氛渲染到最高点,突然烤面包机一声响,Butch一通扫射,Vincent应声倒地。烤面包机的警报声尖锐刺耳,响个不停,Butch冷静仔细的检查了尸体,擦去枪上指纹,慢慢出门而去,警报声也渐响渐远。这段凶杀个人认为乃是全片最经典之处,也堪称世界电影史最佳凶杀片断之一。
 

松了一口气的Butch在车上得意地唱着歌,却发现面前人行横道上走过的正是老大Marsellus,同时Marsellus也发现了他,Butch当即冲了出去,将Marsellus撞飞出去,自己却也被另外一辆车撞到路边,两个人都昏迷过去。醒来后,Marsellus追击Butch到了一家小店,被埋伏好的Butch打晕在地,Butch正要用Marsellus的手枪杀死Marsellus,却被店主阻止并且打晕。然后出现了本片最令我震撼的情节,二人并不是被送到了警察局,而是被绑到了小店的地下室。原来店主和他的朋友Zed是一对变态同性恋者,想永远的把二人关在这里供自己玩乐,而且他们早已有了一个奴隶——瘸子,Zed边敲着瘸子的脑壳边决定先对谁下手的那个画面我永远也忘不了。


 

Marsellus不幸被选中,两个变态带着他走到了里面的房间。Butch趁机摆脱束缚,打晕了瘸子,走出门口时思量再三,又返回来,救出了Marsellus,两人之间的恩怨从此一笔勾销。而怒不可抑的Marsellus发誓要让Zed尝尽人间痛苦。Butch乘Zed的摩托来到旅馆,接走Fabienne,Fabienne问他摩托是谁的,Butch说是Zed的,Fabienne问Zed是谁?Butch说,Zed is dead,baby……Zed is dead

标题浮现,第三个故事《The Bonnie Situation(Bonnie状况)》
 

故事再度回到了开始的一幕,Jules背诵完那段冷酷的圣经,与Vincent一同开枪杀死了Brett,但浴室里还藏着一个持枪的人,他突然冲出浴室,疯狂的向Jules二人开枪,神奇的是,子弹全部都打偏了,二人枪杀了这个倒霉鬼,带着黄金和内线Marvin乘车返回。路上二人争执起了这件事和神迹的关系,Vincent问Marvin话时枪走火,不慎爆掉了Marvin的头,Jules只得暂避到朋友Jimmie(Quentin Tarantino)家,但Jimmie的妻子Bonnie马上就要回到家,情况十分紧急。Marsellus派出了传说中的Winston "The Wolf" Wolfe,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解决了这些棘手的问题,被冲过凉水澡的Jules二人,只得穿着换上傻里傻气的T恤和短裤(也就是第一个故事开始时的 打扮),去吃早点。

终于我们来到了前序中熟悉的场景——咖啡屋,Jules和Vincent依旧在争论那个老问题,Jules说自己 受到了启发,决定金盆洗手,今后浪迹天涯。Vincent一怒之下去了厕所,然后就发生了前序一幕中的抢劫。Jules故作镇静,将钱包交给了Pumpkin,但Pumpkin还是发现了那个装满黄金的箱子。Jules趁Pumpkin陶醉其中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制服了他。Honey Bonny惊怒之下失去理智,用枪指着Jules大喊大叫,Vincent的出现也让局势陷入紧张。Jules尽力让Honey Bonny冷静下来,保证会把包括自己的钱在内的所有钱都给他们并让他们安全离开,然后开始了本片最精彩的一段独白。
 

他先是复诵了那段精彩而血腥的圣经,然后试着开始解释:“maybe it means that you're the evil man,and I'm the righteous man,and Mr.Nine-millimeter here,he's the shepherd protecting my righteous ass in the Valley of Darkness.Or it could mean,you're the righteous man and I'm the shepherd and it's the world that's evil and selfish.Now,I'd like that.But that shit ain't the truth.The truth is,you're the weak and I'm the tyranny of evil men.But I'm tryin',Ringo.I'm tryin' real hard to be the shepherd.”说罢他放下了枪,而一脸失落的Pumpkin和Honey Bonny,相互拥抱搀扶着,拿着钱袋走出了咖啡馆。随后在轻快悠扬的主题音乐中,Jules二人收起枪走出了咖啡馆。导演兼编剧Quentin Tarantino的大名赫然出现,而我在昏黄的灯光下,不由得站起身来,由衷地鼓掌。

评论

正如我在前言中说的,这部影片的经典之处,就在于揭示了这个世界的黑暗,而并没有给出答案。它并不像《肖申克的救赎》一样,拥有一个意志坚定,不懈奋斗,并最终成功冲破黑暗的主角。他拥有很多的主角,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没有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结局,黑暗的世界本来黑暗,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未来更是如此。

从结构上讲,影片的叙事顺序十分独特,如果要按照顺叙的话,故事应该是这样的:影片的开始Jules二人执行任务,然后第3个故事 《The Bonnie Situation》(包括前序中的抢劫),其次是第一个故事《Vincent和Marsellus的妻子》,最后才是第二个故事《金表》。但导演对于叙事 顺序巧妙的修改,和对情节人为的切割,让人在观影之后有恍然大悟之感,影片貌似彼此独立,断档甚多,实则前面伏笔不断,后面接应不绝,首尾相接,处处相连,连绵不绝,令人回味无穷。堪称此类影片的经典。

从人物上讲,这部片子算得上“群像电影”。但这部片子区别于一般的“群像电影”的独特之处在于,这些“群像”从不同时出现在一个“时空”,却又时刻彼此联系紧密。每个故事都有各自的主角,第一个故事是Vincent和Mia,第二个故事是Butch,第三个故事则是我们全片的中心人物:Jules。同时,这个故事中的主角,经常是另外一个故事,另外一个时空中的配角,在为别的故事发展剧情的同时也预先留下了自己故事的伏笔。比如Vincent这个贯穿首尾的角色,多数时间其实担任了重要的配角角色,比如Butch在第一个故事里的昙花一现,比如只在开头结尾出现的强盗情侣。整部片子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表演是属于Uma Thurman的,自然而妖艳,将一个黑帮老大妻子的外在内在表现得淋漓尽致。她仅半个小时不到的精彩表演让人大呼过瘾,却又暗自希望能多点老大妻子的镜头,只可惜我们的Uma戏份之有这么多了:(另外John Travolta的表演也让我眼前一亮,一改我对他“动作明星”的印象。尤其在与Uma飙戏的过程中,始终不温不火,不紧不慢,气质迷茫又迷人,与Uma饰演的Mia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至今他和人争论时,微微伸出食指放在嘴唇前,双眼迷茫的迷人姿态还让人难以忘怀。此二人的精彩表演在第一个故事中的那段摇摆舞里可谓达到了高潮,同学看了这部片子之后说这段摇摆舞堪称全片最精彩的部分。就算不想看这部片子的朋友也强烈建议看看这个片段。相较之下,Bruce Willis的突破就不大,依然是孤胆英雄的形象,当然这也和角色有关。至于Samuel Jackson,表演也是相当不错,但却没有什么让人印象特别深的地方,这也许就是所谓的驾轻就熟吧。他把本片的中心人物Jules诠释得十分到位,尤其 是道出影片主旨的那段独白,让人终生难忘。

正如我说过的,影片的每个角色虽然都在某方面拥有美好的情操,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下面我将试着逐一分析:

首先是Vincent和Mia。在开始的情节里,我们可以了解到Vincent冷血杀手的一面,他与Jules毫不留情的杀掉了Brett。随后情节一转,开始叙述他和老大的妻子Mia之间的暧昧感情,在跳舞归来之后,明显二人的感情已经发展到了欲罢不能的地步。当Vincent在洗手间里进行理智与感情的斗争时,我就知道,这段感情根本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一个打手怎能爱上老大的妻子呢?这对Vincent来讲是痛苦的,对Mia也未必不是。在Vincent抢救Mia这段的时候,他发狂一般的焦急,并不全是因为害怕老大的责罚,更多的则是对身边女人的关心和爱护。故事的结尾,一脸憔悴,我见犹怜的Mia完全放弃了虚伪的外表,与之前颐指气使的样子判若两人。她无奈又满怀希望的说出那句"Ketchup(Catch up)",而Vincent只能双眼迷茫,疲倦的微笑着,对着心爱女人的背影送出一个飞吻。Mia只能嫁给自己不爱的人,虚度此生;而Vincent不但无法得到真爱,最终也无谓的死在了Butch的枪下,如同草芥,爱情何在?而希望又何在?

“金表”代表的是一个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为了这个东西,Butch一家三代不惜任何代价将它流传下来。当Butch踏上返回家中的路时,他明白自己有可能命丧黄泉,但是金表所代表的东西,对他的意义高于生命。这个东西,就是 “荣耀”。Butch这个角色从始至终都是痛苦的,出生在战争英雄家庭,从小就对荣耀充满了向往,最后却沦为了黑帮操纵的拳击手。所以他选择了反抗,他欺骗了Marsellus,然后试图带着爱人逃亡。这就荣耀吗?Butch还是找不到答案。这世界的贪婪和黑暗已 经遮蔽了“荣耀”这个词。但Butch试图找回它。当他在变态的地下室醒来时,他对世界黑暗的认识又加深了一层,但这仍然无法打消他对荣耀的追求。他本可以把Marsellus留给变态,一走了之,但是他没有,对荣耀的追求让他无法视死不救。可是救出了Marsellus之后,他才明白了,这样的行为只不过是把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把施暴者变成了受害者,暴力,变态和黑暗的事实永不会改变。于是他带着对荣耀的迷茫,与女友一起逃离了这个黑暗的世界。可是,等待他们的不过是另外一个黑暗的世界而已。

什么是"The Bonnie Situation",是指的Jimmy的老婆Bonnie吗?我们不知道,正如片名"Pulp Fiction"一样,你很难搞清楚它真正的含义。但是在"The Bonnie Situation"中,我们的Jules搞清楚了一个问题,也就是"Pulp Fiction"想说的问题——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Jules也许没能明白一切,但是他起码明白了这是一个黑暗的世界,并且决定离开这个黑暗的世界,浪迹天涯。他在那段独白里再清楚不过的说了,或许你是恶人,而我是善人,而我的武器就是保护善人的牧羊人;又或者你是善人,我是保护你的牧羊人,而真正自私和邪恶的是这个世界;然而这些都不是事实。事实是,你是弱者,而我是邪恶的代言人。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善良,而只 有弱肉强食,我们的Jules不能再忍受这一点,所以他接着说,我努力的尝试,极为努力,想要成为牧羊人。所以他放走了这对强盗,希望他们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黑暗世界里生存下去。可以说,Jules这个角色在片中扮演着先知的角色,也是导演观点的代言人。

Pumpkin和Honey Bonny这么可爱天真活泼(-_-b)的一对情侣却是强盗;Jules和Vincent与Brett素不相识,只是由于Marsellus的命令就杀死了他;Marvin更是惨死在了Vincent的走火之下;在Butch家中Butch与Vincent二人会面的瞬间,二人的心中都在想什么?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了,Butch别无选择,他只有杀了Vincent;即使Marsellus能够呼风唤雨,也终不免Zed和他变态朋友的蹂躏;而Zed将面对的又是怎样的惨无人性的虐待?……Pulp Fiction就是这个世界的概括,这个世界的本质是黑暗,腐烂的,但我们仍然期望能有人站出来,对抗这邪恶,我们期望牧羊人的出现,我们期望成为牧羊人。

向Quentin Tarantino致敬,为这部伟大的《Pulp Fichtion》。

20:07 2004-11-17@Wien

 5 ) 任何影评都只是一种猜测

很早以前已经看过部电影,不过好像并没有什么印象。后来偶然在网上看到这部电影的相关资料,发现有太多的人给此片以极高的评价,我不禁有些怀疑是不是我真的没有看懂此片,或者我的欣赏品味和别人就是有些不一样。

以前看这部影片的时候我并不熟悉这个导演昆汀,近来看他的几部影片之后《杀死比尔》、《天生杀人狂》,包括他曾参与过《罪恶之城》,让我觉得他实在是个另类的“怪才”,对于这样一个人绝对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他制作的作品,大多数是那些要么把它捧上天,要么把它踩到底的强烈对比的分化群体,中间派的意见实在很少。

再次观看这部评价极高的影片,严格来说我是花了三天的时间才完整的将它看完,第一天看的时候,看到第一个故事的时候,不知道是我太困了,还是电影实在引不起我的兴趣,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第二天晚上再接回原来的看,看到第三个故事的时候,实在觉得有些无趣,无法忍受,暂停了下来,去看的片子了。第三天晚上我再接着看,这回才算是把整部电影给看完了。

看完影片之后,一个突出的感受就是独特的叙事结构,就像很多影评人说的那种“圆形结构”或“环线结构”,故事的内容和情节真的很简单,很直白,至于思想内涵嘛,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看法,就我本人而言,我不觉得影片有什么深刻思想内涵,几个很简单的故事套上了非传统线性结构就显得风格独特。以至于引起一大堆的影评人在争相解析导演的意图。

老实说,我个人非不喜欢这部影片,尽管我曾看了两遍,但是还是不喜欢。让我觉得昆汀的特别之处就在于他将一些很普通的故事用些另类的手法展现出来,就让人显得莫测高深。这不禁让我想起小时候的寓言故事《皇帝的新装》,在看我来,《低俗小说》就如那件“新装”一般,很多专业影评人面对新出现的另类事物总是会以一种高深莫测的态度来解读它,以标榜自己的与众不同。在这些专业影评人的解读一下,这件“新装”就显得很别具一格,很多并没有看懂(其实应该说已经懂了,只是没有想到这么浅显罢了)影片的观众,就跟着那些影评人的意见人云亦云。久而久之,就好像影片真的是达了那种高度。而那些持不同意见的人,稍偏激的一些人就认为是没有真正的理解电影,就是《皇帝新装》中那个大臣所说的“只有聪明诚实的人才看得到。”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一部TVB的电视剧《骗中传奇》,一个非常出名、万金难求的传世佳酿(实际上就是清水一杯),由于在第一次刚出现的时候,当朝皇帝喝了之后极为肯定,于是一般人等亦有了同样的看法。于是,几百年传承下来,一杯清水就变成了传世佳酿。从某种意义上说,皇帝的意见其实就代表了一种很权威的看法,普通人很难面对也可以说是很难承认自己的浅薄和无知,不得不违心的跟着那些权威专家的意见,人云亦云。

记得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一群大学生参考面试,这里面有高中生,有大学生,还有研究生,一道“1+1=?”的问题难住了众人。大学生、研究生们对这道题大加解读,从数学、文学、管理艺术等等方面洋洋洒洒的写了一通,只有一个人回答了“1+1=2”,但他也不甚惶恐,不敢肯定自己的答案。考试结果出来了,在这道题上只有这个人答对了。其实这个故事的道理和《低俗小说》一样,它本身就有很多可供解读的地方。我们不能说那些大学生、研究生解读没有道理,也不能不否认“1+1=2”的客观正确性,因为他们所站的角度不一样。至于最真实的答案只有出题者自己清楚。其他所有人的解读褒奖或者贬斥,简单抑或复杂,都只能是一种猜测。所以对《低俗小说》的评价来说,你可以认为昆汀就是在讲几个很简单的故事,仅此而已;你也可以认为他确实是很通过这个独特的风格展现一种后现代主义的意图等等。至于影片真实想表达些什么,昆汀本人是不是真的达到如此高度,还真是无从猜测。也许是吧!

但是从这个故事里我们读出另外一层涵义,那些大学生、研究生的大通解读其实也是在揣测出题人的意图,他们认为在如此重要的场合下不会有如此简单的题目。说白了,他们是不想承认自己的无知。

相信如果《低俗小说》用一种传统的线性结构来叙事的话,那么它绝对没有如此高的评价,只能是一个三流甚至是不入流的作品。但是在这个“环形结构”外衣的遮盖下,人们就不得不好好的审视和解读了,生怕被别人当作无知的小丑。

以我个人的观点来说,这部影片的成功之处就在于一反传统的叙事结构,摆脱好莱坞的那种公式化线性结构的藩离。至于影片的内涵和类型,虽然有着华丽的外衣,但是脱去外衣,只露出苍白、干瘪的内核,所谓的幽默和讽刺都显得单调无力,比之卓别林《淘金记》《摩登时代》,彼得.塞勒斯的《富贵逼人来》以及金凯瑞的《楚门的世界》都显得苍白无力,讽刺的主题也显得狭隘。至于所谓的“暴力美学”只是徒具其形,难见其神,比之吴宇森的东方式“暴力美学”文化,本片还只能算是一个小学生。

不过,影片也有其高明之处,正如片头出现的字幕,“低俗小说”即印刷质量极差,趣味极低,内容错置混乱的印刷品。这一巧妙的安排,你可以当作是导演对电影的独特宣言,也可以把它当作是导演对自己作品的自嘲。如果影片被好评,自不必多说。如果被恶评,他也可以自圆其说,“我在影片开头就已经说了,这是一部内容错置混乱的印刷品,趣味极低,所以没有必要对影片妄加判断,大肆抨击”。这样的巧妙安排,既给了那些喜欢本片的人以成功的例子,也堵住了那些恶评者的嘴。高,实在是高!

在看了很的影评资料后,发现喜欢此片的人大多是在肯定了其独特的“环形”结构的基础上加以认可的,而且他们更多的关注就是这个独特的结构上,而那些贬低此片的人则关注更多的是影片的故事内涵。孰对孰错,见仁见智吧!

以上所说的这些纯属笔者个人的见解,正如我前文提到的那样,其他所有人的解读或褒奖,或贬斥都只能一种猜测。真正的意图只有昆汀自己清楚。

其实,从客观的结果来看,无论评价是好是坏,褒奖或者抨击的影评其实都是在以不同的形式刺激着那些尚未观看过此片的人的观影欲望,它让更多的人记住了这部影片,记住了昆汀这个人。这些从昆汀参与制作的其它影片如《罪恶之城》、《天生杀人狂》等都是延续了这种风格,同样的褒贬不一,同样的争论不休,但其结果就是有更多的在掏钱来观看这些电影。最终的结果还是昆汀大放异彩,制作公司和他本人也赚得盆满钵盈,对于那些从事电影的人来说,还有哪个结果比这个更理想。

写下这些,无意与他人争论些什么,只是笔者自己聊以忘忧。

亦孤 /文 07/16/2009

 6 ) Bible rules

又看了遍低俗小说,我不说它的拼贴了,拼贴是它最直观的感受,但扯拼贴和后现代的关系没什么意思。后现代之类的我不关心,一个正常的观众不应该在看完电影之后说,我操,后现代啊。后现代的概念太虚了。

我要说说这个戏里的圣经意义,这个戏是打乱了表面叙事结构,但我不认为这个戏违反或者打乱了圣经结构。

我们不妨顺着三个核心故事的线索看看端倪。

第一场戏是Pumkin要抢劫,第二场戏是Jules和Vincent开车去杀人,第三场戏是Marsellus让Butch作假。

这是三个小故事的开头,这三个开头的核心是一件事:罪孽的开始。

接下来按照剧情顺序发生了什么,Butch没有作假,跑了,但是巧遇Marsellus,两人被当铺老板抓住,要菊爆。Vincent在车里不慎开枪打死了Marvin,两人不得不想办法收拾这烂摊子。而Pumkin则抢到了Jules的头上,被Jules拿枪指着脖子。

这叫什么,受难。

结局呢?Butch没有一个人跑,他救了Marsellus,两人冰释前嫌。Pumkin被Jules放过一马,和Bunny逃走了。Jules更妙,他放跑了Pumkin,自己决定金盆洗手,去追寻真理。

这叫什么,救赎。

注意,这罪孽-受难-救赎的顺序,不仅完整,而且在电影里出现的时间并没有打乱,并不是先救赎后受难,或者先受难后罪孽。它还是严格按照圣经的U型结构走的。

那么,低俗小说,是一部拼贴过的情节剧,它并没有改变自莎士比亚以降的情节剧U型结构。它甚至如同莎翁一样直接的对圣经进行呼应:Jules念念不忘的以西结书25:17,在片头和片尾两次出现,这是极其明显的昭示其圣经意义。

我关心的是,为什么一部暴力的血腥的充满脏字的电影(这是客观事实,我没有任何贬义),会以800万的成本博得2亿美元的票房?那么多的观众,都只是因为赞许它的暴力血腥脏字,或者赞许它的拼贴,或者赞许它的黑色幽默等等这些表象的东西,而喜欢这部戏么?我认为,这样一部戏的成功,最大的原因,不是它让人喜欢的那些噱头,而是它不让人抵触的本质:圣经意义。

进一步的,我想知道,或者我有这样的几乎是我已经肯定了的想法:这种圣经结构所代表的圣经意义是最容易受西方人,乃至绝大多数人接受的东西。这也是拉里斯冯提尔与昆丁之间的区隔:前者最近的戏叫做Antichrist反基督,呵呵,再见票房,不管你在表象上拍的有多好。

话说回来,至少这种结构会决定这部戏是一部喜剧,而且是一部好看的,喜剧。

 7 ) 很可爱

意外重看了一遍《低俗小说》

我基本不会把看过的片再看一遍,仅有的几个例外是《天下无双》,《东成西就》,和《The Hours》,以及《无极》(这个是被迫的-_-)

因为故事发展都已经知道,所以重看的时候会更注重细节。于是这次发现《低俗小说》其实很可爱

1)Vincent和Mia那段著名舞蹈,其实舞步本身并没有很好看,但是看着就是喜人。Mia没有表情但份外动人的脸,Vincent以手做V在眼前划过,都,很可爱

2)Mia邀Vincent留下喝一杯。恩,美酒,音乐,一个魅力十足的女人,Vincent不得不在门厅自言自语的告诉自己,喝一杯就喝一杯,喝完道晚安,然后离开,恩,就这样,kool,没什么大不了的。而此刻Mia根本没有把Vincent的存在当回事,她唱唱跳跳抽抽烟磕嗑药,自得的很。所以不要再说女人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男人也是很喜欢想太多的。这很可爱

3)嗑药磕得厥过去的Mia被Vincent咬牙一针打醒。惊魂未定的Lance说:“如果你觉得还好,就说点什么("if u're ok, say something")”,Mia就抖抖的说:“点什么,,,”("something...")。当时她的胸口还插着那支大针筒,Lance女朋友亮晶晶的鼻环我总会看成是吓出来的鼻涕。这段我看的时候都笑出声了

4)Mia跟Vincent临别的时候约定保守秘密。她换了一件灰黑色的男式T恤,光着脚(她的脚好大,,,),妆掉了,看起来楚楚可怜。他的衬衫上还留着血迹,说“现在我要回去发心脏病了”("now im goin home to have a heart attack"),然后她讲了番茄一家三口的冷笑话,他笑了。这,真可爱,真可爱

5)拳击手Butch回到汽车旅馆,他的小女朋友嘟嘟囔囔的说希望自己能有个小肚腩。他笑了,因为这话真傻,而且他喜欢她,他叫她柠檬派(lemon pie),柠檬派是个甜美诱人的傻姑娘。无论是谁,年龄,职业,即使话题即将转到“他们发现我们就会杀了我们对吧”“我想带你走,我想和你在一起”,在那几分钟里,在爱情里,我们都很可爱。Butch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傻姑娘吧,所以即使她遗漏了那块至关重要的手表,他看她吓的梨花带雨的样子,也会说“不是你的错”。最后逃亡前这个傻丫头jjww问不停的时候,他会问她早餐吃得好不好,安抚她的心情。这可爱极了

我也终于意识到为什么某些人道歉会让我觉得很火,因为实际上,错的是我

6)Butch和黑帮老大机缘巧合(??),被人绑架鸡奸。在被点兵点将的时候,即使是这么两个彪悍的男人,眼神里也充满弱弱的恐慌。这个,其实,我觉得满可爱,,,以及,Butch决定解救老大,他在店堂里挑选武器,从锤子换到球棒然后电锯(!)最后选定武士刀。里头xxoo和惨叫声不绝,Butch却不紧不慢好似逛夜市的女生挑什么小玩意,这个,也还,满可爱,,,

7)靠近结尾那个著名的“打不死”的情节。那个看着就很弱的男人冲出来一边抖抖地喊“我操你妈”一边开枪狂扫。但是整个过程出奇的短(连u motherfucker这句话基本都没来得及喊完),短暂停顿之后Vincent他俩低头检查,确定身上没有弹孔。我觉得很可爱,,,

我承认我很小型的难过了一下,但是我很高兴今天意外重看了这部片

“你不用总陪我看你看过的电影”
“我喜欢这些片,而且我想跟你一起看”

这很可爱,亲爱的,这很可爱
我们都很可爱,亲爱的,我们都很可爱

 短评

乌玛瑟曼太惊艳了,vincent读的书叫做modesty blaise,讲述一个跟jude一样的圣经演说癖的杀手的故事,every time he goes to the bathroom,bad things will happen。

8分钟前
  • 开膛手贝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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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塔伦蒂诺代表作,1994戛纳金棕榈奖。①独特而复杂的环形叙事结构(同1994金狮奖[暴雨将至])。②乌玛瑟曼与屈伏塔的惊艳舞蹈,致敬戈达尔[法外之徒]。③堪称教科书的剪辑:文森与兰斯的交叉剪辑-远景vs近景,长镜vs快切,动作幅度-定调与时间对比。④时间扩展:救活米娅一段。⑤各种黑色幽默。(9.0/10)

10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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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爱上厕所的Vincent是主角,一次拿枪指人一次被人指,没想到挂了;我以为爱撩汉的Mia会和Vincent偷情做爱,没想到吸毒过量休克,更没想到的是居然救活了;我以为爱背圣经的Jules会冷酷到底,没想到两次念完圣经后一次杀人一次放人;我以为总被恶梦惊醒的Butch在得瑟的拿回手表后会死在家里或者吉他店里,结果居然反杀所有人;我以为掌控一切的老大Marsellus会笑到最后,没想到绿帽子带着还被fuck ass(Butch推开门的瞬间不仅仅是Marsellus的心理阴影,也是我的心里阴影);我以为誓死不工作的Pumpking和Honey Bunny会像雌雄大盗,没想到只是一对傻逼。为什么每个人的结局都跟我想的不一样??!!!!!

11分钟前
  • 查理狗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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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上了三次厕所,每次都出事

15分钟前
  • 冴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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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故事的高级讲法

20分钟前
  • Ove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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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人导演都该去向昆汀学学怎么讲故事。

22分钟前
  • 朝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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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漫漫人生,我有多少戏份

24分钟前
  • 南桥下午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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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上厕所的时候看书 不要过量吸毒 不要把枪放在厕所门口

26分钟前
  • 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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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Uma Thurman和John Travolta的狐步舞

27分钟前
  • July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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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走偏锋,成就鬼才

30分钟前
  • 老鸡|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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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汀在这部集中展现了他的恶趣味:恋脚,屁眼,假奶,穿洞,SM,血浆。台词功力超屌!杀人时间还太早,再聊一会儿。2021.11.17三看。

33分钟前
  • 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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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线性的叙事电影的代表作。结构巧妙而富有深意,精彩的对白。片中每个人的身上都有着美好的品质,却都无可救药的走向了黑暗与迷茫。各个段落不分首尾,互补结构,开头和结尾相连,暗示现实中类似影片中的情节总在发生,永不停歇。台词:为什么我们一定要不停地说废话来维持气氛?只有当你找到一个真正特别的人时,才能闭嘴享受片刻的沉默。

36分钟前
  • Lan~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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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剧情偶尔略无聊也能吸引人看下去,看着看着又觉得暴戾气息好浓。

41分钟前
  • 所有团的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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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的时候《无耻混蛋》刚出,满怀期待把它给看了,到了割头皮那段导致我再也不敢接触cult片。直到上个月才克服阴影看《被解放的姜哥》,感觉爆爽!于是迫不及待翻出昆丁的一堆旧作,现在又发现越经典我就越不知所云,频频作呕。——写于2014,写这个的人是傻逼,不过不想删(2016重看,拔高一星至四)

45分钟前
  • 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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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编剧恒大于结构。玩弄技术者必将悲惨淹没于日新月异中,新潮变做作,做作变老土。演员都是熟人,OST很好听。Travolta有点PITT的味道,昆汀大叔妒嫉他,竟把他写死了。讨厌拳击手,暴菊黑屋子太搞了。。Maria deMedeiros甜美性感小魔女——不是LES太可惜!

50分钟前
  • ζωήι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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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重看,故事用一个关键词就可概括:逗你玩。昆汀在每一处,都会颠覆观众从经验中得出的预判。你以为人物要做这个,他就不做,你以为他会这么说,他就不说。让角色与情节背离人的认知很简单,难的是如何出人意料后再圆回来让人接受,更难的是如何将一个个拐弯集合成拥有统一情节与主题的故事。昆汀完成了一个难度很高,更根本无人想过的任务。

55分钟前
  • 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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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特拉沃塔的舞。

60分钟前
  • 大头绿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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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样一部诞生于1994年的电影,它已经值得五星了。

1小时前
  • 岛上的夏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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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有人说这部电影不好?五年间我看了至少六七遍,它是这么好玩而且嚼劲十足,开心得让人觉得在读一本好小说,昆丁是个很赞的story teller,这不就够了吗。

1小时前
  • 小波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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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想要说清楚某部电影“为何如此经典”并不容易,但对《低俗小说》而言似乎要简单很多——如果你不那么严肃的话。你或许听过昆汀如何玩转“环形-自我指涉”的结构、完成对叙事惯例的解构——这很正确,然而真正造就经典的却是一些更直白、浅显甚至“低俗”的内容,包括荒诞幽默的对白、鲜活奇特的人物以及稀奇古怪的情节。我有好几年没再看它,可还记得二人关于“捏脚”的对话、敏感脆弱的布奇女友以及那场滑稽的扭扭舞比赛,当然,还有散发着金光的神秘皮箱。昆汀天才般地制造了这些内容,让它们侵入到观众的记忆深处。也许数年后的某天,街头上突然放起《Girl,You'll Be a Woman Soon》时,你还会回想起影片中自在舞动的乌玛·瑟曼。

1小时前
  • 康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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