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或许是回答了我对于曾经有幸读过、看过的现实作品的一个问题。这些作品的真实性究竟如何,那些震撼人心的故事和情节哪些是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文字描述力所真实记录下来的,哪些是大刀阔斧改编后的映射,哪些又是完全来自转瞬即逝的灵感。 一个简单的作家返乡记,前半段的故事叙述的像是现实里随处可见的情景--功成名就的伟人回到落后的故乡,在既熟悉又陌生的街道,被完全陌生的人当做吉祥物一般高高捧起,每个人的嘴里充满赞美洋溢之词。随处可见的跟随和偷拍,所有人把自己与作家的一面之缘当做值得吹嘘的话题。这一切在现实中再正常不过。 但是随着进度条的拉进,故事的戏剧性开始展现出来,人物的行为渐渐变得荒诞,大众的态度开始转变,从尊敬到不敬,从不敬到疯狂。 作家称自己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逃离了故乡。影片始终在强调作家的写作灵感来源于故乡,但他的每一个故事总是将这个小镇描述得丑陋而悲哀。那么问题来了,人们将他称之为叛徒,到底是因为他逃离了这个无知、愚昧、暴力的罪恶故乡,还是因为他扭曲了现实,把淳朴温馨的小镇包装成“艺术家与其不幸出身”的惯用套路来讨好现代审美。 小镇之旅进行到结尾时,人物的行为已经变得荒唐而疯狂,童年好友呈现出怪诞的姿态,在去打猎的路上,每一个与作家发生矛盾的人用近乎呆滞的目光在街边凝视,而旧爱、司机、女学生这些美好的人却不见踪迹,这一幕明显带有超现实的手法,如果故事中的荒诞正是如同这一幕一样,只是作家的编造,那么对现实的写作则是极大的讽刺。作家给自己标榜文明和高尚,将20年的故乡见闻包装成落后的悲剧诞生之地,他也值得被人们称作“叛徒”,在灵感枯竭、创作停止之际再次消费故乡以取得文明人的认同。 但是如果所有的曲折都是作家亲身经历,且用艺术加工过的呢。作家肩膀的枪伤仿佛是证明他惊险历程的证据,那么这就是一个故乡对作家进行毒害的故事。在作家人生的前20年小镇蛮横地侵染作家的精神,所以他成为那个逃离无知的叛徒。而在归乡之际被小镇的恨意吞噬。这种恨意来自于嫉妒,对作家身上他们永远无法接近的荣誉的嫉妒,对作家文明、高尚的品质的嫉妒。 这些都是没有结果的争执,因为无论选择哪一种观点,都既缺少足以让人信服的证据,又存在明显的漏洞。 这部电影将小镇之旅按照作家新书的形式划分为五个章节,如同直白地告诉观众--你所看到的,都来自作家自己的讲述。就像《看不见的客人》,你认为你认为的就是你认为的。 这让整部电影和新书一样,作家打破第四面墙,直面镜头面带微笑仿佛在诘问观众:在我的故事中,你会信多少? 电影或是文字,亦或是其他蕴藏精神内涵的艺术,只有诠释,没有真相。
朴 (徐徐立起)哦,你,你,你是--
鲁 我是从前伺候过老爷的下人。
朴 哦,侍萍!(低声)怎么,是你?
鲁 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有一天也会老得连你都不认识了。
朴 你--侍萍?(不觉地望望柜上的相片,又望鲁妈。)
鲁 朴园,你找侍萍么?侍萍在这儿。
朴 (忽然严厉地)你来干什么?
——《雷雨》
第一章:邀请函
大脑终究不是电脑,这就决定了在漫长的一生中我们总会忘掉一些较为波澜不惊东西,记住另一些或甜蜜、或痛苦、或悲伤的东西,那些越深的刻痕,消失的越晚,记忆也是如此。而我们在回忆的过程中往往会将那些特例当成了日常,将点当成了线,甚至当成了面。
小时候的某一天你捡到了几块钱,很高兴的用它买了零食,之后被父母教训,因为这几块钱是你在父母钱包中捡到的。
现在想来捡钱时的刺激和得逞后的兴奋还历历在目,于是你觉得那些日子你是快乐的,至少是乐苦掺半的。但却忘了你花钱时只快乐了十几分钟,然后屁股痛了好几天。
我们最大的错误,就是把回忆中的一部分,当成了回忆整体,并且还认为回忆,就是现在。
I'm like a ship in the sand.
Just waiting for the tide.
你逃离了故乡,数十年过去了,功成名就后不知归处,拿着秘书递给你的来自故乡的邀请,来自你的童年你的青春的邀请,突然觉得,回去看看,好像也没什么不行吧。
你登上了飞机,机长殷勤的向乘客介绍你的身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你厌恶的拉下眼罩,只想早早到达回忆中。
你看到了接机者,一个胖子,上了他的车,好吧,这车的确很破,但是,它的确很破。
那个邋遢的胖子说知道一条回到故乡萨拉斯小镇的小路,然后驶离了正道。你突然觉得哪里不对,为什么一开始就被带上了另一条和自己回忆以及幻想中不同的道路。
果然,车爆胎了。
在这该死的鸟不拉屎的路上除了你和那个胖子再也没有另一个会喘气的,你不得不用你的书去点火,自嘲的想到你的文字竟然会以非稿费的方式帮助你求生。然后你突然想到另一个问题,你想以游子而不是诺奖得主的身份回来,而故乡邀请你归来却是因为后者而不是前者。在你还在思索的时候,天黑了。你不得不和胖子对坐火前,谁知道那胖子还是个话唠,你不得不讲一个塞在记忆深处的故事去堵住他那张嘴,那是个关于胡子、谎言和谋杀的故事。
然后胖子告诉你,他知道这个故事,因为它就发生在那座叫萨拉斯的小镇。
那不仅仅是个故事。
第二天,救援人员终于到来,你终于可以不再面对这个刚刚用你的书擦屁股的胖子。
你终于来到了萨拉斯,你的回忆。
————————不再用剧情充篇幅的分割线—————————这个分割线是假的——————
第二章:萨拉斯
小镇的街景可谓贯全片,而同一座小镇的景色,随着剧情的推进在镜头中呈现的却是截然不同的“色彩”。
在主角刚刚到达萨拉斯时,主角和小镇或者说小镇居民对于彼此来说都是新鲜的,都仍是彼此想象中的形象。区别只在于一个从报道变成了真人,一个从回忆变成了现实。
此时的小镇是闲适的,而此时镜头中的小镇其实也就是主角眼中的小镇,他的回忆和推测中的小镇,普通,闲适。
而之后欢迎会上播放的PTT则是小镇居民眼中的,心中的主角的样子——一个离开家乡四十年的文学大师,萨拉斯之子。
也是在PTT中,一丝不谐逐渐从回忆深处探出头来,主角离开了家乡四十年,他的母亲去世了四十年,而在母亲去世后的十几年之后父亲才去世,但他在这四十年中从未回来,哪怕是父亲去世。也是在此主角做了全片中唯一一次哭泣。怀念母亲?还是强压自己早就不愿回忆起的记忆? 我不确定。 但我唯一确定的是,如果他是因为这PPT感动的话,那诺奖典礼上发言的绝对是他的另一重人格。
在第一次公开课结束后,主角多年不见的好友(记不起角色名 以下皆以好友代称)出现,并且做了大多数多年不见的“好友”都会做的问候。
“你结婚了么? 有孩子么 ?你知不知道我娶了你的前女友?我们已经结婚25年了,还有孩子。”
“我赢了”(原台词)
在约定好隔日去好友家做客后,主角踏上了前往电视台的路。小镇的街景在影片中第二次出现。与第一次的不同的是,虽然使用了和第一次相同的配乐,但画面中不再是小镇居民的住宅, 而是一家被废弃的破败的加油站 。主角向闲坐的居民问好 但并未得到回答。
电视台节目中采访的三个问题:
第一 为什么想成为一名作家(回答的是 他认为 通常的艺术家大都不满于现状 期望创造新事物 去介入去改变当下 而平常人则不会如此)
第二 为什么这四十年间从未回来过 (我曾想偷偷回来过 而且重要的是 我现在不是回来了么)
第三 诺奖得主喜欢喝什么饮料(广告自问自答)
然后 节目结束了。
提问者例行公事只为广告,回答者精通应付记者的最高奥义——引导话题,答非所问。
下节目后,主角遇到了另一个粉丝
这名粉丝“真挚”的邀请主角前往他家吃饭,主角也很真挚的的拒绝了他。
这场戏以及之后的一场“父子逼捐”戏,其作用是相同的,一是进一步细化小镇居民以及小镇居民眼中的主角应该是什么样子。二是递推出主角的反应:因为这是好意我就必须要去接受么 ?因为这对我来说很容易 我就要去帮助么? 我为什么要去改变自己 而单纯的只是为了成为你们眼中的我。哪怕你们眼中的我是上帝。
第三章:艾琳
回到宾馆,好友口中的主角前女友艾琳登场。她是主角唯一主动拥抱的人。
寒暄之后,主角提出去看看湖(联系之后的吻,这个湖应该对于二人有特殊的意义,毕竟一个小镇适合约会的地方不会太多。)
主角:“这里是不是早就变了 但还是很美”
而此时的艾琳正在打车辆救援电话。
四十年的断层,四十年前回忆中的家乡和现在的家乡早已不同。童年 少年 青春的美好更像是一种自我陶醉式的沉浸和回忆 。连那个阔别了四十年的吻 都索然无味。
枯竭的不只是湖,还有那些感情和激情。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主角同好友以及艾琳两场单独相处的戏份,导演都采用了同样的视角。
在接收了宾馆前台小哥的书稿和结束了和果儿的偷情后。主角开始进行小镇绘画比赛的评审工作。
很明显,在对画作进行评判的时候,主角的评判标准是画本身或者说是自己的好恶本身, 而本地工作人员的标准则是 画的作者和内容。其实这一场戏在各种讨论小城相比北上广的劣势的公号文早有体现,大城小城之间后者显然受人脉关系影响更大。
在结束了和本地艺术协会会长的争执后,主角来到街上,镜头中第三次出现了小镇的街景,在这场戏中听觉上出现的不再是第一二段街景中出现的配乐,而是刺耳的汽车声(会长小弟的骚扰)。
在第二次公开课中, 之前发生争执的本地艺术协会会长来捣乱。在这次争吵中 会长第一句话“我相信大家都认识我 也都了解我的为人”从一开始就将自己定位为本地居民的代言人 将主角定位为 叛徒 (想想最开始的家乡之子 杰出公民)以污蔑 家乡和家乡人来换取在欧洲的地位和财富。
会长离开后,主角为自己在书中描写的小镇的不好的一面做出解释:“我写的那些小镇不好的一面,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那你为什么不多写写那些美好的事物呢?”
“我认输,你的问题是对我创作生涯的质疑。”
此间是第四段街景(有配乐),主角接受了小镇居民的饮料(应该是吧),看到了橱窗中的玩具(很遗憾字幕组没有翻译窗户上的牌子写的什么)。
在经历了这次争论和街景戏之后,很明显主角已经产生了动摇,对自己回忆和回故乡的初衷的动摇,也是在动摇之后,他改变了之前的决定,给秘书打电话帮助那对残疾父子。
第四章:火山(谋杀故事中的夜总会)
在好友家中的餐桌上,艾琳对主角说“你还像过去一样 一样的掉书袋”,好友听后注视了女主几秒 然后说了大致两段意思:你在这个垃圾的的地方成才真的不容易,二 艾琳现在每天和我睡在一起。对饮 然后强吻艾琳。
“她读过你所有的作品”,艾琳介绍女儿也就是曾和主角发生一夜情的果儿时这么说,而这句台词之前好友曾用来说艾琳。结合之后的好友让女儿男友模仿猪叫被 两个女性角色的制止以及其他戏份,你会发现好友 艾琳 和女儿 女儿男友这四个角色,这两辈人实际上是有对位和传承关系的(部分非全部)。这一对位和传承即是女儿和女儿男友行为的动机来源。
赶走艾琳女儿后,主角梦中出现了前几天曾出现的小镇居民,他们全都拿着枪。这片土地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对主角的敌意已经开始具象化了。
隔天树立雕像的仪式后镇长向主角诉说了利益交换一事,会长不捣乱换更改比赛结果。主角敷衍之后路过童年的家,被拒绝 进入。(第五段街景,敌意由梦变为现实)
路过被污损的雕像,穿过冷漠的人群,主角最终选择翻脸,归还了杰出公民勋章,道破了会长的丑事,亲手终结了自己关于回忆的美梦,选择回归现实。
第五章 :狩猎
关于结尾:
没有事实 只有解构与诠释
周朴园爱鲁侍萍么?答案是肯定的,但他爱的是过去的鲁侍萍,更准确的说是过去的自己和过去的那段日子。
“你来干什么?!”
这几年的外语佳片里,西班牙语电影频频令人惊艳,从2009年的奥斯卡最佳外语片《谜一样的双眼》,2015年的《蛮荒故事》,再到2016年的《杰出公民》,除了让我们记住了一位不打算进军好莱坞,只想当一名阿根廷影帝的:里卡杜·达林,这次我们又认识了一位沉着的演技派:奥斯卡·马丁内兹。
开篇一针见血的切入角度 这部影片除了有个别致的名字,以及概念独特的海报,更厉害的是,故事从一开始,就震撼人心。第一个镜头中,主人公孤坐在空旷的房间里,身边一位司仪小姐,一位安保人员,面无表情的站立在他左右,而他低着头,导演特意给了一个近景特写,即便我们没有看到他的面容,也能感受到他的疲惫与无奈。
在影片的前十分钟里,第一个矛盾冲突显现时,就为影片完成了主题立意,即便这里的矛盾,不是火药味十足的暴力冲突,而是深埋在作家获奖感言里,那些对于权贵与机构的“感谢”,感谢他们用一个诺贝尔奖,结束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而他并不觉得自己的作品,取悦了瑞典王室和颁奖评委会是多么崇高的艺术成就。在这里,主人公在作家这个身份之下,内心中的现实与现实中的虚伪,其间的鸿沟真实存在又难以逾越,就像在他短暂又犀利的获奖感言过后,现场的沉默仿佛时间已被静止,良久,观众席上才传来了零星的掌声,之后这场颁奖典礼才又恢复了正常。
死掉的火烈鸟与成名后的作家 故事用诺贝尔奖事件引入人物后,展开了对于主角的介绍。池塘中死掉的火烈鸟,再一次抓住了观众的注意力。这样的寓意与符号,是编剧一早给观众内心埋下的伏笔,作家静静的站在池塘边,两者相互映照。也为电影一早设下了抽象与虚幻的基调。这里与故事结尾的新书发布会相互呼应,新书的封面,同样是池塘里死亡的火烈鸟,并给这个故事增添了另外一种解释的可能。
在现实与虚伪的对立下,作家通过自述,说出了自己与故乡之间的矛盾。一封来自家乡的邀请信,让他吐露了自己的心声:“我这辈子最成功的事,就是逃离了那个地方。我小说里主人公永远也离不开,而现实中的我永远也回不去。”。这个矛盾即典型又普遍,让观众对于这位作家主人公,多了一份同情与好奇,希望看到他如何解开这个故乡情结。
这封从众多官方活动邀请中,脱引而出的家乡来信,让主人公丹尼尔决心独自回到故乡,接受这枚“杰出公民”的勋章。相信其中更多的动机,是他与自己内心的斗争,对于的逃离的反思,对于遗忘的正视。其实他从未忘记自己的故乡,他记得自己的老师,他记得自己家的旧址。他也并不是家乡的叛逃者,他说他只是不想书写政治宣传单。
影片通过把人物从虚幻的成名作家,拉回小镇的名人后,通过镇长和旧友,不断的引出现实中的矛盾冲突,层层递进。因为利益冲突而反目的地方霸权,因为旧情人而反目的朋友、因为被拒绝后而失望的读者、因为被道出真相而气愤的镇长,丹尼尔回到家乡后,在短暂的几天里,就从“杰出公民”变成了“全镇公敌”,因为他拒绝活在虚假的游戏里,充当棋子,成为维持虚幻想象与虚荣利益的一份子。
(这三幅作品里没有一点美与艺术的影子,而是取悦他人的谄媚、宗教与没有情感的麻木生活。) 影片中,作家几次在公众场合的发言,都令人惊艳,即与他作家的身份相匹配,又显示了主人公智慧的一面。无论是对于诺贝尔奖的质疑,对于未被奖项认可的作家的赞赏、对于名誉的抨击,都显示出了丹尼尔已经把自己与创作、自己与现实的关系,思考的非常清晰了,所以他才敢于回到故乡,回到这个他曾经无力改变,又不想被同化的地方。
在影片矛盾激化的一段争吵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作家的作品,有多容易被用来对抗大众,被曲解,被质疑,被用来针对作者本身。而文化创作者即作家本身,回应了一句:又一次现实击败了虚构。文化的力量,究竟在哪里,作者的贡献到底是什么,在剧情到达高潮的最后20分钟时,丹尼尔站在麦克风前,说出了自己对于文化的看法、对于故乡的感言:“人们总是把文化视为脆弱的,需要保护的、需要资助的,然而文化其实是固有的存在,是坚不可摧的,即便在最困难的环境里,也是可以幸存的,而最好的文化政策,就是没有政策。”。
主人公丹尼尔与故乡的矛盾,最终通过“死亡”达成了和解,同样也呼应了他刚刚回到故乡,给司机讲述的故事:哥哥杀死了弟弟以获得了新的身份与新的生活,而他也通过让过去的自己死在了蛮荒的故乡,让现实的自己通过新作品而重生。你可能会问,他为什么知道危险,还要接受旧友的邀请去狩猎?因为他在第三节课的结束语里说过,自己三十年逃离的结局,以及自己作为一个名人的唯一欠缺,就是自己的死亡。
结尾的反转与多种解释的可能 相信在看到结尾的黑屏时,观众们都在猜测,这会是悲剧结尾,还是会有反转的希望?而编剧并没有给我们一个简单的答案,一般的剧作者,会根据自己创作的意图与目的,决定主人公最后的命运,到底是悲剧收场还是美好结局。在这样非黑即白、非好即坏的结局前后,还有另外的处理方式。例如本片,也可以结束在枪声响起后,让主人公的生死变成一个悬念,结局如何,将取决于观众对现实的乐观亦或悲观态度。
而除了提前结束,不给出结局之外,还可以利用回马枪或者增加后续桥段,为影片增添另一种解读的可能。比如回到事件发生之前,暗示影片发生的一切,可能都是主人公自己的想象,而这部《杰出公民》利用了同样的手法,给了观众一切都可能只是作家在想象中,与自己的故乡和解的可能性。对于他身上的伤口,他本人的价值观与真实性,都是未知的谜题。正如这世间所有的“真相”都未必是“真实”一样,这样的不确定性,亦正亦邪,亦善亦恶,不才是更接近现实的真实么?
这部影片符号鲜明,剧情紧凑,亮点频出,立意高而不虚,大而不空,人物丰富又具有两面性。真相本身就是人们对于现实的虚构,这样的深刻主题,如何通过人物故事来表达,让人们看到了编剧的功力。拍摄手法呈现出的纪录片效果,更是小成本影片的又一个佳片案例。
2017年5月7日 多伦多 小玄儿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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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任何共同点,我们只是凑巧都生在这里。"
作家归乡,西班牙语,两个小时的纪录体——无论从哪个角度讲,这部带着"睡眠片"标配的电影都不足以吸引人,但几乎是从一开始,《杰出公民》以一种近乎无意识任其发生的幽默感贯穿始终,而其中蕴含的人情冷暖与文化隔阂又在不断揭下一些人们平时视而不见的伤疤。
影片开始,作家归乡的汽车抛锚只好在路上过夜,为了取暖烧掉了自己的书,司机还用他的书来上大号——这似乎是个前提,暗示故乡是个作家一切后天习得的行为准则都不适用的地方——它简单原始并近乎粗鲁。作家继续遭遇着冲撞和煎熬——在礼堂看完粗制滥造的欢迎影片后,他被拉上消防车游行,被拖进恶俗的电视节目,被路人用手机跟拍,老友呼喊着他的小名Titi和他拥抱……但他似乎都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宽容。然而故乡却更加变本加厉——开着皮卡到处打猎嫖妓的旧友,擅长学阉公猪叫声的年轻男人,用道德绑架请他吃饭和捐款的乡亲——甚至作家去游历现在已经是理发店的故居,而老板冷漠地嚷着"我们已经打烊了!"……尽管有戏剧夸张,但这种归乡的尴尬几乎是无国界的,在游子眼里,故乡时常洋洋得意地用粗俗对抗知识,用暴力炫耀无知。
而不失激烈的政治辩论也成为影片中对立最强的冲突,当作家评出的画作被替换后,他摘下"荣誉公民"的奖章说:"在非洲草原上一些民族的词汇里没有‘自由’这个词汇,因为人们每天都是自由的。反倒是每天把自由挂在嘴边的人最不自由。"此语一出,就成为了作家叛乡的佐证,他亦成为众矢之的,从一个英雄变成了一个叛徒。
尽管《杰出公民》也有着一些常见的设定,比如灵感枯竭的作家,比如嫁给家乡好友的旧情人,但在片中作家与故乡的人与物,并不是简单的游历和伤怀的平行关系,而是立刻掀起了丰富的实质瓜葛,直至最后作家险些丧命。
实际上,大多数影片中作家的形象都是封闭而停滞的,他们往往是精神甚至物质上的完成者,文弱谦和的外表下往往有着一颗孤独桀骜的心脏,他们有着不切实际的批判倾向,对于弱势群体又保持着有底线的宽容;他们将这种矛盾的特质在影片里层层叠加,直至难以承受,比如《乡愁》。而《杰出公民》最"杰出"的在于,作家Daniel Mantovani的本质和动机带有一定的弹性和变量,并且有着开放式的延伸。
从开始时已经五年没有着笔的作家突然一改态度,决定独自赴家乡之约,就暗示着他原本就可疑的动机;接着作家居然放下一切原有的忌讳,几乎是无条件和乡亲打成一片——由于遭到作家差评而大放厥词的画家协会主席,看似是到处滋事报复,实际其谩骂的核心观点却耐人寻味。
最后随着作家同名新书《杰出公民》的出版,观众也无法确定整部电影究竟是作家的亲身经历还是虚构之作,或者两者交叠的部分各占几成;作家指着左胸上方的伤痕——"它有可能是骑自行车的摔伤,也有可能是枪伤",随即早已换上时尚的白色眼镜的他露出狡黠而得意的笑容,影片戛然而止。
更进一步,影片的话题开放性更不只是停留在故事的虚构与否,而是将全片始终无辜被动的作家打开一层新的维度,并且在这层维度中,观众仍然不能确定作家的思维结构,究竟带着榨取故乡最后一次价值踏上归乡之旅,还是经过一番与故乡生死交锋后放下了心结——并且更深,刺透了艺术创作者地域性与世界性写作相结合的灰色地带,那里埋伏着叛逆和背叛难以分辨的动机,指控与被指控的相互转换——这也是影片最令人着迷的地方。
电影中也加入了一些出色的表现主义心理描写段落。当作家感到故乡危机四伏,他梦到所有人都端着枪,态度可疑地望着他;当他在越野车上被好友绑架,影片则选用了心理导览式的手法,将作家的心理纠葛对象一一呈现。水塘中死去的红鹳这个意象前后反复出现三次,这种群居且能跨洲迁徙的大型涉禽几乎是作家心境和命运的最佳暗示。
你年少时离去的勇气是否足以支撑到两鬓斑白?当我们背井离乡后,乡土又究竟对我们意味着什么?一个可以随手拈来的话题,一些自嘲的素材?一组被粉饰浮想的意象?让人不安的底牌?是你最熟悉的陌生之地,你无法也不想接近的灯塔,你遮遮掩掩的灵魂驻地?还是褪去的壳,遥远的炉火,既定的方法论和宿命,将被捡拾的纠葛,燃烧的冰块,刺手的感伤,在耐心等你归来的洪水猛兽?
——2016.9 于丽都岛
原刊于《电影世界》2016年十月刊
原文见“独立批评” http://t.cn/RTJprvX
我相信大多数功成名就的作家包括文化名人对故乡都是爱恨交织的。 虽然很多人口是心非的说对故乡很眷恋很怀念之类的话,但心底里对故乡是鄙薄和抵触的,要不然你叫他们在故乡住一段时间试试,恐怕比这位作家还不堪。 作家有个词用的很好,逃离。 阿根廷的萨拉斯也像如今中国大多数农村一般,只要有那么一点点进取心,土生土长的小镇青年无时不刻想要逃离,逃离愚昧落后,逃离家长里短,逃离世俗和偏见,逃离野蛮和顽固。 是故乡不好么?故乡一贯如此,最多只能说毫无长进罢了。 影片一开始,作家听到那封信来自阿根廷的时候有些惊讶,这说明他好久没有收到老家那边寄来的信件了,继而听到是邀请函颁发荣誉市民和演讲之类的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但过了一会他打断助理询问阿根廷来信的时候心里已经产生变化。 这说明无论故乡多么不堪,在他的心里还是有所羁绊的。 作家的身份很尴尬,在影片中作家和酒店大堂服务生的交流中曾表露出对卡夫卡的推崇,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也全是身份尴尬的,变成甲壳虫或者在城堡外游离的K,都深深对自己身份的怀疑和迷惘。 而作家迷惘的是自己到底是属于这里还是属于欧洲。 一方面作家赖以成名的所有经验和素材都来源于儿时故乡,他加以鞭挞和批判的对象给他提供了名利和诺贝尔奖,虽然在自己的作品中他未必是有多么的深恶痛绝和口诛笔伐,但毫无疑问他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来看待故乡的,他所有的言谈举止都已经是一个欧洲人和小镇居民格格不入。 所以一开头他进入小镇就面临一个问题,他是以荣锦归乡的游子身份来萨拉斯和乡亲父老叙一叙拉家常,还是以功成名就的诺贝尔奖得主来故乡发布获奖感言指导写作? 显然执政那些人没有给他选择的机会,一进镇就把他摆在总统山上跪拜,但这只是表面上的,私底下又是各种盘算和利用。 作家的态度是拒绝的,从他反感在消防车巡礼以及拒绝政府给他提供的警车接送可以看得出来,然而就如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一样,一踏上故土甚至一下飞机作家就陷入身不由己的状态,不靠谱的接待员让作家见识到了小镇久违的野蛮粗砺和自以为是。 此后的种种无一不是对自己的身份和立场的焦虑,一个认为自己逝去父亲有作家笔下人物的影子而坚持邀请午餐的儿子,一个认为作家应该付钱买轮椅给残疾儿子的父亲,一个因为画作被淘汰时时刻刻威胁作家的混混。 作家向他们坚定地贯彻了自己的思想和原则,毫不妥协,从这也看出作家身上欧化的痕迹。去粉丝家吃个饭怎么了?评画作潜规则又怎么了? 其实这些东西都是走个过场,各类演艺明星对此就驾轻就熟。最后作家选择妥协的是一万美刀的轮椅,但是在姿态上他还是不愿意妥协,他选择匿名购买捐赠。 作家顽固地对抗故乡所强加给他的一切,他给故乡的回应毫不留情面,就像欧洲的精英对阿根廷不留情面。 我想起我有个表妹,她是复旦研究生,有一年回老家,她突然反感起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我小姨,小姨从小出生在农村,长大了又是当了一辈子基层医务人员,所以平时很喜欢家长里短唠叨,我表妹因为在上海待了几年见识广阔,再加上同学的母亲很多是在上海的精英人士,各种言谈举止非常有修养,对比自己的母亲她感到落差很大,那段时间频繁和小姨吵架。 表妹潜意识里非常希望自己妈妈能像那些淑女贵妇那样优雅,但是一个五十岁妇女能改变多少? 作家内心希望故乡是能够改变的,能够与时俱进的,所以他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人一开始也企图能给小镇带来积极性的一面,但到最后他发现他唯一能改变的就是酒店大堂服务生的些许命运。 作家深知,无论这座小镇和自己羁绊有多深,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局外人,远远地冷静客观看待它,描绘它,批判它,而不能让自己深陷其中产生任何纠葛,因为只要自己一进入这漩涡,就会被故乡深深淹没。 然而身为此地的故人,一切灵感都来源于此,自己这一辈子和这片土地是切不断的,这就是宿命,也是大多数名人和自己故乡之间的宿命。 如果说一开始作家还对小镇有些许期望和渺茫的幻想,希望自己能融进小镇,但最后都被现实击碎了,从最后刮光胡子带着淡淡冷酷微笑的作家身上看出,萨拉斯这个小镇从今往后仅仅是作为自己作品的题材库所存在。
“非洲有个部落,他们的词汇里没有自由这个词。为什么?因为他们本就是自由的。文化不是孱弱不堪,极易损坏的,文化具有顽强和长久的生命力,它坚不可摧,能够挺过最严酷的灾难,并不需要保护,弘扬和资助。然而文化本身,总被那些无知,危险,愚蠢的人挂在嘴上,我个人从不用这个词。”
01.31.50 台词节选
前段时间,网络上热议过一阵“逃离北上广”的话题,引起无数蜗居大城市的打拼奋斗的年轻人的共鸣。
在大城市生活的确对很多年轻人具有诱惑力,很多人挤破头,一门心思想在那座灯红酒绿的都市里,寻求功成名就的捷径。
我们更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成功后可以衣锦还乡,荣归故里。
但经年过去,这个曾经离开学校时立下的梦想却愈发觉得遥不可及了。
故乡对于我们这些漂泊在外的游子来说,无疑是最深切想念的地方。
可是,假若有一天当你真的衣锦还乡,却发现故乡,早已不再是往昔时的模样的时候。
你又会作何感想呢?
也许你会变得很难融入故乡,哪怕你是一位“杰出公民”也不行。
这就是笔者今天要说的一部电影——
杰出公民
El Ciudadano Ilustre
这部电影在去年的威尼斯国家电影节上,媒体口碑大爆,多家媒体给予这部电影满分。
影片虽然错失威尼斯金狮奖,但凭借男主角奥斯卡·马丁内兹对角色入木三分的演绎拿下威尼斯影帝的桂冠。
该片的烂番茄的新鲜度更是高达100%,
豆瓣评分也有8.6分,好于96%的喜剧片。
这是一部充满荒诞气质的喜剧片,电影讲述了一段关于“故乡凶猛”的故事。
主人公丹尼尔·曼托瓦尼是一位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沉默寡言,但却成就卓越。
但是在功成名就之后,他开始担心这些盛名带来的副作用会让自己的创作受到限制。
所以在诺贝尔的颁奖礼上,丹尼尔说出了这样一番感言:
「这样一致的认可和赞誉,与一名艺术家的没落有着直接确凿的关系。这样的奖项也说明,我的作品符合评审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国王的口味和需求。很显然,我是最适合你们的艺术家,但这样的适合,与艺术创作该具有的那种内在价值几乎没有关联。」
在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誉的场合里,丹尼尔的话却相当不给面子。
就在这时,他收到了来自自己生活过的故乡的一封邀请信,他们要为丹尼尔颁发一枚“杰出公民”的勋章。
自20岁时离开家乡那个偏远的小镇,到自己功成名就之后,丹尼尔已经将近 40 年没有回去了,这让他突然想要来一次衣锦还乡之旅。
但是这趟归乡之旅却不是丹尼尔想象中的追求平静的旅程。
从荣归故里的第一天起,丹尼尔便同自己童年成长的故乡产生了一次次的隔阂。
当所乘坐的汽车抛锚在杳无人烟的荒郊,自己本来打算送人的书获被撕下来生火,甚至是给粗俗的司机擦屁股。
这里的居民对文学其实毫无尊重,他们只是觉得小镇上出了大人物,便觉得与有荣焉,所以必须得从丹尼尔的身上得到一些什么。
他被镇长要求坐上消防车,和选美小姐一起巡游小镇,滑稽的如同马戏团里取悦观众的小丑;
丹尼尔受邀参加一个电视访谈节目,主持人却根本不在乎他如何回答,反倒是热衷于在节目打一波广告;
更诡异的是一位小镇上的农民,他要求丹尼尔为自己的儿子买一架价值不菲的轮椅,就因为他们觉得向丹尼尔是名人,问他要钱是理所应当;
而丹尼尔当年的一位发小,如今变得高傲自大。
他骄傲的理由是因为自己娶了当年丹尼尔追求过的女友,如今便可以在著名作家面前大肆秀恩爱;
可是当丹尼尔正准备向发小炫耀自己睡了一个主动投怀送抱的女粉时,他果断没有拒绝;
然而却在发小家,突然得知这个主动献身的热情女粉丝竟然是发小的女儿……当时的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而她投怀送抱的理由根本与热爱文学无关,不过只是想丹尼尔带着自己离开这座封闭狭隘的小镇。
当丹尼尔在故乡逗留的事件越久,事情越来越走向难以控制的局面。
有人在他讲课时,指责他在自己的书里抹黑当地居民,对他恶语相激;
在镇上的画展上,丹尼尔因为不满结果内定而说出实情,却被反对者谩骂与侮辱。
甚至有人将手中的枪管对准了丹尼尔……
电影的最后,用一个开放性的结尾,留下给观众无限的遐想。
丹尼尔在自己的新书发布会上讲述书里的这段归乡之旅,仿佛那些都只是小说里的故事一般。
但当有记者问道故事的真实性的时候,丹尼尔又亮出了胸前的枪伤,似乎在证明着,那些曾经发生过的真实。
丹尼尔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我最辈子最杰出的事,就是逃离了那个地方。我书中的主人公永远离不开,我也永远回不去。」
这点明了影片最大的主题。
如豆瓣上意外看到了一条影评说到:
这部电影其实一幕阿根廷版的《莫言返乡记》。
确实,仔细想想这部“拉美人民玩自黑”的喜剧,的确像极了前几年著名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奖之后回国引发的“莫言热”。
莫言先生在当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回归了自己的故乡高密,被授予“高密人民勋章”。
随之而来的是,莫言先生曾经住过的小院,被开辟成了旅游景点,“莫言旧居”附近的房子租金连翻几倍,周围支起了小摊,卖起了纪念品。
当时,当地政府甚至提出了打造“红高粱文化” 、“莫言文化区”类似的“莫言经济”的口号,不仅受到了有关旅游专家、文化学者的批评,也让莫言先生本人不胜其扰。
在当年《三联生活周刊》的一篇采访里透露了莫言先生对于故乡的复杂感情:
故乡对于他(莫言)有两层含义: 一个是生于斯长于斯的现实家乡,另一个则是他在小说里塑造的文学意义上的故乡。21岁前,莫言一心想逃离家乡,因为那里充满了饥饿、孤独、压抑与恐惧。 但当他真的离开家乡,才发现那些饥饿与孤独的记忆,为他的写作打开了一扇万能之门。
怎么样,这个故事放到《杰出公民》里是不是有着惊人的类似。
电影的开始,丹尼尔盯着池塘里象征着自由的火烈鸟的尸体,暗示着他正在逐渐死去的创作自由。
他深切感受到自己获得的巨大成功与盛名正在成为一种枷锁逐渐束缚困住自己。
就像电影中的台词一样:
「持续不断的热情与些许自豪,都会怂恿我感激他们。感激他们决定了我创作生涯的结束。」
所以他决定返回故乡,追求自己当年走出这片土地的初心。
故乡也是丹尼尔的创作源泉,他在哪里成长,留下了最深刻的记忆。
然而记忆中的故乡早已今非昔比。
如今小镇上的居民,他们感兴趣的,从来都不是丹尼尔的作家身份,他们也不关心男主的学识和文学底蕴。
他们在乎的只是他的名声,和可以带来的利益。
中国人有所谓“穷乡僻壤出刁民”的说法,在这部电影中被导演用讽刺化的桥段表达出来。
每个人都想从这位杰出公民的身上得到些什么,他们甚至利用“道德绑架”来要挟丹尼尔为自己买单,而当丹尼尔拒绝便展开报复。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当下的热会早已屡见不鲜。
笔者也经常在网络上见到诸如“某明星捐款只捐XX万”的耸人听闻的新闻报道,这大概是一种典型的“仇富”心理。
而影片的导演巧妙的利用了各种冷幽默式的讽刺桥段来极尽挖苦之能事,嘲讽了那些“于无知之中作恶”的民众们。
他们每个人都站在丹尼尔的身后,勒令丹尼尔满足自己的要求,仿佛一个个拿枪威胁的暴徒一般。
男主逐渐被自己的故乡所吞噬,而最令丹尼尔失望的恰恰是来自于故乡这座小镇的“愚昧”和“不堪”。
而这正是影片最大的亮点,它的故事有多荒诞,讽刺就有多现实!
笔者在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会莫名的感同身受。
乡愁。
大概是游子们最深切的感情,可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让我们日夜期盼回归的故乡,变得“凶猛”起来?
我曾努力拼搏是为了衣锦还乡,悲哀的却是发现故乡早已回不去了!
看完这部电影,或许漂泊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PS:本文发表于公众号【迷影映画】(ID:miying1994)
南半球最骄傲的阿根廷人,自黑起来简直不是人
不知道好笑在哪……(认真脸)
接连看了几部市面上的商业片,有成功的《战狼2》,也有不成功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神偷奶爸3》,似乎有些受不了啦,赶紧换个文化艺术片看看。本片倒是大对我的胃口,有内容又有技艺,给人不少启示及愉悦,也该给个满分!
@balmes 结尾漂亮,之前的暗示线索瞬间连起来几乎摧毁了全部已知事实。通篇简直就是艾略特The Hollow Men里“Falls the shadow”那三节的视觉化,深刻的认知模糊与情绪隔绝感。其实深究真假又有何意义?故乡始终是回不去的地方吧。
我在故乡的一百种死亡方法。《杰出公民》以写作的章节体,带出一个荒诞夸张,黑色自嘲的诺贝尔作家变形记故事。片子其实不是我个人主推的那类,影像技巧印象不多,而是依靠连珠炮的戏剧冲突设计,玩命揶揄各种扭变,但主题本身对文字工作者真的杀伤力不小。众多配角从造型到言行都十分鬼搞。
新年第一部。是得道莫还乡,还乡道不香,穷山恶水出刁民呢?还是获奖5年,才思枯竭,创作停滞,只能趁机向故乡的库存再次索取,重新消费了一把“我老家那些愚昧落后丑恶的事”,向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士献媚呢?作家说了,没有真相,只有解读,全看你愿意相信哪个版本。但无论哪个版本,都足够黑色。
老乡制作的PPT笑到泪崩。
人生的热闹,你都知道。从皇室手里接过诺贝尔奖、从镇长手里接过杰出公民奖。人生的尴尬,你都知道。坐在飞机上听到广播里自己的名字、录着电视节目猛然插进的广告。人生的莫名,你都知道。你要给同乡少年买轮椅、去赴陌生人的邀约。衣锦还乡,故居作他用墓园已荒芜。唯独这份乡愁安放何处,你不知道。
“我笔下的人物没法离开那里,而我却无法回去” 一开始以为是《天堂电影院》的回归故里、然后转到《乐队来访》的近乡情怯、再演变成《狩猎》的人心交战、最后以《奇幻人生》式开放结局收尾。家国、故土、邻里、亲友关系交织在这一出讽刺戏,2016版《荒蛮故事》。“她尽可能地跟随你的脚步,一生如此”
故事不错,锦衣泥行。但我有一个问题,剧组是不是买不起三脚架?
虽然是阿根廷电影,但这种对民族劣根性的自省,以及文化上的自卑与傲慢,放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也毫不违和,深刻而有趣,到目前为止的年度最佳。
近期看过的最炸裂的片。导演视角比较客观,该抽耳光的都抽了,谁也没漏过。另外,看了这片就能明白,何谓回不去的故乡,就能明白,有些人逃离故乡后,再也不想回到那里去。
结局高能,文化人比文化厉害啊,乡愁什么的都是扯淡。好想@国内电影人,“莫言返乡记”可以提上日程了...
论一个获诺奖大作家的生活烦恼,数码跟拍伪纪录质感,故事主角换成中国的莫言,也许也可。故乡就像里面总是故障抛锚的汽车,不是想象中那般田园牧歌;不成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撸蛇;成名有钱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神,拜求若不应,恨你入骨。非得回乡,最好是锦衣夜行,“轻轻回来,不吵醒往事。”
在所有文学作品都在讴歌故乡的世界,这部电影真是一股清流。
1. 真实。2. 想看莫言的影评。
继戛纳的荒蛮故事之后,威尼斯竞赛又诞生一匹阿根廷讽刺喜剧黑马,对小镇愚民嘴脸的描绘鞭辟入里。一位获诺奖后衣锦还乡的旅欧作家,先后受到万众膜拜的待遇和丑化家乡忘恩负义的唾骂,其间还有陷入拮据境况的冷幽默,被发小和初恋的女儿推倒的闹剧,以及作家内心憎恶和同情的纠结。男主演技很棒
无意中伤,但是脑子里一直伴随着电影,想象莫言回到高密的情景,然后就不由自主的笑了。
这部片的高级之处在于一边讽刺了乡民们的愚昧,一边又讽刺了知识分子的自大,这正是现时代所有逃离了故乡的我们所面临的困境。一部非常“好看”的电影,但后期剧情转折太快,男主的转变不够明晰,似乎再多半小时节奏更佳!
以不断出现的戏剧冲突推进故事,塑造主人公及群像,其间各种揶揄荒诞,讽刺自嘲,荒唐扭曲,看得人欲罢不能。影片看似呈现着故乡对作家的二次绞杀,实则是遭遇创作瓶颈的腹黑作家的一次心脑刺激,因为了解故土,他一反常态,谦虚低调的回去,果然贫瘠狭隘逼仄的故乡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思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