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天网恢恢,疏怎会不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当然描述的是一个理想的乌托邦,是人们对于法律和正义的美好愿望。天下没有不漏鱼的网,能一手遮天的,不是天网,似乎只有锅盖。
正如这部电影的情节,尽管编剧的构思缜密精巧引人入胜,但也并非毫无破绽;更如美国自我标榜的法律体系,越是想要尽善尽美,越是自缚手脚,武功尽失。
实在爱死霍普金斯那一眨眼的风情(想过用智慧、深邃或是意味深长来代替风情这个词,却发现非风情不能表达爱死情绪的强烈)。也许高智商罪犯都喜欢玩老鼠捉猫的游戏,当Ted屡次以蛋壳或是钟摆来提示年轻的Beachum,谁知道他不是也隐隐盼望着棋逢对手酒逢知音?
Beachum这个角色的类型与性格设置应该也很现实,各个城市里都充斥着这样一帆风顺踌躇满志准备大干一番的年轻人,直到他们真正遇到命运的挑战。大多数人会选择妥协,回避,绕上一个小小的弯然后继续锦绣前程;而只有少数无畏勇敢有坚定信念的人才愿背负前途命运放手一博,然后,不成功,便成仁。
有这么一种电影,明明你在开头就猜到了结局,却仍然对中间的过程充满好奇不能自已。而事实上,它也会以巧妙的构思意料外的情节来回报你。就象人生必然以出生与死亡作为始末,但谁又愿意放弃走上这么跌宕起伏充满意外的一段呢。
2 ) 不完美的破绽
完全是因为安东尼霍普金斯我才愿意看下去的,电影的画面做的很精细,画面语言表面上很深邃,但似乎与剧情联系并不他紧密,譬如泰德家里的那个把玩的装置,到底想说明什么呢,也许牵强附会可以说是一个精密的系统,如同他设计的杀妻计划一样,流畅而不露痕迹。难道弹珠的那一次跌落算是暗示他的破绽嘛?可是他还是把它修复了,这又与结局貌似不太吻合。
另外必须批评的是陷进和结构技巧实在很一般,剧情的缓慢不是为了推荐故事高潮而必须的。感觉像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慢条斯理的说着一个并不恐怖的故事,必以为放慢语速就显得恐怖了,情节才是最根本的因素。而最令我无法接受的是在特德的授意下医院放弃了对其妻子的治疗,正常的逻辑应该是他将把他妻子安葬,即使不安葬检察官也不能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解剖他的妻子,不解剖也就不会找到那颗子弹了。退一万步说忽略这么细节,那么讲求程序公正的欧美法系中,你是如何根据推测而引导凶手认罪,又如何凭借他的证词而提起上诉的?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泰德和警察调换了手枪,这是案件的根本,即使逻辑上可以推测甚至有合理的动机以及作案条件,但都是必要条件,没有一个充分的,根据刑事案件疑罪从无,疑点利益归被告的原则,即使再次诉讼泰德也很难被定罪。
最后编剧是设计泰德这个人的人格上有个巨大的bug,从第一幕自信的指出飞机机械故障,让所有人一头雾水,到整个庭审过程的沉着冷静,完全可以说明他是个心里素质极高,处乱不惊的人,即使最后的破绽他失算了,那也不至于出现恐慌吧,老戏骨霍普金斯最后一幕的尴尬表情刻画的很到位,导演和编剧是不是要未审先判?完全是前后自相矛盾的嘛
如果说要给这部剧找到亮点的话,就霍普金斯的天才演技了,他的眼睛仿佛在告诉你“我有罪”,但是你却找不到证据。优雅的举止,优雅的谈吐,自信的掌控一切,从容的让人胆寒。
3 ) 我是不是品味太低了
看了这部片子
我真的觉得很不错啊
看到前面不少贴子讲老霍老啦
片子故弄玄虚
这破绽太烂啦
这破绽不破啦
我是不是品味太低啊
我觉得这破绽挺细微
最后俺们小律师看到两个手机悟到的时候
我都没反应过来
等到律师跟老霍挑明是我才意识到
最后老霍说同罪不二审时
DA拿他没辙时
我还想着这片子原来真是顺应坏人不死之潮流
让坏蛋逍遥法哇呢
可beachum缓缓说newnewnewnew一切都是new的时候
我还居然才释然
心中的正义感还小小的感到伸张了一下
最后要说
这片子真不错
我坐了2小时一点不觉得闷
很棒
!!!!!!
4 ) 谈谈我对《破绽》结尾的理解
首先,感谢豆瓣,有豆瓣真好,昨天看了《破绽》DVD,然后可以到豆瓣看到许多精彩的影评,今晚又重温了一下结尾部分。认为《破绽》的结尾很精彩。
老狐狸太过得意了,一案不二审,是的,但再次开庭的新案件是谋杀,而不是谋杀未遂,证据有枪、拔下插头等,有枪的证据在前,拔下插头就是不合法的了,是谋杀。许多影评认为枪的证据性还是不足,我认为可能不足,但最重要的是帅律师和老狐狸平等的坐在了法庭上,再不是毫无准备,而且这次他掌握了主动,他在开庭前对老狐狸示意扶正领带,老狐狸扶了扶自己的领带,而不是像第一次和老狐狸见面,在老狐狸的示意下慌忙扶了扶自己的领结。
老狐狸百密一疏,并非疏在策划上,输在对道德毫无余地的践踏上,正是这激怒了帅律师。
最后,感慨一下国产大片和好莱坞大片在编剧能力、讲故事能力和诚意方面的差距何止十万八千里。
5 ) 《破绽》人非完美:万事皆有破绽
这又是一个百万富翁谋杀妻子的故事,《超完美谋杀案》是我看过的另一部丈夫谋杀妻子的电影,非常经典。两个案件动机有一致的部分,那就是妻子出轨,对丈夫不忠。这部片子安东尼.霍普金斯饰演的百万富翁克劳福德是绝对的主角,与此相反,瑞恩.高斯林扮演的控方律师威利则成为绿叶。不得不佩服安东尼.霍普金斯出神入化的演技和强大的气场。
克劳福德是百万富翁,在航空公司工作,显然他是那个发号施令的人,可以精准找出问题所在,也是解决问题的高手,他有豪车、有豪宅,还有美丽的妻子,是人生赢家。
克劳福德应该不是一下子才发现妻子出轨的,他早有准备,从公司回家途中,他直接把车停在妻子和情夫纽奈利偷情的酒店旁。克劳福德是个极其聪明之人,他给大都会部打电话找纽奈利部长,得知纽奈利部长今晚6点才来,确认眼前和妻子偷情的男人就是纽奈利。克劳福德躲过摄像头,进入到妻子和纽奈利的酒店房间,把纽奈利的手枪和自己的手枪对换,这是整个谋杀案的关键,直到最后才被揭晓。
克劳福德一直等到老婆詹回家,他表达了对詹的爱意,然后点出妻子和别人出轨的事实。“知识带来痛苦,我正在习惯它”,多么经典。知识使得克劳福德比别人更聪明,也更强大。克劳福德毫不犹豫地朝妻子的头开枪,詹立刻倒下,就连击中的位置都有极其精准的把控,克劳福德不希望妻子死,又想让她受到惩罚,结果把妻子变成了植物人。克劳福德把子弹藏起,冷静地朝着传呼射击四枪,把自己的衣服烧掉,用热水洗澡,换了身干净衣服。他故意让园丁报警,把警察引过来。果然纽奈利过来了,他是洛杉矶警察局的人质调解员,克劳福德也算准了他会来。
克劳福德要求纽奈利一个人进来,两人放下枪,实际上克劳福德是在为换枪做准备。他告诉纽奈利,他朝妻子开枪了,纽奈利看到家里的画知道了克劳福德的妻子正是他的情人,纽奈利愤怒不已,攻击克劳福德。在此之前,克劳福德再次把纽奈利的枪和自己的枪对调。当克劳福德被制服后,纽奈利拿着那把杀害詹的枪走了,他并不知情,所以警察无论怎么找也找不到那把枪。那把枪仿佛是凭空消失了。至此,克劳福德制造了完美的凶杀案。
威利是个年轻有为的律师,野心勃勃,他接手了这个看似简单的谋杀妻子案件,结果却出乎意料。克劳福德不需要律师,自己给自己辩护。之前签署的认罪书,因为纽奈利和克劳福德妻子偷情而完全不可采信。至此,克劳福德把证据聪明隐藏起来,而且检方简直拿他没办法。纽奈利在法庭上失态,攻击克劳福德。
年轻的威利一次又一次查找真相,甚至不惜冒着前途被毁的危险。他决心寻找真相。事情直到纽奈利自杀,手枪被检验出是克劳福德谋杀妻子那把枪。克劳福德犯得最致命的错误在于他把妻子的氧气管给拔掉,妻子死亡。这样,警方就能取出克劳福德妻子脑部的子弹。至此,克劳福德完美的犯罪露出了致命破绽。
案件真相得以还原。奸夫和妻子都死掉了,我想,这是克劳福德最想要的结果,至于自己进不进监狱,好像意义也不是很大了。
克劳福德的故事给我的启示:
启示一:做事要讲究证据,有逻辑,不要意气用事。威利想尽一切办法也无法找到证据,还是没放弃,寻觅到蛛丝马迹,终于找出了克劳福德的破绽。
启示二:为人妻,为人夫,要忠于另一半。好像谋杀事情总是发生在一方出轨另一方的故事中。
启示仨:克劳福德思维缜密,逻辑清晰,遇事冷静,源自于他的知识。知识带给他强大的力量,这也是他成功的秘密。
6 ) 这个鸡蛋似乎无缝——破绽的破绽
不多说了,直接进入主题,讨论剧情,慎入,不隐藏。
我们看剧场版的时候可以知道,霍普金斯刚开始时是把枪换了的,而这点被高斯林看出来了,这样高斯林就明目张胆地进了霍爷的家,把他的犯案过程阐述了一遍,霍爷就承认了,然后就傻傻地上了法庭,剧终。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若是霍爷始终不承认,法庭又能怎样?我们知道他换了枪,却无法证明他换了枪。
第一,枪上一定是没有指纹的,因为霍爷是用手巾拿着枪然后换的,第二,如果像第一次法庭那样,大家都知道只能是他犯罪,照理说,霍妈不能朝脑袋开枪自杀后还拖着自己到另外一个房间去,所以导演用常识说只可能是霍爷犯罪然后抓了霍爷枪毙就可以剧终了,但是苦于找不到凶器,,霍爷就这样把这个案子变成了不可能犯罪,最后逍遥法外了一个小时,那么大家知道证据果然是很重要的东西。最后高斯林拆穿这个巧妙的换枪手法之后,找到了犯案方法的证据,但是却找不到犯人是霍爷的证据。根据以上两点,若霍爷死活不承认的话,就算他犯罪的可能性从百分之九十八变成百分之九十九,这个案子还是会像第一次那样变成一个悬案。
另外一个可能是,高斯林最后带了很多个警察在外面,他们对峙的时候,警察可以完整地听到他们的对话,因此警察可以作为证人,最后再把他抓进去,但是首先警察就不一定听得到了,再来就是他们作为证人之后法律上可不可以承认呢,如果可以承认的话,那么一开始就叫一堆警察说霍爷自己高高兴兴地承认了不就可以了吗?这点请学法律的同学来解释。我不清楚。
后来我们发现破绽有三结局,不过现在只说第二结局,因为第二结局和第三结局大同小异。
第二结局可以解决上述的第一点,高斯林最后闯进霍家庄的时候说,霍爷当初拿了警察的枪,用了四个子弹,一个杀人,三个乱开,最后还要用自己的子弹来上膛,然后就会子弹上留下指纹,但是霍爷可能觉得给他带绿帽子的同学最后会把子弹开完的,所以就没擦掉指纹了,可惜那个警察很有骨气地自杀了,只用了一颗,因此其余的三颗上留下的指纹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霍爷有罪。
第一,霍爷那么小心的人,会这样在子弹上留下指纹?万一他当初是带着手套作案的话呢?那么这不就成了一个完美犯罪吗?这么大的一个局,没有一个绝对无法逆转的破绽,只靠霍爷的不小心来推翻,是很站不住脚的。
第二,霍爷当初还在屋里乱开枪,这里我搞不懂的一点是,霍爷干嘛无聊到乱开枪,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实质上的犯罪考虑,但是我怎么想都觉得这个没必要,如果当初不乱开枪的话,我相信故事还是会照着原来那条路走下去。
第三,高斯林最后指证霍爷谋杀,是指他向他老婆开枪,还是他拔掉了他老婆的氧气瓶?如果是前面的话,她老婆因为当时没有死亡,所以还是要算谋杀未遂,根据一案不二审,就算以上搞不清楚的问题全部解决了,霍爷还是可以按照原计划去旅游的。而,如果是说他拔掉了氧气瓶的话,法律上来讲,他有这个权力,因此也不算犯罪。
第三点有一个可能性是,我们先证明是霍爷朝老婆开枪的,然后再否定他在法律上拔掉氧气瓶的权力,两个都算犯罪,合起来可以形成一个谋杀,如果法律愿意承认的话。
所以我觉得,结局应该设置为,虽然高斯林明白了霍爷的犯罪手法,但是苦于证明不了,而霍爷也欣赏他的才气,最后两个人就一起去旅游了。
剧终。
我还一度想过,破绽是藏在老头儿那个精密仪器中...
赞演技
老头子的智慧 狡黠
很巧妙~
就是故事不够精彩,嗯
没想到就是换一换啊= =囧~~
安老的演技实在是无可挑剔!带着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百密终有一疏!
确实有点故弄玄虚,那个转啊转的装置球说明什么了
完美杀妻
一流演员飙戏专用剧,二流法律知识普及剧,三流漏洞自圆其说剧……
越来越不喜欢好莱坞故弄玄虚的片子,纯粹是为了悬疑而悬疑,故事讲不圆满又没有内涵。以上不是说这部影片,这部还是可以的~~
还好。
逻辑较弱,靠Anthony Hopkins的演技撑着整部影片,不过这老头确实太帅了
Ryan Gosling挺帥的
太小儿科了。。写意太多,节奏拖沓。冷感的摄影和音乐加分
超乎我的期望
超完美谋杀。老霍依然会逍遥法外,只能证明杀死老霍老婆的子弹,是从警察枪里射出的,不能证明枪是老霍本人换掉的。除非能证明杀死老霍老婆的子弹和警察自杀的子弹都是老霍自己独有的,但是,老霍能聪明的使用同一种枪,不会傻到不使用完全相同的子弹,即便老霍傻,子弹是自制的,但是他自己的枪没开过
可能是因为冲着安东尼看的期望太高,以至于看完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惊艳,不过那个律师很帅是真的····
开场比较好
没霍普金斯这种太剧情的犯罪片儿是撑不下去的